參、長照服務發展基金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長照服務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為完善長期照顧服務輸送體系,均衡長照資源之發展,衛福部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規定,於106年6月3日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下稱長照基金)。長照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391億1,400萬元,基金用途491億6,983萬4千元,基金來源用途相抵後短絀100億5,583萬4千元,與109年度預算短絀61億6萬9千元相較,增加短絀39億5,576萬5千元。謹就該基金110年度預算案評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