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基金110年度預算案於基金用途「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383億8,450萬元,係補(捐)助政府機關(構)、民間團體辦理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其中包含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262億8,798萬5千元、強化整備地方政府長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2億1,907萬8千元,及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等業務17億元等。經查國內長照服務人力高度仰賴外籍社福看護工,且人力配置顯有失衡情事,謹說明如下:
(一)國內長照服務人力仰賴外籍社福看護工比率高達9成
參據衛福部高齡及長期照顧統計,長照人力概分為:1.一般護理之家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人力;2.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工作人員;3.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工作人員(以上由衛福部主管及統計;4.外籍看護工(勞動部主管及統計)。截至109年8月底,上述長照人力以外籍社福看護工人數約25.5萬人為最多,其次分別為一般護理之家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人力約1.72萬人、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工作人員約2.75萬人,其中本國及外國籍照服員為1.59萬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工作人員0.93萬人,顯示國內長照服務人力仰賴外籍社福看護工高達9成,比率甚高。
(二)長照服務人力於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實施後,護理之家、醫院陪病員轉而投入居家服務員,人力移動造成機構人力不足,經監察院於109年5月提案糾正
參據監察院109年5月19日內正0020糾正案文指出,監察院於99年調查長照計畫1.0,發現97至99年各年度投入居家服務之照顧服務人數約4千至5千餘人,僅為任職於老人福利機構照顧服務人數之1/2,且多數人力流向醫療機構擔任陪病員。惟政府於106年推出長照計畫2.0,並自107年起實施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後,投入居家服務之照顧服務員(下稱居家照服員)大幅成長(詳表1),各類專業及照顧人力考量薪資待遇,朝向長照服務領域挪動之現象,造成住宿式長照機構、醫療機構等服務領域人力流失與招聘困難,顯見衛福部規劃之時欠缺相關配套,又無研議採取因應對策,以致各服務領域因長照計畫2.0之實施而發生人力失衡短缺、顧此失彼之窘境,核有疏失。
(三)部分縣市C 級據點(巷弄長照站)數與照服員人數配置比率懸殊,允宜協助並促請地方政府檢討現有人力配置情形
為鼓勵各縣市政府C級據點(巷弄長照站)配置照服員,衛福部針對每週開辦10個時段以上、辦理供餐及健康促進服務之據點獎助1名專職人力。參據該部提供截至109年7月底各縣市C 級據點數配置照服員情形表(詳表2),部分縣市據點數與照服員人數配比相當懸殊,如臺北市、桃園市及嘉義縣等縣市平均每3至6據點配置1人,南投縣、臺東縣及苗栗縣平均每1據點配置1人,雖每據點照服員配置多寡應視服務內容及工作量而定,惟倘照服員配置人數過低,服務量與品質恐難以兼顧,允宜協助及促請地方政府檢討現有人力配置情形,以利於在地化服務輸送。
綜上,目前國內長照服務人力核有高度仰賴外籍社福看護工及護理之家、醫院陪病員於107年實施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後,轉而投入居家照服員,人力移動造成機構人力不足,以及各縣市C 級據點數與照服員人數配置比率懸殊等情形,允宜儘速妥研相關配套及因應對策,以避免長照服務人力失衡影響我國長照服務量能。
表1 104至108年底長期照顧服務人力統計表 單位:人
當年底
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照顧服務員
一般護理之家
居家服務員
104
13,806
9,399
8,368
105
14,613
9,558
8,988
106
15,201
11,473
9,801
107
15,730
12,756
13,538
108
15,920
(未統計)
19,133
資料來源:衛福部,照服員人數統計。
表2 截至109年7月底各縣市轄內設置C級據點數(巷弄長照站)及照服員人數配置情形 單位:處;人
縣市別
C級據點(巷弄長照站)據點數
(內含提供加值喘息服務之據點數)
轄內據點配置之照服員人數
連江縣
2
(2)
4
新竹市
36
(11)
33
嘉義市
40
(7)
10
澎湖縣
21
(4)
21
宜蘭縣
115
(1)
93
花蓮縣
116
(26)
24臺中市
303
(25)
157
高雄市
253
(43)
102
彰化縣
198
(17)
121
雲林縣
105
(4)
70
新竹縣
66
(4)
40
臺南市
190
(5)
102
新北市
283
(38)
94
基隆市
48
(7)
20
苗栗縣
112
(12)
105
南投縣
106
(14)
135
嘉義縣
182
(11)
71
屏東縣
198
(1)
229
金門縣
9
(1)
2
桃園市
328
(17)
56
臺北市
233
(2)
35
臺東縣
155
(7)
199
合計
3,099
(259)
1,723
資料來源:衛福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