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局110年度預算案「文化資產業務」項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計畫」編列1億元。經查:
(一)110年度預算案水下文化資產1期計畫編列1億元
依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水下文資法)第1條規定:「為保存、保護及管理水下文化資產,建構國民與歷史之聯繫,發揚海洋國家之特質,並尊重聯合國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與國際相關協議之精神,特制定本法。」文化部為落實國際水下文化資產保護與管理觀念,促進我國水下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工作與國際接軌,爰規劃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第一期)計畫(以下簡稱水下文化資產1期計畫),有系統之推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以彰顯水下文化資產在國家及世界歷史發展脈絡之價值。謹將該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1.計畫內容:該計畫項下計有:(1)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研究計畫;(2)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3)水下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及國際交流計畫等3項子計畫。
2.計畫期程:109年度至112年度。
3.計畫經費:依水下文化資產1期計畫書,該計畫總經費10億元,109至112年度經費需求分別為3億5,475萬元、2億5,825萬元、2億3,525萬元及1億5,175萬元(詳表1);查109及110年度預算案該計畫均編列1億元。
表1 水下文化資產1期計畫之各年度經費需求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水下文化資產1期
之子計畫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合 計
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研究計畫
148,500
103,500
102,000
92,000
446,000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
141,500
85,500
78,000
13,000
318,000
水下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及國際交流計畫
64,750
69,250
55,250
46,750
236,000
合 計
354,750
258,250
235,250
151,750
1,000,000
資料來源: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第1期)計畫(109-112年),第82頁,108年5月。
(二)該計畫109年度多數委辦計畫由機關委辦改為發包採購,110年度委辦費允宜妥為規劃執行
文資局辦理水下文化資產1期計畫,109年度預算數1億元,截至7月底止累計分配數4,333萬1千元、累計實現數2,797萬2千元,累計實現數占累計分配數之64.55%。該年度之主要經費用途為委辦費計4,615萬元(占該計畫年度預算之46.15%),係辦理水下考古之監測技術及規範提升作業、資料數位化與整合、臺灣周邊海域系統性普(調)查、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國際研討會、水下文化資產展示與教育推廣等。查截至109年7月底止,文資局僅完成委託澎湖縣政府辦理「澎湖縣列冊水下文化資產教育推廣計畫(109年度)」115萬元、「離島陸域及水下考古遺址教育推廣研討會」42萬2千元及「澎湖興設國家級『水下博物館』先期規劃計畫」800萬元等合計957萬2千元,其餘委辦計畫由機關委辦改由發包採購執行。爰此,文資局109年度水下文化資產1期計畫多數委辦費變更預算執行方式,且110年度委辦費編列1,200萬元(占該計畫年度預算12%),允宜依水下文資法第26條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5條第2款規定妥為規劃辦理。
綜上,110年度預算案水下文化資產1期計畫編列1億元,惟109年度多數委辦計畫變更預算執行方式,110年度委辦費宜妥為依規劃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