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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文化部所屬館(中心)編製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預算,允宜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分配額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文化部所屬館(中心)編製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預算,允宜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分配額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蔡檳全

110年度文化部及所屬編列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共2億2,000萬元,其中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於「美術館業務」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計畫」編列3,100萬元,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於「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業務」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編列1,900萬元,國立臺灣博物館於「博物館業務」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編列2,400萬元,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於「館務業務活動」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編列4,300萬元(詳表1)。經查:

表1 110年度文化部及所屬編列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預算金額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文化部及所屬

工作計畫及分支計畫

110年度預算案數

文化部

-

3,000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

「美術館業務」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計畫」

31,000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業務」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

19,000

國立臺灣博物館

「博物館業務」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

24,000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館務業務活動」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

43,000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38,000

國立臺灣文學館

-

42,000

國立歷史博物館

-

20,000

合  計

-

220,000

資料來源:110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書。

(一)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為110至113年度之4年期計畫,計畫總經費需求9.9億元,110年度編列第1年預算案數2.2億元

1.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主要係辦理科技防災、智慧管理、研究修復及多元傳承

文化部串聯所屬7間館(中心)共同執行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該計畫執行之工作項目如下:

(1)科技防災:提升博物館防災能量,研發博物館防災物聯網,結合救災單位經驗,發展適合博物館之防災預警系統與整合情報網。

(2)智慧管理:實踐智慧環控、監管與智慧分析,規劃智慧庫房,建立完善跨館舍資通訊建置整合與資訊推播。

(3)研究修復:進行保存科學實驗,執行建築與文物3D掃描建模,培養運用科技輔助典藏研究及修復之人才。

(4)多元傳承:實踐文化內容科技應用,提升博物館專業功能,及提供多感體驗與創新服務。

依該計畫書,辦理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總經費需求為9億9,210萬元,各年度經費需求分別為110年度2億4,000萬元,111年度2億8,450萬元,112年度2億4,710萬元,113年度2億2,050萬元。查110年度實際編列2億2,000萬元(詳表1),其中國立臺灣美術館等4家館(中心)110年度辦理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之實施內容詳表2。

表2 國立臺灣美術館等4家館(中心)110年度辦理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之實施內容

文化部所屬機關

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之實施內容

國立臺灣美術館

1.以新科技設備建置災害應變體系、電力需量安控系統、建築照明情境管理系統,更新展場智能設施。

2.建置典藏庫房防災科技及通報平台,發展庫房藏品櫃架智慧管控,建立科學檢測顏料分析資料庫,及設計典藏品互動多媒體平台。

3.運用超寬頻室內定位技術,自動推播展品相對應點位之導覽訊息。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導入科技防災及智慧監控管理系統,進行人流統計、安全管理及智能管理,以維護參訪品質,並辦理建築物科技修復之加值應用與授權,藉由虛擬實境與互動體驗活動以多元化方式進行教育推廣。

國立臺灣博物館

1.辦理科技防災及智慧管理。

2.辦理研究修復及多元傳承。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1.建置智慧環境監控系統及消防監控系統。

2.建置視訊會議系統及整合無線網路系統。

3.擴充典藏庫之溫溼度自動數位監測及環境影項監測。

4.建置考古學實驗室基本設備。

5.開發3D監測系統及3D掃描文物與環境。

6.建置公開(眾)之考古筆記本數位平台。

7.陶器製造地與石器來源地分析。

8.人骨及相關獸骨整飭工作。

9.20公尺井深之岩芯古環境分析。

資料來源:110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書。

(二)文化部所屬館(中心)有關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之預算編列情形與規定未盡相符

預算法第5條規定,經費按其得支用期間分為以一會計年度為限之歲定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分期繼續支用之繼續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於法律存續期間按年支用之法定經費。另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查「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之計畫期間自110至113年度,係屬跨年期計畫,其預算編製應依預算法及各機關編製110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0條有關規定辦理,惟其預算編列情形與預算法等之規定未盡相符。例如110年度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美術館業務」項下「博物館智慧升級計畫」僅記載「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規劃執行期間為110至113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20,00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31,000千元」。爰此,文化部所屬館(中心)允宜依預算法等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

綜上,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為110至113年度之4年期計畫,計畫總經費需求為9.9億元,110年度編列第1年預算案數2.2億元,惟文化部所屬館(中心)編製該計畫之預算與預算法等之規定未盡相符,允宜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俾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