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依據促轉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該會自成立起兩年內未能完成法定任務時,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其機關存續期間,每次以1年為限。鑒於當前轉型正義工作雖已有初步成果,惟仍有後續推動事項尚待規劃執行,促轉會爰在109年5月之法定任務完成期限屆滿前,於同年4月8日報請行政院院長同意延長存續期間1年,並經行政院於4月22日函復同意。有關促轉會法定業務之辦理情形,謹闡述如次:
(一)該會法定業務截至109年度7月底之重要成果及110年度預定推動重點
根據促轉會提供資料,該會法定業務截至109年度7月底之具體成果及110年度之預定工作重點,依其時限,謹分述如後(詳表1):
1.限期辦理事項
(1)撰寫轉型正義總結報告:已完成兩年階段性任務成果報告,並組成總結報告撰寫工作小組;將依時程安排,儘速完成轉型正義總結報告。
(2)建置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已完成建置並正式上線對外開放使用,資料庫內容累計完成逾萬人次政治受裁判人審判資料編碼作業;將持續維護資料庫並就其內容及功能進行必要之擴增,發表相關內容研究成果;另適時移交承接業務機關持續維運。
2.已辦理及將持續推動事項
(1)徵集政治檔案與開放應用:已辦理政黨通報政治檔案審定,並將部分實體檔案移歸國家檔案;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下稱檔管局)合作辦理九大重點機關政治檔案清查作業,除國家安全局外,均已完成清查作業;第六波徵集之政治檔案業全數移交檔管局,並已完成數萬件檔案解密;已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政治檔案之解讀分析,並規劃舉辦大法官與轉型正義研討會。
(2)平復司法不法(含人事清查處置及相關救濟):已辦理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審定及撤銷該等判決之公告作業,並協助內政部、國防部辦理前科紀錄塗銷作業;已針對威權統治時期軍事審判體制之規範基礎辦理委外研究;為辦理涉及武漢大旅社案之平復司法不法案,已委外進行檔案數位化作業;已針對人事清查及沒收財產處理等議題辦理委外研究並提出相關報告;針對遭沒收之財產返還及後續賠償等配套措施,預定提出具體修法或立法之具體建議,並納入總結報告內容。
(3)政治暴力創傷之療癒:已進行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身心需求訪談,辦理政治暴力創傷助人工作坊,並提供心理治療服務;已舉辦政治暴力創傷受難家屬創作與對話工作坊;已辦理轉型正義心理療癒國際研討會;已製播政治暴力創傷知情宣導劇情短片;已設置受難者與家屬照顧支持服務據點及提供關懷服務,並完成初期各據點資源整合、受難者團體之聯繫及方案規劃;將持續辦理前揭服務,並推動政治暴力創傷知情推廣教育、培訓計畫及跨專業模式研發成果展示。
(4)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政策及促進社會參與:已舉辦高中公民科教師訪談、教學觀摩、研習;已派員赴各級學校辦理轉型正義校園對話;已彙整並提供教育部轉型正義專家學者人才庫,作為該部未來推動校園轉型正義教育之人才培訓及諮詢之參考;已舉辦轉型正義社區大眾教育推廣巡迴活動;已委製相關影片、懶人包、線上互動遊戲等影音資料,透過官方網站、臉書粉絲專業等多元管道傳播,並規劃舉辦學術研討會、轉型正義工作成果展示,促進社會大眾對轉型正義議題之參與及討論。
3.其他促進轉型正義事項之辦理情形及後續規劃
(1)對威權象徵及記憶空間之處理:已舉辦地方威權象徵相關主題之座談並舉辦專家諮詢會議;已研擬不義遺址保存專法草案初稿,並完成部分不義遺址個案資料之初步盤點;已進行相關議題之演講或座談會;已完成不義遺址標示系統之規劃及應用資訊系統之進階規劃;將持續與有關機關研商針對威權象徵之處置對策。
(2)威權時期原住民族議題之處理:已完成威權時期部分原住民地區(蘭嶼、阿里山)軍、政機關建置、影響之調查;將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原住民地區之地方政府合作,推廣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教育工作坊之成果。
(3)考察、借鏡國外轉型正義經驗:已赴韓國考察轉型正義推動機構及法制運作並建立官方聯繫管道,並邀請國際學者來臺舉行座談;將規劃赴南非考察轉型正義相關機構辦理心理療癒之實際情形。
(4)不當黨產之規劃運用:已召開專家會議,研商不當黨產之用途,將擬訂促進轉型正義基金運用原則,並據以提出基金設置計畫。
(二)行政院雖已同意延長促轉會存續期間1年,惟在人力、經費及時間有限之情況下,允宜審慎排定各項業務推動之優先順序
促轉會成立兩年多以來,在轉型正義業務之推動上雖已有初步成果,惟由於政府投入該項工作之時點較晚,包括還原歷史真相、威權象徵處理、平復司法不法及重建社會信任等重大法定業務,在推動過程中,往往涉及威權統治時期黨國體制盤根錯節之關係,以2年時間,欲爬梳釐清往昔近半世紀相關歷史事實,本有相當難度,爰行政院依促轉條例規定,同意延長其存續期間1年。惟在人力、經費及時間均有限之情況下,鑒於威權時期政治事件之受難者隨時間逐漸凋零、相關文件檔案因未妥善保存而毀損、散佚,對前揭法定任務之賡續推動恐將面臨相當挑戰,促轉會允宜審慎排定各項業務推動之優先順序,俾提升整體施政之成效。
(三)促轉會本身雖屬任務型機關,具一定存續期間,惟促進轉型正義業務多有續辦事項,允宜妥善規劃與相關機關協調後續業務移交事宜
依促轉條例規定,促轉會應於一定期限內完成法定任務後解散,該會核屬任務型機關,惟多數促進轉型正義業務需持續辦理,促轉會於其110年度(至5月底)單位預算案總說明有關年度重要施政計畫之實施內容,即敘及相關業務於機關任務完成後之規劃,包括:
1.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維運方面:將移交承接機關持續維運。
2.威權象徵處理方面:將移交承接機關賡續完成。
3.推動原住民轉型正義方面:將提出轉型正義工作在原住民族領域之具體作為建議,供承接機關運用。
4.平復司法不法方面:提出具體修法或立法草案條文或其他具體措施,並納入總結報告,俾利移交承接機關執行相關權利回復事宜。
5.政治受難者照顧服務網絡建置方面:規劃全國政治受難者照顧服務模式,俾利後續移交承接機關持續提供服務。
6.轉型正義基金設置方面:將提出轉型正義基金設置計畫,確保各項轉型正義工作後續穩定進行。
基此,促轉會在行政院同意延長之存續期限屆滿前,將前揭業務協調相關機關辦理業務交接,俾確保相關工作能持續推動。促轉會允宜妥善規劃,並就跨部會事項積極協商,俾落實促轉條例立法意旨。
綜上,促轉會自107年5月底成立迄今,基於尚有未完任務待規劃執行,經行政院院長同意延長其存續期間至110年5月底止,在有限時間及資源之情況下,允應積極排定業務推動之優先順序,並就存續期間屆期無法完成之工作,妥為規劃,並與有關機關充分協調業務交接事宜,以確保轉型正義工作得以永續推動。
表1 促轉會成立迄今(截至109年7月底)重要工作成果及110年度(至5月底)之業務規劃概況
期間
重點
工作
截至109年7月底重要工作成果
110年度(至5月底)
業務規劃概況
1.轉型正義總結報告
1.完成兩年階段性任務成果報告。
2.組成總結報告撰寫工作小組,並召開工作會議。
3.持續辦理轉型正義任務總結報告撰寫事宜。
撰寫、審查與出版政治案件真相調查、政治檔案內容研究及轉型正義任務總結報告。
2.政治檔案徵集與開放應用
1.已完成首批政黨通報政治檔案之審定。
2.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下稱檔管局)合作辦理威權統治時期情治機關持有之政治檔案清查作業,除國家安全局外,均已完成清查作業;第六波徵集之政治檔案業全數移交檔管局,完成調用政治檔案數位化約147萬頁,提供研究分析運用,並完成7萬餘件檔案解密。
3.已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政治檔案之解讀分析,並規劃舉辦大法官與轉型正義研討會。
4.已完成林義雄宅血案及陳文成案等政治案件調查報告印製出版,並分別舉辦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
持續推動政治檔案之徵集與開放應用與開放運用,並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政治檔案研究調查,推動社會參與及討論。
3.建置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轉型正義資料庫已於109年2月正式上線,並舉辦成果發表會,計收錄約1萬名受裁判者審判流程資料。
促進轉型正義資料庫功能及內容之擴增及維運,發表資料庫內容研究成果,並將資料庫移交承接機關持續維運。
4.對威權象徵與記憶空間之處理
1.已完成調查全國公共空間威權象徵分布情形,並邀集各威權象徵主管機關協調處置規劃,確認已有處置共識之威權象徵計284處。
2.已辦理「我們在這裡發生故事」論壇、「我們在這裡發生故事在地篇」活動、「回首來時路,書寫我家園:在地記憶空間示範區域規劃」座談會、花東地區原住民族威權統治時期生活中的記憶政治徵集計畫。
3.實地勘查包括前保密局桃園感訓所等不義遺址及完成不義遺址類型化測繪。
4.制定審定不義遺址之作業要點及提出不義遺址保存相關立法建議,並推動不義遺址標示系統。
5.進行原住民族政治案件調查,已搜整涵蓋10個族別之政治案件當事人名單。
6.已完成威權統治時期國家山地控制之口訪計畫。
7.已辦理「戰後蘭嶼地區發展:蘭嶼指揮部等機構沿革與影響調查計畫」、「威權統治時期阿里山鄒族聚落遷徙與山地行政機關建置調查計畫」。
8.辦理原住民族歷史真相調查人才培訓營。
1.推動處置威權象徵,並建立相關處置模式,供各機關學校參用,並深化公部門轉型正義理念。
2.分階段辦理不義遺址公告,提出具體修法或立法草案或措施。
3.釐清威權統治時期政府對待原住民族之作法之影響,並提出針對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政策之建議。
5.平復司法不法
1.已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辦理撤銷公告作業計5,837人,其中調查並予平復所受刑事有罪判決之受難者計28人。
2.已完成「過去依廢止前臺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及違警罰法規定由警察官署裁決送交矯正之制度及救濟規劃之研析」報告。
3.已辦理「威權統治時期人事清查處置及相關救濟程序之研究」及「威權統治時期沒收財產處理之研究」委託研究案,並已完成驗收。
4.已製作「遲來的正義:促轉會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影片,以及「那些遲來的正義」懶人包。
1.持續調查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辦理撤銷公告,並交由相關機關完成前科紀錄塗銷作業。
2.針對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提出具體修法或立法草案條文或其他具體措施。
6.政治暴力創傷之療癒
1.已辦理政治暴力創傷研習課程及舉辦轉型正義心理療癒國際研討會。
2.已執行受難者及其家屬身心需求訪談。
3.已規劃區域服務據點模式試辦方案。
試辦各類型之政治受難者與家屬之關懷照顧服務,並規劃全國受難者照顧服務模式。
7.不當黨產規劃與運用
已調查研究國外處理不當黨產之案例,並邀集有關機關研商特種基金之運用方式,以及召開專家諮詢會議。
研擬促進轉型正義基金運用原則,並據以提出基金設置計畫。
8.考察借鏡國外轉型正義經驗
已考察南韓轉型正義機構法制及實際運作情形。
規劃派員前往南非參訪政治暴力創傷相關機構。
9.促進社會參與、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政策
1.已完成「想家」線上遊戲之製作與推廣,並拍攝「不是自己寫的日記」與「反白」兩部宣導影片。
2.已辦理「監控類檔案開放閱覽之當事人意見調查計畫」並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
3.與教育部協商後,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中程計畫已納入轉型正義議題,另「臺灣後期中等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問卷已納入轉型正義議題。
4.已辦理轉型正義教育黑客松,邀集跨領域人士共同校園之行動方案。
5.已舉辦「2019年轉型正義社區大眾教育推廣巡迴活動」,透過音樂說書劇場及親子工作坊等藝術表演形式,展現白色恐怖受難歷史之生命歷程故事,於8個鄉鎮社區辦理15場次,計756人次參加。
6.已完成白色恐怖受難者多元圖像紀錄片。
7.該會楊主委已親赴各級學校辦理計24場次轉型正義校園對話,共1,795人參與。
強化公私部門共同推廣轉型正義、人權教育及政治暴力創傷知情等教育訓練和展示活動,俾利提高轉型正義議題之能見度及民眾對相關議題之體認。
資料來源:促轉會提供說明資料、促轉會108年度決算書及110年度預算案,本報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