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基金110年度「保險收入-保費收入」科目編列6,345億6,739萬8千元,其中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不足數714億元,較109年度增加115億元(增幅19.20%)。經查:
(一)依102年施行之健保法規定,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36%不足數
二代健保自102年1月1日正式實施,健保法第3條及第78條分別規定:「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後金額之36%。政府依法令規定應編列本保險相關預算之負擔不足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之36%部分,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補之。」及「本保險安全準備總額,以相當於最近精算1個月至3個月之保險給付支出為原則。」爰此,保險經費於扣除其他法定收入後,由中央政府、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共同負擔,其中中央政府負擔比率36%。又衛福部依前開規定,於110年度編列政府應負擔健保費法定下限836億元,其中122億元係以前年度撥付不足數。
(二)截至108年底仍有398億元之以前年度應負擔健保經費不足數待撥付,且預計110年底尚有128億元待以後年度補足,加以於高齡化趨勢下,政府依法應負擔經費將增加
由近年政府應負擔健保經費不足36%部分撥付資料(詳表1),衛福部102年度至108年度分別撥付之應負擔健保經費法定下限36%不足數,分別為145億元、159億元、374億元、525億元、562億元、619億元及705億元,截至108年底撥付不足累計數仍有398億元,且預計110年底尚有128億元待以後年度補足,加以110年度保險給付預計高達7,322億餘元,未來伴隨我國人口高齡化趨勢下,政府依法應負擔36%保險費金額,亦將隨之成長。
表1 102至110年度政府應負擔健保經費不足36%部分撥付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衛福部撥付數
(
實際應負擔
差額補助數(
撥付不足數(-(
撥付不足
累計數
102年度
145
430
-285
-285
103年度
159
510
-351
-636
104年度
374
533
-159
-795
105年度
525
430
95
-700
106年度
562
485
77
-623
107年度
619
524
95
-528
108年度
705
575
130
-398
109年度
759
611
148
-250
110年度
836
714
122
-128
說 明:105至110年度之衛福部撥付數,除支應當年度預估需求數,另加計撥補以前年度撥付不足數。109及110年度實際應負擔差額補助數為預估數。
資料來源:健保署。
綜上,預計110年度政府依法應負擔健保經費714億元,較109年度增幅近2成,且截至108年底止,中央政府應負擔健保經費撥付不足數398億元,預計110年底尚有128億元待以後年度補足,於面對我國人口高齡化趨勢下,政府依法應負擔健保費金額亦將隨健保給付成長,恐肇致政府財政沉重負擔,允宜及早妥謀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