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運用健保基金,推動辦理之偏鄉醫療照護計畫,包含「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以下簡稱IDS計畫)、「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以下分別簡稱西/中/牙醫不足方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以下簡稱醫不足提升計畫)等5項,109年度預算數分別為6億5,540萬元、2億9,710萬元、1億3,560萬元、2億8,000萬元、9億5,000萬元,合計23億1,810萬元。經查:
(一)自88年度起推動IDS計畫,其後陸續辦理偏鄉醫療相關計畫
基於山地離島及偏遠地區之交通不便、人口稀少且分散,無法吸引醫師前往開業,致醫療資源普遍不足,健保署爰自88年度起推動IDS計畫,其後並陸續辦理西/中/牙醫不足方案、醫不足提升計畫等,以彌補當地醫療提供不足之困境,增加醫療服務之可近性及提升品質。又詢據健保署表示,前開計畫與方案之施行地區及執行方式,係依據各該計畫與方案之規定辦理,雖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與西/中/牙醫不足方案之施行地區有重複之鄉鎮市區,惟認定條件亦不同,併予敘明。
復按健保法第43條規定,民眾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就醫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得予減免20%;且據健保署說明,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係指健保法第48條所訂就醫免自行負擔費用之山地離島地區以外,具備下列任一條件地區:1.最近1年每位登記執業醫師所服務之戶籍人數(以下簡稱醫人比)或最近3年平均醫人比超過4,300人之鄉鎮市區、2.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1/5之鄉鎮市區、3.其他特殊情況,經健保署認定,陳報衛福部專案認定之鄉鎮市區。
(二)近年執行結果,部分方案之參與巡迴計畫意願有待提升
據健保署提供近3年前開計畫與方案之執行情形,除108年度中醫不足方案關於獎勵開業計畫之新增鄉鎮數未達年度目標外,大致達成所訂年度目標,惟部分方案之參與巡迴計畫意願仍待賡續提升,茲說明如下:
1.西醫不足方案:106至108年度巡迴醫療服務計畫公告方案施行區域中,未能提供巡迴服務鄉鎮分別有4個、3個及1個。
2.中醫不足方案:106至108年度巡迴醫療服務計畫公告方案施行區域中,未能提供巡迴服務鄉鎮分別有6個、59個及49個。
3.牙醫不足方案:106至108年度巡迴醫療服務計畫公告方案施行區域中,未能提供巡迴服務鄉鎮各有14個、16個及17個。
綜上,為提升偏鄉離島地區民眾就醫方便性及醫療品質,健保署自88年度起推動IDS計畫,並陸續辦理偏鄉醫療相關計畫與方案,惟近年執行結果,部分方案之參與巡迴計畫意願仍待提升,並宜精進計畫與方案之實施作為,以確保偏鄉離島地區民眾就醫之可近性與達成計畫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