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司法院預算案於「審判行政」業務計畫項下之「辦理刑事審判行政」分支計畫新增編列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經費3億3,164萬8千元,包括委託研究400萬元、一般事務費1億4,880萬元(其中宣導經費為1億2,000萬元)、房屋建築養護費5,254萬2千元、硬體設備費6,684萬8千元及雜項設備費5,945萬8千元;惟各地方法院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所需經費,皆統籌編列於司法院,且辦理國民法官新制宣傳廣告之宣導費甚鉅,允宜審酌行政院加註意見辦理,說明如下:
(一)「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7月22日經本院三讀通過,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
為建構國民法官制度,使多元經驗、觀念與價值,與法官專業之法律知識匯合,作成案件判決。司法院研擬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已於107年4月25日與行政院會銜送請本院審議;惟本案在上(第九)屆立法院會期未完成立法程序,因受屆期不連續原則限制,退回司法院重新檢討。鑑於推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為司法改革重要項目,司法院爰重新研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並於109年3月24日與行政院再度會銜函請本院審議;嗣本院召開臨時會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並於二讀時通過草案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同年7月22日三讀通過,並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
(二)各地方法院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所需經費,皆統籌編列於司法院
司法院110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推動國民法官制度」計畫,總經費達3億3,164萬8千元,其中各地方法院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所需經費計1億9,564萬8千元,占總經費之58.99%,比重高達近6成,均統籌編列於司法院,主要預算項目編估說明如下(詳表1):
1.辦理法院實務模擬審判:預計110年度於全國22所地方法院辦理33場模擬法庭,每場約需50萬元,合共編列1,680萬元(=33場*50萬元)。
2.全國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及相關費用:審酌全國22所地方法院適用國民法官案件數量,約需建構32套國民法官法庭及國民法官選任室、個人詢問室、休息室、評議室等空間,每套預估約需350萬元,110年度合共編列1億1,200萬元(=32套*350萬元);其中包括房屋建築養護費5,254萬2千元及雜項設備費5,945萬8千元。
3.全國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科技資訊設備:配合前項32套國民法官法庭及配套空間,需建置科技資訊設備,每套預估約需200多萬元,110年度合共編列6,684萬8千元(=32*200萬餘元)。
經洽司法院表示,採統籌編列之理由主要係:「考量各項準備工作、推動方向宜由司法院統籌規劃,且國民法官法庭規格尚待統一規劃後由各地方法院建置,全國各地方法院所需費用編列於司法院可統籌運用,依照各地方法院資源狀況進行調整,使預算得以充分執行,並達新制推展之成效。」
(三)司法院宜善加利用各項社會資源,如選擇以刊載於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站供民眾免費瀏覽、舉行記者會等適當方式,辦理新制宣導活動,俾撙節政策宣導支出
依據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政府各機關…,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另本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亦曾作有類似決議。此外,為具體落實執行,行政院於100年1月13日以院臺聞字第1000090931號函訂定「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要求政府機關應強化新聞聯繫,即時主動回應輿情及媒體相關報導,並掌握社會脈動,妥適規劃重大施政議題,透過記者會或安排專訪、舉辦活動等免費或成本較低廉之宣導方式,讓社會大眾充分瞭解政府政策並凝聚共識。惟由表2所示,新制政策宣導方式,主要仍係透過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及電視媒體廣告,不僅要價不菲,公益性宣導效果亦待觀察,故司法院允應斟酌宣導活動之成本效益性,選擇其適當之記者會、說明會、社群網站(臉書、Youtube)推播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以撙節政策宣導支出。
(四)部分年度司法機關政策宣導經費預算執行情形未臻理想,允宜審酌行政院加註意見,妥適控管預算之執行
最近5年(106年度至110年度)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宣導經費呈逐年增加趨勢,由106年度之4,536萬9千元上升至110年度之1億8,077萬6千元(以上均為預算數),增加1億3,540萬7千元,增幅高達298.46%。另由表1所示,106年度至108年度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宣導經費編列4,536萬9千元、7,161萬元及6,758萬1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分別為2,974萬元、6,184萬1千元及5,125萬8千元,預算執行率則分別為65.55%、86.36%及75.85%,最高僅8成餘,執行情形多未臻理想,主要係業務主管單位估算未如預期等所致。
行政院對110年度司法概算加註之意見:「六、 司法改革部分:『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又除上開審議成本外,司法院尚須辦理各地方法院法庭整修工程、政策宣導等,110年度預算案編列相關經費3億3,164萬8,000元,為維財政紀律並穩健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仍請妥適控管預算執行。」行政院考量國民法官法距正式施行尚二年餘,為維財政紀律,爰建請司法院應加強相關預算管控,以提升預算執行效益,相關加註意見,當為司法院以後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之重要參據。
綜上,各地方法院配合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所需經費,皆統籌編列於司法院,恐無法完整呈現各地方法院之收支全貌。另司法院辦理新制宣導活動,多係透過媒體廣告,除要價不菲外,亦較難有實質效益,復以近3年司法機關政策宣導經費預算執行情形多未臻理想,司法院允宜審酌行政院加註意見加強相關預算管控,以提升預算執行效益。
表1 110年度司法院編列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相關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號
項 目
(用途別)
預算
金額
編列明細及必要性
一
教育訓練及推廣經費
32,800
(一)
辦理法院實務模擬審判(一般事務費)
16,800
於全國22所地方法院辦理實務模擬法庭,分別就國民法官法適用案件之全部(準備程序、選任程序、審理程序、評議程序)或擇一程序進行演練,使審檢辯及各地院熟悉國民法官新制操作,以累積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案件之審理流程及行政支援相關經驗。
(二)
辦理研修會、說明會、公聽會、檢討會、國際研討會等會議或研習活動(一般事務費)
2,000
為完善制度措施及相關子法等,辦理各項會議及教育訓練。
(三)
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推廣活動(一般事務費)
8,000
與校園、社區、企業、社團等共同辦理制度推廣活動,進行院外巡迴講座,快速有效的將國民法官新制內容廣達周知,並製作制度教育訓練及推廣之說明手冊等。
(四)
委託民意調查及製作統計速報(一般事務費)
2,000
如何精益求精、提升推廣新制之深度、廣度與實效,影響未來新制能否順利上路,將適時進行推廣工作及方向之建議蒐集、評估檢討與民意調查。
(五)
國民法官制度相關議題委託研究(委託研究)
4,000
有於全面施行前,委託學者專家結合模擬法庭活動,透過焦點訪談與實地觀察等方式,就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國民法官照料義務、國民法官審判程序之證據調查、辯論程序及評議程序等重要議題,對實務操作或相關子法提出具體可行建議之必要。
二
全國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及相關空間整修費及硬體設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52,542千元、雜項設備費59,458千元)
112,000
包含打造國民法官使用之法庭、通道、選任室、個人詢問室、評議室、休息室等空間與營造友善對話、照料創新等規劃。
三
全國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科技資訊設備(硬體設備費)
66,848
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錄影設備、隱藏式麥克風、電腦顯示器、實物提示機等科技設備購置。
四
新制政策宣導費用(一般事務費)
120,000
包含識別系統活動規劃、素材、網路、電視、廣播、戶外等媒體,及製作摺頁、海報、活動宣導品。
合 計
331,648
-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表2 110年度司法院國民法官宣導費用規劃之宣導方式與預算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宣導
方式
預算數
宣導內容
一
整合行銷
9,000
整合行銷規劃、識別系統、代言人、IP人物設計、活動、記者會等。
二
素材製作
20,000
含電影、影音、動畫、遊戲(手遊、APP、桌遊、實境遊戲、AR、VR)、漫畫、平面、懶人包、折頁、海報等。
三
網路媒體採購
20,000
含影音廣告、Banner廣告、與網路節目/平台合作、與網紅合作、直播節目等,費用。
四
電視媒體採購
39,000
含廣告託播、與電視台合作節目、電視電影、紀錄片等,費用萬元。
五
廣播廣告
5,000
包括廣播、Podcast播出,費用500萬元
六
家外廣告
20,000
含大眾運輸車站廣告、便利商店數位看板廣告,以及建築外牆廣告等。
七
其他
7,000
含網站建置與修整、平面廣告、雜誌廣告、宣導品、大數據分析、效益評估等。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表3 106年度至110年度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宣導經費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宣導經費(預算數)
宣導經費(決算數)
司法院
司法院所屬各機關
小計
司法院
司法院所屬各機關
小計
政策
宣導
司法風紀宣導
與民有約宣導
法律常識宣導
政策
宣導
司法風紀宣導
與民有約宣導
法律常識宣導
106
35,485
2,726
5,838
1,320
45,369
21,664
2,511
4,719
846
29,740
107
61,585
2,726
5,944
1,355
71,610
53,932
2,328
4,671
910
61,841
108
57,556
2,726
5,944
1,355
67,581
43,337
2,535
4,373
1,013
51,258
109
50,282
2,730
6,151
1,360
6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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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170,535
2,730
6,151
1,360
18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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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表司法院「政策宣導」包括司法風紀及法律常識宣導經費。本表司法院所屬「法律常識」包括訴訟宣導等經費。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