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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陸軍司令部規劃購置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除應加強操作及維修人員之培訓工作外,亦應妥思反制無人飛行載具之對策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國防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國防部所屬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洪勝堯

為滿足聯合兵種營早期預警及爭取反應時間,陸軍司令部規劃於110年度至112年度籌購「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50套,總經費7億7,998萬9千元,110年度並於「一般裝備」業務計畫中,編列首年預算1億4,063萬7千元。按國軍目前無人飛行載具均交由海軍運用,惟揆其近年運用狀況,除銳鳶無人機合格外部操作手人數始終不足外,事故頻傳亦致機具損失不輕。此外,面對近年無人飛行載具產業之蓬勃發展,有心人士極易利用其偵搜軍事基地機密或進行破壞,國防部亦宜就反制無人飛行載具作為儘早妥謀對策。經查:

(一)陸軍司令部業於109年度將7個打擊旅及1個地區指揮部調整為聯合兵種營,並規劃籌購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50套

為前瞻未來地面防衛作戰需求,陸軍司令部參考美國裝甲戰鬥旅所轄之聯合兵種營及其他國家相同功能之軍事組織發展趨勢,於109年6月1日將7個打擊旅及1個地區指揮部調整為聯合兵種營。而為充實聯合兵種營偵蒐能力,並增加預警反應時間,該部於110年度預算案中提出「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50套籌購案,總經費7億7,998萬9千元,納入110至112年度編列。依陸軍司令部提供「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之籌購說明略以:「…委由中科院執行辦理,規劃為單軸無人直升機為主要構型,從現貨市場中,實施系統研發及構改,並依據聯兵營編成數量及陸軍步訓部教訓需求,…,預分於民國111年第1季(4套)、第3季(10套)及民國112年第1、4季(各18套)完成解繳,後續依各部隊使用狀況,再行規劃於外(離)島與防衛部運用。」

(二)陸軍司令部過往雖曾籌購銳鳶無人機,惟已於106年度全數移交海軍司令部運用

陸軍司令部前鑑其偵搜裝備僅限地面,且區域侷限於7千公尺以內之範圍,缺乏海上遠距目標偵搜能力,為建立遠程目標偵搜能力,曾於93年9月奉核國防部核定籌建「銳鳶無人機」隊,編列預算35億5,805萬4千元,採購8套系統(每套4架,合計32架),納入95-100年度執行。該軍無人機隊成軍後,因考量中共及他國不明船艦對我國周邊海域頻密活動,並呈常態化趨勢,為利執行近海監偵與目標辨識,遂依國防部指示,於106年9月1日將「銳鳶無人機」之人員及裝備全數移交海軍司令部,爰陸軍司令部雖成立聯合兵種營,然並無無人載具可資運用。

(三)海軍近年無人機飛行載具執行任務事故頻傳,陸軍司令部於籌購無人飛行載具之際,當應加強操作及維修人員之培訓

國軍現有無人飛行載具包括銳鳶無人機及紅雀無人機,其中銳鳶無人機除合格證照外部操作手人數始終有限外,近年載具亦頻有撞山、墜海或墜毀跑道等事故發生(詳表1),致原購製32架銳鳶無人機現僅餘26架可資訓練運用;另海軍陸戰隊紅雀無人機,於107年度及109年度亦各有一架因環境因素而墜落遺失,對國軍戰力之減損不輕。按無人飛行載具之發展與運用,為國軍目前建軍備戰重點工作項目之一,陸軍司令部於籌購無人飛行載具之際,對合格操作及維修人員之培訓工作亦顯刻不容緩。

表1 近年銳鳶無人機失事日期、地點及失事原因一覽表

時間

地點

失事原因

101.3.7

台東縣

實施換裝訓練時導控訊號脫鎖墜海

105.3.12

台東縣

情監偵任務引擎轉速異常墜海

105.10.27

嘉義縣

飛行高度不足撞山失事

106.10.3

屏東縣

因水溫節溫器故障引擎失效墜海(墜海撈回,中科院修復中)

107.3.8

屏東縣

因導航儀失效飛控電腦無法控制載具而墜毀地面

107.5.30

台東縣

高度保持不足主輪碰撞河堤失事

108.1.7

台東縣

因鼓風齒輪盤故障而墜海

108.3.28

屏東縣

因飛控電腦失效而墜海

109.6.1

屏東縣

機械因素(GPS接收模組失效後執行緊急降落)

資料來源:海軍司令部。

(四)國防部於各軍種陸續採購無人飛行載具之際,亦宜就反制無人飛行載具之措施儘早妥研善策

無人飛行載具具備輕巧之飛行能力,能克服各種地形阻礙,並搭載防水、廣角、高解析度之攝錄像鏡頭,極易遭有心人士利用進行空中偵察甚或進一步危害營區安全。揆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09年7月10日出刊「不對稱戰的演變與發展特輯」於「反制無人載具的途徑」文章中即指陳:「無人機已成為國家安全的嚴重威脅,中國不但是無人機生產大國,其大量出口至中東國家的無人機也被用於作戰中,…。台灣未來會面對中國無人機的高度威脅,除大型無人機以偵打一體或自殺攻擊方式,…,小型無人機也可能運用在灰區衝突,或是特種任務中,用以攻擊關鍵設施或政府高層。國軍…對於應付極低空飛行的無人機,或是更小更慢的迷你無人機,除使用干擾槍外,尚無有效應付方法,防空飛彈不可能用於低價的無人機,而且若在人口密集區域,尚可能造成附加傷亡。另外,國軍目前也無有效偵測無人機的裝備。」

綜上,無人飛行載具之發展與運用為國軍目前建軍備戰重點工作項目之一,揆海軍近年無人機運作及使用狀況,除合格外部操作手人數不足問題始終存在外,意外事故頻傳亦致機具損失不輕,爰陸軍司令部於籌購無人飛行載具之際,允應記取前車之鑑並加強操作及維修人員之培訓工作。此外,無人飛行載具雖可提升國軍偵蒐能力,相對亦易遭有心人士利用偵搜軍事基地甚或危害營區安全,爰國防部於各軍種陸續採購無人飛行載具之際,亦宜就反制無人飛行載具之措施儘早妥研善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