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部分業務尚待移撥,海委會允宜督促及協助所屬積極辦理;另國海院編現率已逾9成,允宜提升自主研究能力與實務技術經驗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海洋委員會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海洋委員會(下稱:海委會)為統合海洋事務與海洋政策之規劃及推動,110年度預算案編列4億8,840萬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5億643萬6千元減少1,802萬9千元,減幅3.56%。另國家海洋研究院(下稱:國海院)為協助海洋委員會辦理海洋政策規劃、海洋資源調查、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產業及人力培育發展業務,110年度預算案編列2億3,391萬元,較109年度預算數2億5,276萬7千元減少1,885萬7千元,減幅7.46%。經查:

(一)迄109年8月底止攸關海洋業務及資源等業務多項移撥工作尚待完成,允宜積極辦理

海洋委員會為統合海洋事務與海洋政策之規劃及推動,於107年4月28日改制後即設立海洋保育署(下稱:海保署)、國家海洋研究院籌備處,並於108年4月24日正式成立國家海洋研究院。

國海院成立目的,係整合解決因各機關長期僅就其業務性質及任務需求執行海洋觀測研究業務,致我國海洋研究缺乏全面性及完整性之問題。然查該院統合政府海洋研究調查業務資源之情形,迄109年8月底止仍有深層海水資源開發技術及產業輔導推動、加強涉海業務合作及全國海洋資料庫整合與介接等3項業務亟待完成,且海保署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海洋自然地景、海洋自然紀念物之中央主管事務)等業務移撥工作亦尚待完成(詳表1)。是以,海委會允宜督促及協助國海院與海保署加強與有關機關間之溝通協調(如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文化部及農委會等),賡續督導所屬儘速與各機關協商業務移撥、分工及資訊共享模式等事宜,以有效發揮統籌海洋業務及資源。

表1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涉海業務移撥及辦理情形一覽表

序號

業務內容

配合機關

業務移撥及辦理情形

國家海研究院業務部分

1

深層海水資源開發技術及產業輔導推動業務

經濟部

有關深層海水資源開發技術及產業輔導推動,將依據海洋委員會109年5月28日深層海水業務會議所訂承接工作計畫書,由國海院負責技術研發及取水工程項目,經濟部「深層海水試驗管工程」預計110年底完工,經巡檢維護1年及運轉成效評估後,預計112年辦理移交,該院預計於移交後接續辦理取供水系統維運管理。

2

加強涉海業務合作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文化部文資局、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國海院截至109年8月底止,已陸續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海氣象資訊及海洋資料庫領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海洋及港灣資料與科技研究領域)、文化部文資局(海域區水下文化資產研究領域)、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海洋生物與生態復育領域)等單位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確定移撥(刻正辦理移交及管轄權移轉)

3

全國海洋資料庫資料整合與介接

中央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經濟部水利署、能源局、工研院、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漁業署

國海院刻正辦理中之全國海洋資料庫,目前已介接中央研究院、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經濟部水利署、能源局、工研院、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漁業署等各項海洋物理、化學、生物生態、海氣象、地形地物及其他海洋相關資料,未來將再繼續整合國內外重要海洋資料,完成國家海洋資料平台建置,提供產官學研領域加值應用,整合國家海洋研究資源,提升國家海洋研究實力。

海洋保育署業務部分

4

文化資產保存法(海洋自然地景、海洋自然紀念物之中央主管事務)

農委會

已於108年12月31日完成檔案移交,且109年2月11日海委會授權海保署辦理文資法涉海業務。

資料來源:國海院及海保署,本報告整理。

(二)國海院編現率逾9成,相關業務人力已到位,允宜提升自主研究能力與實務技術經驗

國海院成立後組設5個1級研究單位及3個行政輔助單位,編制員額計80人。據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提供之資料,迄109年8月底止,海洋委員會及所屬現有員額合計1萬1,823人,編制員額1萬3,806人,編現率85.6%。其中國海院現有員額75人,占編制員額80人之93.8%(詳表2),編現率逾9成,相關業務人力業已到位,該院允宜加強與有關機關間之溝通協調,承接涉海研究單位、技術人員、設施設備等業務能量,俾提升相關人員自主研究能力與實務技術經驗,以利海洋研究相關事務之遂行。

表2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截至109年8月底之現有人力情形表 單位:人

單位

單位數

編制員額A

現有員額B

編現率B/A

海洋委員會

10

147

117

79.6%

海洋保育署

1

103

75

72.8%

海巡署及所屬10

13,476

11,556

85.8%

國家海洋研究院

8

80

75

93.8%

合計

29

13,806

11,823

85.6%

說 明:海巡署及所屬現有員額不含二類人員。

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提供。

綜上,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截至109年8月底止部分業務尚待移撥,海委會允宜督促及協助所屬加強與有關機關間之溝通協調,賡續督導國海院及海保署儘速辦理相關業務之移撥、分工及資訊共享等事宜;另國海院編現率已逾9成,允宜提升自主研究能力與實務技術經驗,以強化我國海洋研究水準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