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會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2,060萬2千元,係辦理「推動數位經濟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政策及法制革新計畫」(110年至114年),其中捐助辦理推動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創新基礎環境計畫1,499萬4千元,說明如下:
(一)「推動數位經濟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政策及法制革新計畫」(110年至114年)概述
行政院自106年起推動「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106至114年)」(DIGI+方案),作為引領數位發展、帶動創新之施政藍圖,在數位經濟之法規調適與政策完善、提升數位公共服務及優化數位基礎環境等面向已有進展。通傳會為因應國際通訊傳播事業之變革與新興技術之變遷,110年度配合政策提出「推動數位經濟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政策及法制革新計畫」(110年至114年),計畫主軸如下:
1.完備數位轉型法制與監理機制:鏈結匯流能量以完善數位轉型環境、研擬數位轉型下通訊傳播監理法制調和、參與數位經濟或匯流之重要會議,建立國際交流。
2.營造數位經濟市場環境:研析國際行動寬頻服務發展趨勢暨強化通傳基礎建設之策略、研擬強化電信服務市場環境政策,奠定創新應用服務。
3.強化網際網路治理能量:觀測國際網際網路政策議題,提升我國網路治理之基礎、孕育我國網際網路治理能量,增加多方利害關係人共同對話。
(二)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允宜依規定檢討必要性,並加強執行成效之考核
1.捐助內容:110年度預算案「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編列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以下簡稱TTC)辦理推動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創新基礎環境計畫1,499萬4千元,據說明係為「研析世界先進國家強化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基礎環境之政策與法規,並藉由論壇或座談會等增進國內產官學界之對話交流」。
2.法令規定:據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十七)點,「各機關應積極檢討捐助財團法人…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另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規定,應適當選定績效衡量指標,作為案件成果考核及效益評估之參據,並強化內部控制機制,依業務管考規定加強執行成效之考核,以有效配置政府資源。
綜上,通傳會為因應國際通訊傳播事業之變革及新興技術之變遷,配合政策提出5年期之「推動數位經濟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政策及法制革新計畫」,110年度預算案編列2,060萬2千元,其中1,499萬4千元用於捐助電信技術中心,依行政院規劃執行「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DIGI+方案)有關「基礎建設分組」之工作,研析先進國家強化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基礎環境之相關政策及法規,並舉辦座談會等增進對話交流;惟近來部分議題例如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治理、5G行動寬頻頻率釋出與相關應用整合,或行動通訊連線品質改善等議題,均需及早完備相關監理法令政策及通傳基礎建設,故允宜確實評估TTC所提研析意見獲政策參採之比率,加強執行成效之考核,以有效配置政府資源,建構完善之數位匯流創新基礎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