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4,165萬4千元,較109年度預算3,665萬5千元增加499萬9千元(增幅13.64%),較108年度決算3,403萬8千元增加761萬6千元(增幅22.37),主要係辦理通訊傳播監理政策規劃、發照及競爭政策之研擬等,其中關於新興網際網路視聽服務之監理,或傳播產業競爭政策之議題,說明如下:
(一)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平臺監理政策與法制作業研訂之目前辦理情形
關於網際網路上之視聽服務(以下簡稱OTT TV)等平臺監理之法制作業,通傳會擬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於109年7月15日經通傳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7月22日公告草案條文,進行公開意見諮詢程序(徵詢期間60日),9月3日召開第1場公聽會,10月8日召開第2場公聽會,公開意見諮詢結束後,將彙整外界意見,以作為調修草案之基礎,並依法制作業程序報請行政院審議。
(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平臺漸對傳統平臺之經營形成挑戰
據通傳會108年匯流發展調查結果顯示,16歲以上民眾收看過OTT TV比例,自106年至108年,從30.8%逐年增加至45.1%,約2成採付費訂閱,而觀賞線上共享創作影音平臺內容最愛之類型為娛樂戲劇節目或電影之精華。且據傳播政策白皮書引用臺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之統計,107年我國網路廣告營收已接近390億元,而無線及有線電視廣告總營收卻降至207億元以下,顯示OTT TV已對傳統平臺之經營形成挑戰。
綜上,通傳基金110年度預算案「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辦理通訊傳播監理政策規劃、發照及競爭政策之研擬等,隨著數位匯流之趨勢,跨平臺、跨媒體經營模式已成產業新走向,鑒於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產業日益蓬勃發展,逐漸影響視聽眾之收視習慣,以及通訊傳播產業之創新與市場秩序;而主管機關已著手規劃相關法令及監理政策,是以,允宜充分傾聽產業及視聽眾之意見,並持續觀察國內外發展情勢,以前瞻性觀點研議兼顧產業健全發展,並維護我國視聽內容產業,以及保障公眾視聽權益之治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