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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0、辦理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擬進行長期債務之舉借,允宜周妥長期財務規劃,以發揮提高社會住宅興辦量能及品質之功能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住都中心110年度預計辦理長期債務舉借25億7,706萬1千元(用於辦理社會住宅興建計畫18億9,014萬1千元及社會住宅土地購置計畫6億8,692萬元)。經查:

(一)住都中心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之相關規定

依據住宅法第8條規定:「主管機關得設立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住宅相關業務。」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設置條例第3條第1項第7款規定:「經監督機關指示辦理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業務」,準此,住都中心為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爰依前開法令規定參與興辦社會住宅。

(二)住都中心擬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以協助擴增政府社會住宅政策量能

為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住宅法於106年1月公布施行,奠定推動社會住宅機制之法制基礎,同年3月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8年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計畫,其中包括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為達成8年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計畫,內政部與各國營事業、國防部、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爰籌備興建社會住宅之土地資源,並於107年11月20日、108年2月27日及4月10日召開3次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規劃會議,並決議由住都中心主動興辦社會住宅。因而,106年3月行政院原核定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將配合實際執行情形酌予調整,刻正由營建署研擬修正計畫,並於完成後再函報行政院核定。

(三)辦理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擬進行長期債務之舉借,允宜周妥長期財務規劃作業

住都中心目前配合社會住宅政策,已參與社會住宅之興辦案件如下:

1.警消社會住宅興建計畫:為落實照顧警消人員,內政部108年4月間「強化基層警察及消防同仁租屋協助措施」,經內政部盤點之8處基地內容與位置,住都中心配合警消社會住宅興建計畫,刻正進行中和保二社會住宅新建工程。該計畫規劃興建戶數317戶,預計113年底完工。

2.一般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截至109年9月底經擇定11處基地興建社會住宅,預估於113年3月至4月間完成,擬提供1,576戶社會住宅(目前進度詳表1),另已提報12處社會住宅經該中心董事會通過並經行政院同意備查,將續辦規劃、設計、施工發包等作業,預計將規劃進行51處基地之社會住宅興辦相關作業。

是以,住都中心為辦理前開社會住宅之興辦,110年度擬辦理長期債務之舉借25億7,706萬1千元,預計以社會住宅營運產生之收益及都市更新後所取得分配價值等財源償還,鑑於住都中心未來將持續參與社會住宅興建計畫,允宜周妥長期財務規劃,俾提供穩定及適時之現金流量及還款財源,以發揮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品質之功能。

表1 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優先執行案件表

案件名稱

戶數

預計完工日

預計總成本

進度概況

三重富貴社宅

172

113.03

6億9,000萬元

專管及監造標於109年5月13日決標,統包工程於109年9月21日決標

三重五谷王社宅

142

113.03

8億5,800萬元

板橋江翠A社宅

114

113.04

6億2,600萬元

板橋江翠D社宅

89

113.04

4億9,200萬元

板橋江翠B社宅

100

113.04

5億7,100萬元

板橋江翠C社宅

114

113.04

6億4,400萬元

松山延吉社宅

158

113.04

7億400萬元

萬華華江A社宅

143

113.04

8億5,800萬元

專管及監造標於109年5月13日決標,刻正進行研擬統包工程招標作業

萬華華江B社宅

181

113.04

9億7,600萬元

內湖東湖A社宅

171

113.04

7億6,300萬元

內湖東湖B社宅

192

113.04

9億6,900萬元

合計

1,576

81億5,100萬元

說  明:本表為已進行中之案件。

資料來源:住都中心。

綜上,住都中心擬於110年度舉借長期債務25億餘元,用於社會住宅興建計畫及社會住宅土地購置計畫,鑑於住都中心預計將規劃進行51處基地之社會住宅興辦相關作業,未來將持續參與社會住宅興建計畫,允宜周妥長期財務規劃,以提供穩定及適時之現金流量及還款財源,俾發揮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品質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