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都中心110年度「勞務收入-服務收入」編列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管理服務收入355萬5千元。經查:
(一)住都中心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
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需求,行政院於106年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以多元取得社會住宅,規劃於8年間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擬以興建12萬戶及包租代管民間8萬戶之方式達成,爰於106年度推動「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以下簡稱106 年度試辦計畫)」由6直轄市政府先行辦理1萬戶。另為增加社會住宅供給達8年8萬戶包租代管目標,並延續及擴大106年度試辦計畫效益,擬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並經行政院於108年2月間核定。
因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於107年6月27日施行,租賃住宅市場引入專業服務制度,建立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專業證照制度,各直轄市、縣市陸續成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為擴大住宅租賃市場量能以強化計畫效益,故第2期計畫除預計由各地方政府委託業者辦理1萬5,000戶(縣市版)外,另加入由住都中心偕同租賃需求較高之6個直轄市之地方公會,協力主導並結合業者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進行5,000戶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包括計畫管制端與計畫執行端二大部分,計畫管制端由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政司負責督導;計畫執行端由住都中心、地方公會及業者共同執行。
(二)實際媒合情形容有提升空間,允宜衡酌市場供需,持續檢討改善
內政部營建署與住都中心於108年10月1日簽訂契約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再由住都中心、公會端與業者端共同參與該計畫,首次有6個直轄市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28家業者參與,並於109年1月16日開辦。自開辦以來截至109年8月31日止累計媒合1,482戶次、占總核定戶數5,000戶之比率為29.64%,實際執行成效容有提升空間。另部分縣市如台南市累計媒合戶數僅23戶次,占核定戶數600戶之3.93%、高雄市累計媒合戶數僅101戶次,占核定戶數600戶之16.83%、新北市累計媒合戶數僅200戶次,占核定戶數1,100戶之18.18%(詳表1),實屬偏低,允宜衡酌市場供需,持續檢討改善。
表1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執行情形彙整表
直轄市
核定興辦戶數
累計媒合戶次
包租
包管
代租
代管
合計
包租包管
代租代管
合計
戶次
%
戶次
%
戶次
%
新北市
550
550
1,100
60
10.91
140
25.45
200
18.18
臺北市
550
550
1,100
16
2.91
252
45.82
268
24.36
桃園市
400
400
800
5
1.25
647
161.75
652
81.50
臺中市
400
400
800
37
9.25
201
50.25
238
29.75
臺南市
300
300
600
1
0.33
22
7.33
23
3.93
高雄市
300
300
600
101
33.67
10
3.33
101
16.83
合計
2,500
2,500
5,000
129
5.16
1,353
54.12
1,482
29.64
說 明:本表為開辦以來至109年8月31日止之辦理情形。「%」欄位為該相對欄位之累計媒合戶次/核定興辦戶數之百分比。
資料來源:住都中心及營建署。
綜上,住都中心首次與6個直轄市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28家業者參與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計畫,惟截至109年8月31日止累計媒合僅1,482戶次、占總核定戶數5,000戶之比率為29.64%,且部分直轄市媒合率偏低,實際媒合情形容有提升空間,允宜衡酌市場供需,持續檢討改善,俾提高計畫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