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基金會110年度業務收入5,155萬元、業務支出6,429萬元(其中人事費用為1,800萬元),業務短絀1,274萬元。經查:
(一)紀念基金會業務以辦理內政部委託計畫為主
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3之1條第1項規定:「紀念基金會辦理下列事項:一、二二八事件真相調查、史料之蒐集及研究。二、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三、二二八事件之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之國際交流活動。四、已認定受難者之賠償。五、受難者及其家屬回復名譽之協助。六、弱勢受難者家屬之生活扶助。七、釐清相關責任歸屬。八、其他符合本條例宗旨之相關事項。紀念基金會辦理前項事務,不得違背二二八事件之史實真相。」是以,紀念基金會近年來主要業務係接受政府委託經營二二八國家公園紀念館及續辦二二八事件賠償金發放等業務。
(二)近年來業務收支均為短絀,惟用人費用均有寬列,允宜覈實編列預算,以利撙節支出
紀念基金會主要係辦理內政部委託其經營及管理國家紀念館、續辦二二八事件賠償金發放等業務,近年來紀念基金會均出現業務短絀情形,105年度至108年度各為1,660萬2千元、2,683萬4千元、2,380萬2千元、921萬7千元及830萬1千元,且預期109年度及110年度仍將持續短絀各為1,349萬元及1,274萬元(詳表1)。惟紀念基金會105年度至108年度均編列員工人數21人之用人費用各為1,682萬1千元、1,663萬7千元、1,707萬8千元及1,707萬8千元,雖實際執行後各有結餘212萬7千元、215萬2千元、339萬2千元及167萬9千元;有5人、6人、6人及4人未足額進用,然110年度仍以員工人數21人編列1,800萬元之用人費用(詳表2),不利撙節支出,允宜覈實編列預算。
表1 紀念基金會近年收支餘絀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別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收入總額
55,133
48,684
61,591
74,666
65,040
64,290
業務收入
39,594
35,432
48,076
60,301
51,550
51,550
勞務收入
39,591
35,374
48,057
60,298
51,550
51,550
受贈收入
3
58
18
3
0
0
其他業務收入
0
0
0
0
0
0
業務外收入
15,539
13,252
13,515
14,365
13,490
12,740
財務收入
15,105
13,170
13,447
14,344
13,490
12,740
其他業務外收入
434
82
68
21
0
0
支出總額
66,428
59,234
57,293
68,602
65,040
64,290
業務支出
66,428
59,234
57,293
68,602
65,040
64,290
勞務成本
57,225
47,151
48,142
58,819
55,740
55,790
管理費用
9,203
8,637
7,698
8,043
9,300
8,500
其他業務支出
0
3,446
1,453
1,740
0
0
業務餘絀
-26,834
-23,802
-9,217
-8,301
-13,490
-12,740
本期餘絀
-11,295
-10,550
4,298
6,064
0
0
說 明:業務餘絀=業務收入-業務支出。105至108年度為決算數;109及110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紀念基金會及各年度預、決算書。
表2 紀念基金會用人費用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差額
用人費用
員工人數
用人費用
員工人數
用人費用
員工人數
10516,821
21
14,694
16
2,127
5
106
16,637
21
14,485
15
2,152
6
107
17,078
21
13,686
15
3,392
6
108
17,078
21
15,399
17
1,679
4
說 明:109年編列19人、用人費用1,610萬元、109年9月底在職員工19人;110年編列21人、用人費用1,800萬元。
資料來源:紀念基金會預決算書。
綜上,紀念基金係配合政府政策,依法設立具公益性質之財團法人,主要業務係接受政府委託經營二二八國家公園紀念館及續辦二二八事件賠償金發放等業務,惟近年來業務收支均呈短絀,然用人費用均有寬列,且人員亦未足額任用,允宜覈實編列預算,以利撙節支出。
(分機:8667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