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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八、四癌篩檢措施賡續推動,惟部分篩檢率下降且低於預定值、部分區域特定癌症風險較高及縣市間落差加劇,仍需研謀改善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不含社會福利基金、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國健署自99年度開始擴大癌症篩檢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服務,期望透過篩檢工具,早期發現疾病給予適時治療,以降低死亡率。110年度於「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計畫」項下編列四癌篩檢經費25.02億元,較109年度24.37億元增加0.65億元,謹將篩檢措施辦理情形分述如下:

(一)四癌篩檢近5年度投入經費合計達119.1億元,以乳癌篩檢經費平均每年度約10億元最高

目前四項癌症篩檢皆已納入預防保健服務,凡符合要件之民眾由政府補助篩檢費用,鑒於癌症篩檢經費隨篩檢服務量逐年提升,為降低公務預算負擔,於103年起國健署將子宮頸抹片及年長婦女乳房攝影檢查費用約14.3億元,移至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編列,每年度(104至108年度)投入經費介於22.34億元至24.89億元之間,5年度累計金額達119.10億元(詳表1),以乳癌52.87億元最高,其次依序為子宮頸癌46.19億元、大腸癌14.11億元及口腔癌5.93億元(詳表2)。

表1 四項癌症篩檢服務經費統計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合計

預算數

22.80

24.54

24.90

23.94

24.38

120.56

決算數

22.34

23.87

23.61

24.89

24.39

119.10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料。

表2 104-108年度四癌篩檢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乳癌

大腸癌

口腔癌

子宮頸癌

小計

104

9.51

2.47

1.34

9.02

22.34

105

10.11

3.03

1.42

9.31

23.87

106

10.72

2.75

1.11

9.03

23.61

107

11.20

2.89

1.13

9.67

24.89

108

11.33

2.97

0.93

9.16

24.39

合計

52.87

14.11

5.93

46.19

119.10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108及109年提供之問卷資料。

(二)部分癌症篩檢率呈下降趨勢、或低於年度預定目標值、部分區域特定癌症風險較高及縣市間篩檢率落差仍待縮短

108年四癌篩檢服務量總計501.5萬人次(詳表3),與98年301萬人次相較,增加200.5萬人次,增加逾6成,其中以大腸癌服務量成長最高,由98年29萬人成長至108年134.3萬人次,增加約3.6倍,其次依序為乳癌(增加約2.7倍)、口腔癌(增加約0.14倍)及子宮頸癌(增加約0.12倍)。

表3 98至108年四癌篩檢服務量 單位:萬人次

類別

98年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子宮頸癌

195

215

215

215.7

217.7

217.9

217

217.1

216.7

217.9

218.9

乳癌

24

53

56

67.2

69.4

73.2

77.4

78.9

84.2

86.2

88.0

大腸癌

29

102

79

112.3

92.2

119.6

118.1

126.2

128.4

131.4

134.3

口腔癌

53

80

87

98.2

97.9

98.9

93.9

92.9

78.4

74.4

60.3

合計

301

450

437

493.4

477.2

509.6

506.4

515.1

507.7

509.9

501.5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資料。

就各類癌症篩檢率分析,子宮頸癌、口腔癌及大腸癌自104年度起大多呈遞減趨勢(詳表4),其中子宮頸癌108年度篩檢率降為54.8%,而乳癌成長率較以前年度趨緩。就篩檢率目標達成情形分析,歷年乳癌篩檢率皆低於預定值40%,迄108年度始達成目標值40%;而大腸癌篩檢率107及108年為40.8%及40.9%,皆未達成預定值44%及45%;另以108年為例,子宮頸癌、口腔癌及大腸癌仍有約4至6成符合資格民眾未定期接受篩檢服務。

表4 101至108年四癌篩檢率

類別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子宮頸癌

77.0%

76.0%

73.5%

74.5%

72.1%

72.5%

70.0%

54.8%

乳癌

32.5%

36.0%

38.5%

39.5%

39.3%

39.9%

39.9%

40.0%

大腸癌

34.2%

38.2%

40.7%

42.0%

40.7%

41.0%

40.8%

40.9%

口腔癌

52.5%

54.1%

54.3%

56.1%

55.1%

50.1%

-

-

說 明:篩檢對象包括子宮頸癌30-69歲婦女、乳癌45-69歲婦女、大腸癌50-69歲民眾及口腔癌30歲以上有嚼檳榔或吸菸者;108年子宮頸癌篩檢率來自篩檢資料庫,而口腔癌篩檢自106年起改以受篩人數呈現。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107年度菸品健康捐運用成效簡報(108年3月版)及108年度篩檢率資料。

鑒於癌症健康不平等因素導致癌症發生率與死亡率存有地理分布上之差異,第3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3至107年)即針對99年四癌標準發生率及100年死亡率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口腔癌標準化發生率及死亡率排名前5名之縣市(詳表5),以位於偏遠地區具較高之趨勢,子宮頸癌亦有類似情形;而都會地區因飲食、運動因素,導致大腸癌及乳癌之比率相較偏遠地區為高。

表5 四癌99年標準化發生率及100年死亡率排名前5縣市一覽表

單位:每10萬人發生率及死亡率

排名

口腔癌(全國)

乳癌(女性)

縣市

標準化發生率

縣市

標準化死亡率

縣市

標準化發生率

縣市

標準化死亡率

1

臺東縣

40.1

臺東縣

16.0

台北市

75.2

嘉義市

16.5

2

連江縣

35.9

雲林縣

13.4

台中市

72.4

花蓮縣

15.9

3

嘉義縣

35.1

彰化縣

12.9

新北市

72.0

新竹市

15.6

4

雲林縣

34.5

屏東縣

12.6

高雄市

68.5

基隆市

15.4

5

花蓮縣

33.3

花蓮縣

12.5

嘉義市

66.9

台北市

13.5

全國

21.7

全國

7.9

全國

63.2

全國

11.6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國健署提供資料,口腔癌全國標準化發生率係依99-101年各年度癌症登記公布資料。

107年國健署復以委外計畫就健保資料庫釋出資料進行分析,將103年四癌篩檢率與癌症發生率做地理化差異分層分析後,提出意見略以:雲林縣應加強口腔癌篩檢率、臺北市應加強乳癌及腸癌篩檢率、臺東縣及屏東縣應加強子宮頸癌篩檢率等;如對照108年度各縣市四癌篩檢量統計資料,部分縣市仍低於預防保健大腸癌篩檢率之全國平均(約38.2%),而臺東縣及屏東縣子宮頸癌篩檢率分別為48%及50.8%,皆低於全國篩檢率(約54%),允宜賡續提升。

另前揭第3期計畫目標包括縮短縣市間乳癌及大腸癌之篩檢率差距(由20%降至15%),以提升整體癌症篩檢涵蓋率,惟就108年四癌篩檢率市縣間之差距分析,其中子宮頸癌、大腸癌、乳癌篩檢率市縣間之差距分別為34.4%、28.4%及26.9%,顯示癌症篩檢率差距縮短之成效仍待精進。

綜上,近年來四癌篩檢服務量雖有成長,惟部分癌症篩檢率呈下降趨勢、尚有約4至6成符合資格民眾未定期接受篩檢服務、部分區域特定癌症風險較高及縣市間篩檢率落差仍待縮短,篩檢措施仍待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