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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列管滯欠大戶(不含北北高健勞保案件)徵起金額呈逐年下降現象,允宜持續管控案件執行進度加強執行,俾維護社會公義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法務部所屬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八、列管滯欠大戶(不含北北高健勞保案件)徵起金額呈逐年下降現象,允宜持續管控案件執行進度加強執行,俾維護社會公義

110年度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於「執行業務」及「執行案件處理」業務計畫項下分別編列4,179萬7千元及13億5,558萬2千元,主要係「提升行政執行效能」、「加強執行滯欠大戶」等重要計畫項目所需經費。惟近年度滯欠大戶徵起金額有逐年下降趨勢,徵起成效仍待提升。謹說明如下:

(一)行政執行署於108年度訂頒「列管滯欠大戶未結案件執行精進計畫」

為貫徹公權力及維護社會公義,行政執行署前於92年間訂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加強滯欠大戶執行計畫」,就個人滯欠金額累計1,000萬元以上或營利事業滯欠金額累計1億元以上之滯欠大戶案件造冊,列為管考重點。復考量義務人如欠繳達相當金額之公法上金錢債務,且已發現之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 務,卻仍享受奢華生活,對於大多數守法履行義務之民眾極不公平,爰參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9條規定,於99年6月修正行政執行法第17條之1,增訂「禁止奢侈浪費」規定,並研擬配套措施,以維護公平正義,並促其儘早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嗣該署於108年訂頒「列管滯欠大戶未結案件執行精進計畫」,進一步精進列管滯欠大戶案件之執行。據行政執行署統計,自90年至108年底止,滯欠大戶案件累計執行徵起金額計2,554億餘元,占所有行政執行案件徵起金額5,584億餘元之45.74%,累計成效頗豐。

(二)列管滯欠大戶(不含北北高健勞保案件)人數近年雖持續減少,惟徵起金額有下降趨勢

近年滯欠大戶案件列管人數(不含北北高健勞保案件)呈逐年減少,105年度為741人(自然人562人,法人179人),逐年遞減至108年度599人(自然人448人,法人151人),106年度至108年度分別減少34人、77人及31人。另以近年列管滯欠大戶徵徵起情形觀之(詳表1),105年度為28.24億元,占全年徵起金額之15.69%,嗣後呈逐年遞減,108年度僅14.28億元(減幅50.13%),占全年徵起金額之7.16%(下降8.53個百分點),徵起金額及其占比均為近年度最低。該署針對滯欠大戶雖訂有相關執行計畫,並定期召開滯欠大戶督導小組會議等,且依法採取各項執行手段(如:限制出境、禁奢命令、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惟該等案件與一般案件相較,通常複雜程度較高,對於滯欠大戶之徵起成效仍待研謀提升。

表1 105年度至109年8月底行政執行署列管滯欠大戶之人數及徵起金額統計表(不含北北高健勞保案件) 單位:人;新臺幣億元

年度

滯欠大戶列管人數

各年度徵起金額

個人

法人

小計

滯欠大戶徵起金額

全年徵起金額

滯欠大戶占比

105

562

179

741

28.24

179.98

15.69%

106

527

180

707

21.15

184.57

11.46%

107

463

167

630

19.77

188.69

10.48%

108

448

151

599

14.28

199.34

7.16%

109

437

148

585

7.03

137.18

5.12%

說 明:109年度為截至8月底統計數。

資料來源:行政執行署。

(三)列管滯欠大戶待執行金額截至109年8月底仍高達767億餘元

以列管滯欠大戶整體案件觀之(詳表2),待執行金額105年度為1,130.46億元,占所有未結案件待執行金額1,865.6億元之60.59%,108年度則降至837.89億元,占所有行政執行未結案件待執行金額1,616.74億元之51.83%,減少8.76個百分比。另列管滯欠大戶之待執行比率(詳表3)105年度至107年度分別為92.56%、90.67%及87.99%,108年度則略回升至92.04%,109年度截至8月底止待執行金額尚有767.33億元,尚須依相關計畫持續加強清理。

表2 105年度至109年8月底行政執行署列管滯欠大戶之人數金額統計表

單位:人;新臺幣億元

年度

滯欠大戶列管人數

各年底待執行金額

各年度徵起金額

個人

法人

小計

滯欠大戶待執行金額

全部待

執行金額

滯欠大戶占比

滯欠大戶徵起金額

全年徵起金額

滯欠大戶占比

105562

181

743

1,130.46

1,865.60

60.59%

90.84

242.58

37.45%

106

527

182

709

1,093.46

1,856.65

58.89%

112.49

275.91

40.77%

107

463

169

632

959.88

1,711.44

56.09%

131.07

299.99

43.69%

108

448

152

600

837.89

1,616.74

51.83%

72.42

257.48

28.13%

109

437

149

586

767.33

1,522.03

50.41%

57.48

187.63

30.63%

說 明:109年度為截至8月底統計數。

資料來源:行政執行署。

表3 105年度至109年8月底列管滯欠大戶徵起情形表

單位:人;新臺幣億元

年度/項目

總金額A

徵起金額B

待執行金額C

占比C/A×100

105

1,221.3

90.84

1,130.46

92.56%

106

1,206.0

112.49

1,093.46

90.67%

107

1,091.0

131.07

959.88

87.98%

108

910.3

72.42

837.89

92.05%

109

824.8

57.48

767.33

93.03%

說 明:109年度為截至8月底統計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執行署提供資料。

綜上,行政執行署係公法債權強制執行之專責執行機關,惟列管滯欠大戶(不含北北高健勞保案件)徵起金額近年呈逐年下降現象,108年度徵起金額僅14.28億元,為近年最低,有待賡續強化執行力;另截至109年8月底止,滯欠大戶之待執行金額高達767.33億元,金額仍鉅,允宜持續管控案件執行進度,並督促各分署依據「列管滯欠大戶未結案件執行精進計畫」積極辦理,以提升滯欠大戶案件之執行成效,俾實現公法債權及維護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