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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矯正機關收容人戒護外醫人次逐漸攀升,且在監受刑人年齡結構亦逐漸老化,均宜妥為因應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法務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法務部所屬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宜姈

110年度矯正署及所屬於「矯正業務-辦理矯正、醫療及訓練業務」計畫科目項下編列委請特約醫師及兼任醫師看診所需診療費1,828萬6千元及收容人疾病醫療材料費1,206萬8千元,並於矯正業務-補助收容人健保費」計畫科目項下編列12億5,986萬元。近年矯正機關收容人戒護外醫人次漸增,且監獄收容人年齡結構亦逐漸老化,恐造成矯正機關人力、物力負擔增加,謹說明如下:

(一)近5年(104至108年度)在監收容人戒護外醫人次漸增,恐加重矯正機關人力負荷

全民健康保險法100年1月26日修正公布,102年度起國內矯正機關之收容人均成為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由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提供收容人醫療服務,對於促進國內監獄受刑人健康人權以符合國際公約相關規範係一重大進展,且有助於矯正機關醫療品質之提升。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就醫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收容對象發生疾病、傷害事故或生育時,應優先於矯正機關內就醫;其時間及處所,由矯正機關排定之。矯正機關內不能為適當診療、檢查(驗)或有醫療急迫情形,經矯正機關核准者,得戒護移送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收容對象戒護移送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之時間及處所,由矯正機關依收容對象之就醫需求及安全管理之必要指定之;收容對象不得自行指定。收容對象戒護移送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時,應由矯正機關內醫師開立轉診單或由矯正機關開具相關證明。」據矯正署統計,104年度至108年度收容人醫療就診情形(詳表1),其中健保門診自104年度之79萬9,878人次上升至107年度85萬5,579人次,108年度略降至82萬3,891人次;另戒護外醫104年度為3萬7,720人次,108年度提高至4萬7,505人次,增加8,078人次,增幅25.94%。依據前開管理辦法規定,戒護外醫需符合必需性及急迫性等相關前提條件方可辦理,惟近年仍呈增加趨勢,恐加重矯正機關戒護人力負擔且提高戒護安全風險。

表1 近年度各矯正機關收容人健保門診及戒護外醫辦理情形

單位:人次

項目/年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健保門診

799,878

817,662

850,495

855,579

823,891

492,318

戒護外醫

37,720

40,017

43,425

43,266

47,505

29,877

說 明:109年度為截至8月底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

(二)在監受刑人年齡結構逐漸老化,相關生活照護及處遇措施允宜妥為因應

109年1月15日修正之監獄行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前條適用累進處遇之受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監獄得給予和緩處遇:一、患有疾病經醫師證明需長期療養。二、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欠缺辨識能力,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或其辨識能力顯著減低。三、衰老、身心障礙、行動不便或不能自理生活。四、懷胎期間或生產未滿二月。五、依其他事實認為有必要。」第49條規定:「監獄應掌握受刑人身心狀況,辦理受刑人疾病醫療、預防保健、篩檢、傳染病防治及飲食衛生等事項。」揆104年度至108年度在監受刑人年齡為60歲以上者(詳表2),104年度為2,760人(占比4.85%),逐年上升至108年度3,946人(占比7.01%)。我國自107年度起步入高齡化社會,預計114年度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除整體社會人口老化外,矯正機關亦同步面臨高齡犯罪人口增加及長刑期受刑人年齡自然老化等必然現象,且高齡受刑人因生理機能退化,易受各類身心疾病困擾,如慢性病及失智症等。有鑑於此,矯正機關對於高齡受刑人之戒護管理、醫療照護及教化處遇等措施,應及早因應規劃。

表2 104年度至108年度在監受刑人年齡分布情形表 單位:人

年度

年齡

104

105

106

107

108

未滿20歲

180

154

102

110

112

20歲至30歲未滿

7,866

7,513

7,692

7,929

7,929

30歲至40歲未滿

20,613

18,915

17,455

16,480

14,506

40歲至50歲未滿

16,663

17,422

18,463

19,576

19,606

50歲至60歲未滿

8,866

9,063

9,486

10,182

10,19060歲至70歲未滿

2,382

2,644

2,988

3,361

3,457

70歲至80歲未滿

345

326

348

385

443

80歲以上

33

29

26

36

46

合計

56,948

56,066

56,560

58,059

56,289

資料來源:法務部統計年報。

綜上,矯正機關收容人自102年度起全面納入健保體系,造成監所收容人健保門診就診人次及戒護外醫人次均大幅度增加,惟矯正機關醫事人力及戒護人力有限,允宜研議因應作為;另監所面臨收容人高齡化現象,相關處遇措施與生活照護亦宜妥適規劃,俾符國際人權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