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廉政署於「廉政業務」業務計畫編列5,362萬2千元,係辦理廉政政策規劃考核、貪瀆預防、貪瀆及相關犯罪案件調查與督導、政風機構督導審核等業務所需經費。2019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評比我國名次雖略有提升,然國內民眾對政府廉政工作整體表現仍認有未盡理想之處,謹說明如下:
(一)我國全球清廉印象指數排名較2018年進步1名,與部分亞太國家或地區之分數仍有差距
「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簡稱CPI)係由國際透明組織自1995年起每年定期發布,主要係針對公部門貪腐情況主觀印象之量測,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公部門(含政治人物)貪腐程度之觀感,是目前全球最廣泛用來衡量各國整體清廉度之社會經濟指標;該指數非為民意調查結果,而是蒐集獨立機構所發布之調查資料所統計而成。依據最近一次公布之2019年「清廉印象指數」,我國分數為65分(滿分100分),在全球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28名,分數較2018年增加2分,名次則較2018年進步1名;如以亞太31國為範圍,我國則排名第7,尚落後紐西蘭(87分)、新加坡(85分)、澳洲(77分)、香港(76分)、日本(73分)及不丹(68分)。準此,與2012年之61分及排名37名相較,2019年分數與排名均為近年最佳,惟政府部門仍應持續精進相關廉政作為。
表1 2012至2019年我國清廉印象指數歷年分數及排名一覽表
年度
分數
排名
納入評比國家或地區總數
2012
61
37
176
2013
61
36
177
2014
61
35
175
2015
62
30
168
2016
61
31
176
2017
63
29
180
2018
63
31
180
2019
65
28
180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
(二)108年廉政民意調查顯示民眾期待政府積極強化肅貪作為
參據「108年廉政民意調查」有關對政府清廉程度之看法,受訪者對中央政府清廉表現之負面評價(35.8%)略高於正面評價(34.9%),且受訪者對縣市政府清廉表現之正面評價比例較高(50.2%),次之是鄉鎮市區公所(50.0%),最後則是中央政府(34.9%);另對於政府廉政工作之整體表現,調查結果亦顯示受訪者對政府廉政工作整體表現之負面評價(43.5%)略高於正面評價(41.7%);此外,受訪者認為政府有效打擊貪污之最優先作為是「調查起訴貪污」(33.0%),其次是「教育宣導不要貪污」(31.2%),第三是「制定法規防止貪污」(28.4%),與反貪及防貪相較,顯見多數民眾較期待政府積極強化肅貪作為。
綜上,清廉與誠信乃民眾評斷政府施政品質之重要指標,我國2019年國際廉政評比排名雖提升至全球第28名,係近年最佳成績,惟與鄰近之日本及新加坡相較,尚有精進空間;另據「108年廉政民意調查」結果,多數民眾仍期待賡續強化肅貪、反貪、防貪作為,允宜持續落實及推展各項廉政政策,以提升民眾對政府之信任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