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110年度於「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業務計畫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分支計畫項下,針對符合「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以下簡稱水電優待辦法)規範條件之志願役退除役官兵家屬,提供住宅自用水電補助,其中用電、用水分別編列3億4,416萬3千元、1億2,834萬7千元。有關編列志願役退除役官兵家屬自用水電費補助措施所需經費之法源施行期間將屆之事,謹敘述如後:
(一)現行提供退除役官兵家屬自用水電優惠措施之依據
為提升募兵成效,現行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下稱募兵暫行條例),除提供志願役現役官兵本人相關加給、慰助金等制度性保障外,另針對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之志願役退除役官兵家屬,給予住宅自用生活所需水電費補助之優惠(參見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5條)。據此,退輔會於104年11月25日會銜經濟部訂定發布水電優待辦法,針對水電費優惠之申請、審核程序、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明文規範,所需經費則由退輔會編列預算支應(參見水電優待辦法第6條)。另依募兵暫行條例第14條所定落日條款:「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其施行期間即將屆滿,合先敘明。
(二)近年退除役官兵家屬自用水電費獲補助金額及戶數均呈略減趨勢,惟平均每戶使用度數及獲補助金額則大抵有漸增情形
有關近年退輔會辦理退除役官兵家屬自用水電費補助情形,根據該會提供資料,105年度至108年度期間,在自用水費優惠方面,補助金額決算數自1億3千餘萬元減少至1億2千餘萬元,補助戶數則自13萬餘戶漸降至12萬餘戶,又受平均每戶年度使用度數自183度增至192度影響,每戶年補助金額自1,005元略增至1,043元。在自用電費優惠方面,補助金額決算數自3億8千餘萬元減少至3億5千餘萬元,補助戶數則自14萬餘戶漸減至13萬餘戶,平均每戶年補助金額則先自105年度之2,647元略降至107年度之2,540元後,108年度走升至2,563元,平均每戶年度使用度數則自於2,682度漸增至2,700度。至於109年度截至7月底,自用水電補助戶數相較於108年度則互有消長,其中自用水費補助戶數達12萬3,203戶,較108年度略增百餘戶,自用電費補助戶13萬8,820戶,則較108年度減少千餘戶(詳表1)。
表1 105年度至109年度(截至7月底)退除役官兵家屬自用水電費補助相關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戶;千度
年度
項目
105
106
107
108
109
(1至7月)
自用水費
優惠
補助金額
決算數
135,445
136,757
133,494
128,347
74,814
補助戶數
134,711
135,159
131,987
123,046
123,203
優惠戶
年度使用合計度數
24,621
24,846
24,265
23,671
13,539
平均每戶年度補助金額(單位:元)
1,005
1,012
1,011
1,043
607
平均每戶年度使用度數(單位:度)
183
184
184
192
110
自用電費
優惠
補助金額
決算數
386,577
374,856
370,925
358,664
196,443
補助戶數
146,071
146,716
146,040
139,914
138,820
優惠戶
年度使用合計度數
391,720
393,734
389,981
377,724
210,701
平均每戶年度補助金額(單位:元)
2,647
2,555
2,540
2,563
1,415
平均每戶年度使用度數(單位:度)
2,682
2,684
2,670
2,700
1,518
說 明:109年度為截至7月底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退輔會提供,本報告整理。
(三)退輔會近期積極查核申請自用水電優惠卻違法濫用者,已有初步成果,惟鑒於相關補助之法源施行期限將屆,尚待完成修法程序
為避免政府提供志願役退伍袍澤家屬水電費優惠措施遭濫用,水電優待辦法第4條及第5條就水電優惠範圍明文界定為自用範圍,且僅就一定使用度數內提供公用費率折扣。在查核處理機制方面,退輔會運用備役軍眷用水用電維護系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及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進行比對審查。在實際補助期間,退輔會針對用水用電特高戶協請台灣自來水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台灣電力公司等水電事業機構於每月定期抄表時,查告受補助者有無營業行為,並由所在地榮服處派員實地複查,就違反規定且查核屬實者,即停止優待,並以書面命違規者返還差額(參照水電優待辦法第5條第2項)。
在具體查核情形方面,根據退輔會提供資料,106年度至108年度期間,各年度經查核因未符規定遭停止補助之用水優惠戶數分別為17戶、562戶及218戶,分別占各該年度用水優惠戶之0.01%、0.01%及0.26%;遭停止補助之用電優惠戶數分別為21戶、170戶及366戶,分別占各該年度用電優惠戶之0.01%、0.01%及0.26%。經退輔會近年之積極查核後,109年度截至7月底,經查核涉及營業行為而遭停止補助之用水、用電優惠戶數分別僅剩66戶、18戶,顯示查核行動已有初步成果。
另鑒於退除役官兵家屬自用水電費補助之法據募兵暫行條例之施行期限將屆,倘未能於109年底前另立補助之法源,退輔會110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是項補助所需經費恐依法無據。對此,退輔會表示,鑒於募兵暫行條例之施行期間將於109年底屆滿,為保障退除役官兵權益,該會已將包括退除役官兵家屬水電優惠等相關措施納入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報請行政院經109年9月10日第3718次會議決議通過,函請本院審議,以完備相關法制。
綜上,退輔會近年辦理退除役軍人家屬自用水電優惠措施,並強化查核比對作為,截至109年7月底涉及營業行為而遭停止補助之用水、用電優惠戶數已大幅減少。鑒於辦理補助之法據施行期限將屆,允宜加速推動輔導條例之修法事宜,俾取得110年度編列是項預算辦理補助之法據。
(分機:1912 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