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公司經營政策之一,係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執行港區環境污染監測、減量計畫,推動自主環境管理作業,維護港區環境品質,促進永續港口發展,110年度「勞務成本-維持費用-專業服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項下編列「臺灣港群環境監測」1,730萬元,「勞務成本-棧埠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項下編列「綠色港口認證」331萬元,合計2,061萬元。經查:
(一)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近年度主要推動計畫及經費
港務公司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之主要計畫如下(詳表1):
1.每年辦理「生態港認證」,106至110年度計畫經費介於256萬餘元至331萬元間。
2.自107年度起推動「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該年度經費1,721萬餘元,其餘年度未編列預算,惟持續宣導辦理。
3.自107年度起推動「臺灣港群環境監測」,107至110年度計畫經費介於1,229萬餘元至1,730萬元間,並納入原「港口區域污染預防及削減措施計畫」。
4.每2年辦理「溫室氣體盤查作業」,107及109年度計畫經費分別為338萬元及550萬元。
表1 近年度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之主要計畫經費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計畫名稱
106
107
108
109
110
決算
決算
決算
預算
預算案
1.生態港認證計畫
2,640
2,610
2,563
2,620
3,310
2.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
17,216
-
-
-
3.臺灣港群環境監測
-
12,291
14,625
17,300
17,300
4.溫室氣體盤查作業
-
3,380
-
5,500
-
5.港口區域污染預防及削減措施
2,255
107年起併入「臺灣港群環境監測」
合計
4,895
35,497
17,188
25,420
20,610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
(二)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之推動情形
港務公司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之主要計畫中,關於「生態港認證」,各國際商港均取得生態港口認證,每2年並更新認證;關於「臺灣港群環境監測」,廠商每年完成環境監測並於次年函送各相關單位監測年報;關於「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每2年辦理1次,完成前2年之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並取得第三方查證證書;而關於「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係藉由「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及「船舶使用低硫燃油」等防制措施,達成港口空氣污染物減量,港務公司就各項防制措施實際辦理情形,推估污染減量成效如表2,除「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措施108年度SO2及NOx減量低於107年度外,其餘措施108年度各項污染物減量效果均較107年度為佳。
表2 「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污染減量成效
防制措施
年度
污染減量成效(公噸)
PM2.5
PM10
SO2
NOx
1.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
107
0.56
0.56
6.72
8.57
108
0.66
0.74
5.58
6.30
109(1-7月)
0.20
0.21
1.65
2.24
2.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
107
145.30
181.70
951.20
1,654.20
108
176.84
220.94
1,156.34
2,012.26
109(1-7月)
76.67
95.83
501.80
872.60
3.船舶使用低硫燃油
107
18.88
23.06
415.20
20.97
108
306.36
378.14
6,870.03
79.95
109(1-7月)
179.51
221.57
4,025.59
46.84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
(三)「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各項防制措施辦理情形
「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期藉由推動防制措施達成港口空氣污染物減量之效果(詳表2),惟港口空氣污染減量除推動防制措施外,尚受各年度進出港之船種、艘次、船舶使用油品等因素影響,難逕由表2各污染物減量據以評斷防制措施之辦理成效,港務公司因而設定各項防制措施之辦理目標,茲說明辦理情形如下:
1.「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高雄港)」
(1)設定目標為全年期間,具備岸電設施船舶泊靠高雄港設有高壓岸電碼頭之岸電使用率達100%,據港務公司資料,107年度至109年度(7月止)之岸電使用率分別為49.6%、48.5%及28.3%(詳表3),與目標仍有相當差距。
(2)港務公司表示,船舶設置船上岸電設施、國際商港碼頭設置陸上岸電設施、或具備岸電設施之船舶泊靠設有高壓岸電碼頭而使用岸電,並非國際公約、我國法規或環保主管機關強制要求之措施,將持續宣導航商使用高壓岸電設施,並補助船舶使用高壓岸電設施相關費用,藉此提高航商使用意願,預計109年度下半年將增加使用岸電次數及使用率。
2.「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
(1)港務公司推動7大國際商港船舶進出港減速,因該公司依商港法授權之管轄範圍僅在距岸3~5浬內之國際商港港區範圍內,爰目標設定為「港區範圍內(3~5浬)」船舶減速達成率100%。據港務公司資料,各港107年度至109年度(7月止)之「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互有增減,惟整體之減速達成率分別為46.9%、49.6%及50.0%,已逐年提升(詳表4)。
(2)港務公司設定目標為「港區範圍內(3~5浬)」船舶減速達成率100%,惟該公司所提供資料係「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之資料,尚難檢視辦理成效。據該公司說明,因目標設定之「港區範圍內(3~5浬)」船舶減速資料過於龐大,爰無法即時提供資料,惟已啟動船舶減速查核系統精進作業,預計於110年度完成,藉時將可有效查核統計船舶於港區範圍內與港區範圍外至20浬之船速與污染減量成效。
3.「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港務公司較國際公約提前1年,於108年度起全面實施國際航線進港至出港期間,船舶使用硫含量小於0.5%低硫燃油,並由航港局執行抽查作業。108及109年度每年抽查目標訂為747艘,108年度實際抽查988艘、109年度1至7月抽查519艘。經電詢航港局,抽查結果108年度有4起未使用硫含量小於0.5%低硫燃油而予以裁罰之情事。
表3 近年度船舶靠泊高雄港之岸電使用情形
年度
具岸電設施船舶
靠泊次數
使用岸電次數
使用率(%)
107
113
56
49.6
108
97
47
48.5
109年1-7月
53
15
28.3
說 明:本表係列示具岸電設施船舶靠泊高雄港具岸電設施碼頭之岸電使用情形。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
表4 近年度「港區範圍外20浬內」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情形
單位:%
港口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1至7月
基隆港
46.9
45.7
48.9
臺中港
48.7
49.6
51.4
高雄港
44.0
49.3
45.7
花蓮港
82.5
80.2
81.4
臺北港
42.7
43.3
48.2
蘇澳港
70.1
69.8
78.8
安平港
62.9
73.0
64.3
總計
46.9
49.6
50.0
說 明: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符合減速條件艘次/進出港總艘次。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
綜上,港務公司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主要計畫業依規劃辦理,亦多具成效。惟其中「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之「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措施,目標為具備岸電設施船舶泊靠高雄港設有高壓岸電碼頭之岸電使用率達100%,因無強制性規範,實際執行與目標仍有相當差距;另「船舶進出港減速」措施之設定目標與提供資料範圍並不一致,尚難檢視辦理成效。港務公司允宜持續積極辦理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並研訂妥適之目標,俾供檢視辦理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