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建設基金110年度「港灣建設計畫」項下新增「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81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2億6,798萬5千元,自110年度起分5年辦理,110年度辦理船舶規劃、可行性研究、船模試驗及船舶細部設計等。經查:
(一)計畫編列原因及必要性
據航港局表示,「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係為延伸海上公權力,依航路標識條例蒐集離岸風場海域違規事項,增強應對海上突發航安違章處理,善盡國際公約及離岸風場航行安全管理之責任,及通報反應風場海域內緊急海難事件,回傳事故現場資訊供應變中心瞭解現場情況,以利其進行相關決策,加速海難事件之應變能力,並掌握海難殘骸移除或污染處置作業之進度。
(二)計畫經費及內容
「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規劃建造具衛星通訊寬頻網路資訊系統之船舶1艘,派駐於臺中港,因離岸風場執行任務船型似海巡署巡防艇及關務署巡緝艇,爰規劃採用相似船型設計,以縮短設計規劃期程,估計廠商於110年初得標,同年底前完成船體設計及審核流程,加上實際建造期程約2年,預計於113年2月完成驗收下水。
該計畫總經費為2億6,798萬5千元,其中2億5,000萬元為總噸位300噸之船舶建造費,另1,798萬5千元包括規劃費101萬3千元、設計費911萬3千元及監造費786萬元(詳表1)。
表1 「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分年經費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合計
規劃費
810
203
-
-
-
1,013
設計費
7,290
1,823
-
-
-
9,113
監造費
-
2,358
1,179
3,537
786
7,860
建造費
-
100,000
25,000
125,000
-
250,000
合計
8,100
104,383
26,179
128,537
786
267,985
說 明:本表經費細數之和與合計數或略有出入,係4捨5入至千元關係。
資料來源:航港局「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核定本),109年7月。
(三)規劃、設計及監造費允宜依實際需要參酌市場行情覈實編列
「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規劃費及設計費之計算基準分別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服務費用上限之10%及90%編列,規劃費及設計費合計即「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服務費用之上限;而監造費亦依前揭參考表之「監造」服務費用上限編列。
行政院於109年7月6日核復該計畫函示:「本計畫非屬工程計畫,爰不宜直接引用『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相關規定,可依實際需要覈實編列。…。」鑒於該計畫建造之船舶擬與海巡署巡防艇及關務署巡緝艇採相似船型設計,以縮短規劃設計期程,爰規劃、設計及監造費允宜依實際需要參酌市場行情覈實編列。
綜上,航港局為維護離岸風場航行安全、通報反映風場海域內緊急海難事件,及掌握海難殘骸移除或污染處置作業之進度等任務,編列「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擬建造1艘具衛星通訊寬頻網路資訊系統之船舶。該計畫之規劃、設計及監造費之編列標準係引用工程計畫服務費用之參考上限,因船舶建造計畫非屬工程計畫,依行政院函示並不適宜,允宜依實際需要參酌市場行情覈實編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