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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近年來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館舍租用數量減少,租金支出卻不減反增,且110年度所編預算為近5年來最高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外交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外交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燕玲

外交部110年度於「駐外機構業務」業務計畫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編列其他業務租金11億2,729萬元,其中駐外使領辦公室(以下簡稱館舍)及館長職務宿舍(以下簡稱官舍)之租金共10億7,339萬3千元,較109年度之10億4,037萬5千元增加3,301萬8千元(增幅3.17%)。近年來外交部駐外館舍因邦交國與我國斷交或館舍購置之故多有裁撤,然租金支出逐年增加。經查:

(一)近年來外交部駐外館處租用之館(官)舍數量因與邦交國斷交及自行整併駐處而大幅減少

100年度至110年度外交部駐外館處數量介於107至117個之間,其館舍及官舍之租用比率則分別逾8成及7成,租用數量之變動情形如下所述:100年度至102年度於排除駐澳門辦事處服務組、香港辦事處服務組及駐利比亞代表處後,分別皆維持為103個及82個;103年度因甘比亞與我斷交及駐約旦代表處、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相繼完成館舍購置計畫,致租用館舍及官舍數量分別減少為100個及81個後,隨即於104年度因增設駐泗水辦事處及增租駐丹佛辦事處官舍而分別回復至101個及83個,105年度雖增加駐緬甸代表處,惟因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於105年度完成購置搬遷,爰未影響租用數。至此,100年度至105年度館舍及官舍之租用數僅呈微幅變動;106年度則因聖多美普林西比及巴拿馬與我國斷交,且外交部自行評估後整併裁減駐關島辦事處、駐吉達辦事處及駐挪威代表處,該年度共計裁減5個駐外館處,致館舍及官舍租用數分別減少至97個及80個;107年度復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與我國斷交,租用數再減少為94個及77個;官舍之租用數至108年度未再變動,然108年度因完成泰國代表處之搬遷,且索羅門群島及吉里巴斯與我國斷交,共停止租用3個駐外館處,館舍租用數降為91個;109年度雖因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將完成搬遷,然該部為強化外交工作部署,分別於索馬利蘭、關島及普羅旺斯等國設置代表處或辦事處,爰館舍及官舍之租用數增加為93個及80個;至110年度則預計未有增減。(詳表1)。

表1 100年度至109年度外交部駐外館處館(官)舍自有及租用變動情形表 單位:個

年度

駐外館處總數

館舍

官舍

自有

租用

變動說明

自有

租用

變動說明

100

116

13

103

-

34

82

-

101

116

13

103

-

34

82

-

102

116

13

103

-

34

82

-

103

115

15

100

自有

增加:駐約旦代表處、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租用

減列:駐約旦代表處、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甘比亞大使館

34

81

租用

減少:駐甘比亞大使館

104

116

15

101

租用

增列:駐泗水辦事處

33

83

自有

減列:駐堪薩斯辦事處

租用

增加:駐泗水辦事處、駐丹佛辦事處

105

117

16

101

自有

增加: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租用

增加:駐緬甸代表處

減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33

83

-

106

112

15

97

自有

增加:駐芝加哥辦事處

減少:駐巴拿馬大使館、駐吉達辦事處

租用

減少:駐關島辦事處、駐挪威代表處、駐芝加哥辦事處、駐聖多美普林西比大使館

32

80

自有

減少:駐吉達辦事處

租用

增加:駐緬甸代表處

減少:駐巴拿馬大使館、駐關島辦事處、駐挪威代表處及駐聖多美普林西比大使館

107

109

15

94

租用

減少:駐多明尼加大使館、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及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32

77

租用

減少:駐多明尼加大使館、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及駐薩爾瓦多大使館

108

107

16

91

自有

增加:駐泰國代表處

租用

減少:駐泰國代表處、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駐吉里巴斯大使館

30

77

自有

減少: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駐吉里巴斯大使館109

110

17

93

自有

增加: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租用

增加:駐關島辦事處、駐索馬利蘭代表處、駐普羅旺斯辦事處

減少:駐布里斯本辦事處

30

80

租用

增加:駐關島辦事處、駐索馬利蘭代表處、駐普羅旺斯辦事處

110

110

17

93

-

30

80

-

說 明:1.本表係統計至109年8月底止之情形。

2.本表不含駐澳門辦事處服務組、香港辦事處服務組、駐利比亞代表處。

3.105年增列駐緬甸代表處,僅租賃館舍;館長職務宿舍則於106年度列計。

4.106年駐巴拿馬大使館閉館,減列租賃宿舍,並減列自有館舍。

5.106年整併之駐挪威代表處及駐關島辦事處(租賃館舍及官舍)於當年度減列;另駐吉達辦事處亦因閉館減列自有館舍及宿舍。

6.芝加哥新購自有館舍105年度為租用,106年度改為自有;另駐泰國代表處新購之自有館舍則於108年度改為自有。

7.108年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駐吉里巴斯大使館閉館,減列租賃館舍,並減列自有官舍。

資料來源:外交部。

(二)近年來駐外館處辦公房舍租用數量與租金支出間未同方向變動,且110年度所編預算為近5年來最高

據外交部提供資料(詳表2),該部駐外使領單位館(官)舍租金支出自104年度之11億296萬1千元減少至106年度之9億9,725萬7千元,其中館舍租用部分亦由104年度之9億513萬9千元減少至106年度之8億2,122萬4千元;107年度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致駐外館處分別於該年度裁撤,駐外使領單位之辦公房屋實際租用減少為117單位,然租金支出8億3,701萬1千元較106年度增加1,578萬7千元;嗣108年度因駐泰國代表處完成裝修入住,原館舍停租,館舍租用數再度減少為116個單位,然租金支出仍不減反增為8億7,460萬7千元,較107年度增加3,759萬6千元,增幅4.49%。駐外館處辦公房舍租用單位數由106年度之118個逐年減少至108年度之116個,然其租金支出卻由106年度之8億2,122萬4千元逐年增加至108年度之8億7,460萬7千元,較106年度增加5,338萬3千元,增幅6.5%。

至109年度及110年度預估租用單位數皆維持116個,然租金支出呈上下波動情形,109年度駐外使領館舍租金編列8億6,534萬9千元,較108年度租金決算減少925萬8千元,110年度預算編列數8億9,281萬3千元,卻較109年度預算數及108年度決算數分別增加2,746萬4千元及1,820萬6千元(增幅各為3.17%及2.08%)。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館舍租用單位數與其租金支出間未呈相對變動,且110年度就116個租用單位所編列租金預算8億9,281萬3千元為近5年來最高,尚較106年度租用118單位所需租金支出8億2,122萬4千元增加7,158萬9千元(增幅8.72%),妥適性容有待檢討之處。

表2 104年度至110年度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館舍租用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館(官)舍單位數合計

館(官)舍租金合計

館舍

單位數

租金

租金較上年度增(減)數

租金較上年度增(減)比率

104年

199

1,102,961

116

905,139

-

-

105年

199

1,085,035

116

896,461

(8,678)

(0.96)

106年

198

997,257

118

821,224

(75,237)

(8.39)

107年

194

1,018,840

117

837,011

15,787

1.92

108年

193

1,051,306

116

874,607

37,596

4.49

109年

193

1,040,375

116

865,349

(9,258)

(1.06)

110年

196

1,073,393

116

892,813

27,464

3.17

說明:104年度至108年度係決算數,10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外交部。

綜上,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需求問題, 92年經行政院核備「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並陸續完成多處駐外館舍之購(建),然近年外交部駐外館處館舍之租金支出並未因多處駐外館處購(建)置計畫完成,及部分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裁撤大使館而減少,110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屋租金預算甚且為5年來最高,合理性容待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