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善盡國際責任及義務,積極回饋國際社會,外交部每年皆編列預算執行各項雙邊及多邊合作發展計畫,促進合作國家之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改善人民所得、降低貧困,並提高其生活水準,以增進人民福祉。惟該部彙整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未能完整具體呈現我國政府開發援助(ODA)經費支用情形,相關資訊揭露未臻周全。說明如下:
(一)外交部於99年度建置「政府開發援助」資料庫,彙整並公開國內各機關所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資料,與國際接軌
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稱OECD)開發援助委員會(DAC)對於「政府(官方)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之定義,係指各國政府或官方援助機構提供支持開發中國家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福利為目的之援助活動,分為「雙邊援助」與「多邊援助」。我國於98年5月發布首部援外政策白皮書,確立以「進步夥伴、永續發展」為援外工作主軸;續於99年6月制定公布實施「國際合作發展法」並訂定6項子法。援外業務依據上開法規授權外交部及其他政府機關得優先委託國合會、其他法人團體或專業人士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另外交部依該法規定,於99年度建置「政府開發援助」(ODA)資料庫,彙整我國內各機關所辦理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資料,定期更新並據以編撰年報,報請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備查,並登載於該部網站供國人參考,另透過國合會提送OECD對外發表,將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法制化、專業化與透明化,並與國際接軌。
據99年度至108年度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所載,該期間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符合OECD定義之政府開發援助經費介於2.72億美元及3.8億美元之間,占國民所得毛額(GNI)比率介於0.051%至0.101%之間(詳表1)。其中108年度我國援助類型主要係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社會發展之基礎建設,其次為經濟及農漁林業之基礎建設。又在我國各項援助計畫中,重點項目計有健康醫療、教育及獎學金、農漁林、市政建設、經濟基礎建設及人道援助等,援助經費為3.18億元,占GNI比率為0.051%。
表1 99年度至108年度我國政府開發援助經費統計表
單位:億美元;%
年度
總額
占GNI比率
99
3.80
0.101
100
3.80
0.093
101
3.04
0.062
102
2.72
0.054
103
2.80
0.051
104
2.78
0.052
105
3.27
0.060
106
3.21
0.056
107
3.02
0.051
108
3.18
0.051
資料來源:外交部「國際合作發展事務99-108年度報告」。
(二)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中,對於合作發展計畫執行情形之揭露未盡完整,允宜檢討改善
據108年度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載述,國際間援外工作主要係依據聯合國所公布 「千禧年發展目標」(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MDGs),聯合國於105年1月啟動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則進一步充實及明確宣示未來全球在經濟、社會、環境等各領域整體發展趨勢。而我國所執行之多項計畫即係呼應該等目標,持續透過官方互動、企業投資與民間合作等方式,分享臺灣發展經驗與友邦及友好國家建立永續之夥伴關係。
為彙整外交部本部、國合會及其他相關機關之ODA資料,據以編撰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該部所建置之政府開發援助提報系統,依ODA資料欄位之填報規則,填報者須填寫26項資料欄位,包括13項「基礎資料」(Basic Data)及13項「貸款資料」(For loans only),其中基礎資料之「聯合國發展目標」欄位(MDGs/SDGs)係自102年度起開始填寫,102年度至104年度執行之計畫應填寫MDGs之對應指標,105年度起執行之計畫則應填寫SDGs之對應指標,即每項符合ODA定義之計畫,均有對應之聯合國發展目標。
爰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8年度報告於「參、108年度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執行概況」中列出與SDGs相對應之執行項目(詳表2)及重要合作計畫,然該報告「肆、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具體展現」章節,係就「消除貧窮飢餓」、「深化醫衛合作」、「協助人才培育」、「確保環境永續」及「共創經濟繁榮」等面向舉例說明合作發展計畫執行概況,並未完整揭露ODA實踐SDGs之彙整統計資訊,例如對應各項SDGs之ODA經費規模及計畫辦理實況等,不利瞭解我國整體ODA實踐SDGs情形並檢視執行成效。
表2 108年度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執行概況
項目
執行方式
主要類別
雙邊援贈
協助基礎建設
社會基礎建設計畫
教育文化計畫
健康醫療計畫
經濟基礎建設計畫
資訊通信計畫
農林漁業計畫
永續發展計畫
提供技術協助
駐外技術團及醫療團
海外服務工作團
提供人道救助
針對國際間重大天然災害及戰亂,我國賡續秉持人道精神,對遭逢厄難國家及困苦人民提供即時援助
資助教育訓練
技職教育
專業研習班
高等教育
多邊援贈
對國際組織或機構援贈
設立專項基金與國際組織或機構合作
與國際組織或機構加強合作
資料來源:外交部「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8年度報告」。
綜上,現行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揭露有關非涉密之援外合作計畫內容,主要係列舉重要合作計畫項目並擇要說明執行概況,尚未揭露個別計畫實際辦理情形,恐影響外界對我國援助現況之瞭解及監督。為提高我國援助計畫之透明度並與國際接軌,允宜研謀精進上開報告之揭露方式,研議納入整體ODA實踐SDGs情形之彙整統計資訊,並就非涉密之援外合作計畫,加強揭露個別計畫之辦理實況,以利外界瞭解我國援助情形,擴大援外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