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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辦理電動機車推廣計畫,惟部分縣市電動機車與充(換)電站配比差異仍大,允宜將縣市差異及土地面積納入考量,以完善使用環境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石油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石油基金110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編列「電動機車推廣補助」8億2,150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機車相關補助措施。經查:

(一)110年度賡續辦理「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

經濟部工業局依據行政院106年12月8日核定之「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及該部109年5月11日修正之「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辦理電動機車推廣補助,相關經費由石油基金「電動機車推廣補助」計畫支應。

依上開補助實施要點,補助期程自106年12月11日至111年12月10日,電動機車購車補助金額視產業狀況滾動修正,其中對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補助,每申請案最高補助30萬元,且不得超過設置經費之50%;至於購買合格電動車之補助規定,110年度預估補助條件比照109年度,重型等級及輕型等級電動機車補助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電動機車補助5,100元,國產電池芯則補助3,000元。

110年度「電動機車推廣補助」編列8億2,150萬元(詳表1),預計購車補助5萬輛(小輕型50輛、輕型8,800輛、重型4萬1,150輛)、補助充電站75座及換電站675座。

表1 石油基金補助電動機車計畫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計畫名稱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7

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

572,000

879,999

152%

108

606,000

1,731,600

286%

109

670,000

499,277

75%

110

821,500

-

說 明:1.109年度係截至9月4日之統計數據。

2.108年度電動機車購車補助款缺額11億2,560萬元,經濟部奉行政院108年6月11日院授主基經字第1080200619號函復原則同意,於當年度捐助及補助預算總額內調整支應,不足部分併決算辦理。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提供。

(二)各縣市電動機車與充(換)電站配比歧異,110年度預計補助電動機車及充換電站,允宜考量縣市差異,以完善使用環境

依工業局資料,107年度及108年度辦理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52%及286%(詳表1),其中108年度電動機車購車補助款不足11億2,560萬元,因獲行政院同意併決算辦理,爰108年度決算數17億3,160萬元,遠逾預算數,且實際補助電動機車17萬3,033輛,亦超過原預計之4萬輛(詳表2)。至於108年度對於充(換)電站之實際補助站數262站,則與預估數相同(詳表3)。

表2 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購車補助推動成效表 單位:輛

補助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合計

補助輛數

預計

小輕型

10,800

12,000

13,500

50

36,350

輕型

5,400

6,000

6,750

8,800

26,950

重型

19,800

22,000

24,750

41,150

107,700

小計

36,000

40,000

45,000

50,000

實際

小輕型

4,275

377

56

輕型

8,360

24,752

9,740

重型

66,041

147,904

45,691

小計

78,676

173,033

55,487

說 明:1.108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09年度為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2.109年實際數統計至109年9月4日。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提供(110年度預計補助金額暫以109年度補助政策計算)。

表3 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能源補充設施成效表 單位:站

補助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合計

補助站數

預計

充電站

27

26

28

75

156

換電站

241

236

252

675

1,404

小計

268

262

280

750

1,560

實際

充電站

0

32

13

換電站

650

230

0

小計

650

262

13

說 明:1.108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09年度為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2.109年實際數統計至109年9月4日。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提供。

參考電動機車產業網資料,98年起至109年9月底工業局共補助全國電動機車41萬1,612輛,其中補助數量前5大縣市依序為桃園市、新北市、高雄市、臺中市及臺北市;至於電動機車與充(換)電站比率,截至109年8月底,平均144輛電動機車配置1個充(換)電站(詳表4)。宜賡續針對目前偏遠、人口密度高之縣市設置充(換)電站密度較低,不便於使用能源補充設施研謀改善。

表4 全國電動機車與充(換)電站縣市分布表 單位:輛;站

縣市名稱

電動機車數量A

充(換)電站數量B

比率A/B

桃園市

81,182

317

256

新北市

57,707

425

136

臺北市

42,135

232

182

高雄市

51,325

333

154

臺中市

51,050

350

146

澎湖縣

4,562

107

43

臺南市

39,856

283

141

花蓮縣

6,559

65

101

臺東縣

4,263

36

118

屏東縣

14,748

120

123

雲林縣

10,429

54

193

彰化縣

11,654

101

115

金門縣

1,886

69

27

新竹市

5,978

54

111

嘉義市

4,815

38

127

新竹縣

6,921

51

136

連江縣

310

0

0

苗栗縣

2,260

58

39

宜蘭縣

4,954

45

110

基隆市

1,945

22

88

南投縣

3,308

63

53

嘉義縣

3,765

26

145

合計

411,612

2,849

144

說 明:1.本表補助電動機車數量不包含公務採購及未接受工業局補助數量,統計期間為98年起至109年9月底止。

2.充(換)電站數量為截至109年8月31日資料,屏東縣含琉球鄉、臺東縣含綠島。充(換)電站與座數並不相當,1個充(換)電站包含數個充(換)電座。

資料來源:電動機車產業網https://www.lev.org.tw/default.asp。

綜上,110年度石油基金賡續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機車推廣計畫,支應電動機車之購車補助款及建置能源補充設施所需經費,惟目前各縣市電動機車與充(換)電站配比差異大,未來於新增建置能源補充設施時,允宜將縣市差異及土地面積納入考量,合理調配車輛與充(換)電站之比率,以完善使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