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0年度於再生能源推廣計畫編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核作業2,800萬元。經查:
(一)離岸風電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比例與分配事宜,迄未公布
依據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之漁業權補償與回饋部分,列有經濟部配合電業法修正,研擬由發電收入一定比例提供地方回饋之機制,將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建立平臺,納入利害相關團體,共同研商回饋金使用辦法。能源局爰研提「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草案),惟經濟部於108年4月16日發布之管理辦法,並未包含該草案原列風力發電離岸系統之發電設施所提撥電力開發協助金(下稱電協金)費用分配之規定。
此外,經濟部107年2月預告「發電設施與輸變電設施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比例」(草案),明列發電業8類發電設施(能源別)之提撥費率【含風力(離岸)0.018元/度】,惟該部108年4月18日訂定發布之「發電設施與輸變電設施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比例」仍未含草案預告之風力(離岸)提撥費率。詢據能源局,此係各界對離岸風電設施之電協金提撥比例及分配尚有不同意見所致,因離岸風力發電最快於109年底完工商轉,該局後續將儘速訂定發布。
(二)允宜加速公布離岸風電設施之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費率等事宜,俾達成經濟部規劃110年度離岸風電發電占比3.3%之目標
依能源局規劃,114年預計火力發電占比77.6%(燃氣發電50.4%及燃煤發電27.2%)、再生能源發電占比19.7%,其中再生能源項下之離岸風電占比約6.6%,離岸風電發電量約207億度(詳表1)。
按能源局資料,108年度全國總發電量2,741億度,其中燃煤發電為最大電源(1,264億度,占比46.1%),至於再生能源之風力發電量為19億度,占全國總發電量之0.7%。為達到114年度離岸風電發電量達207億度、發電占比為6.6%之目標,該局規劃離岸風電110年度發電量為96億度,發電占比為3.3%。
考量離岸風電設施之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費率與分配比例,對於促進離岸風電開發及提升設施周邊地區發展與居民福祉影響甚大,且108年度我國風力發電僅19億度,距離110年度、114年度預估發電量達96億度及207億度目標甚遠,為利化解各界歧見,以加速離岸風電工程之進行,允宜積極辦理。
表1 我國近年度能源發電結構表 單位:億度;%
能源類別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4年度
發電量
占比
發電量
占比
發電量
占比
發電量
占比
再生能源
陸域風力
19
0.7
19
0.7
19
0.7
28
0.9
離岸風力
35
1.2
96
3.3
207
6.6
風力以外之再生能源
133
4.9
195
6.9
226
7.9
382
12.2
小計
152
5.6
249
8.8
341
11.9
617
19.7
燃氣
912
33.3
932
33.0
962
33.4
1,580
50.4
燃煤
1,264
46.1
1,263
44.8
1,259
43.7
851
27.2
核能
323
11.8
295
10.5
236
8.2
29
0.9
其他(詳表說明3)
89
3.2
82
2.9
82
2.8
54
1.7
全國發電量合計
2,741
100
2,820
100
2,880
100
3,132
100
說 明:1.全國發電量=台電淨發購電量+廠用電(含台電、民營、再生能源、汽電共生)+自用電(含再生能源、汽電共生)。本表所列全國發電量含台電及民營購電。
2.其他能源包含燃油發電及抽蓄水力。
3.台電與IPP簽訂25年購售電合約,故各年度發電量係依台電與各IPP購電合約評估。
4.汽電共生系統為產業因應製程所需蒸汽量及用電量而設置,考量我國整體產業發展,規劃維持現有規模為優先,其發電量依燃料別分別併入燃煤、燃油及燃氣。
5.108年為實績值,109年度、110年度及114年度為預估值。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109年8月提供)。
綜上,為順利達成離岸風電未來各年度之發電目標量,允宜加速推動離岸風電設施之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費率與分配比例之相關法制作業,以利能源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