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110年度於「情報行政」業務計畫之「行政管理–雜項設備費」科目中,編列移測室老舊冷氣機(4部)汰購經費10萬元;另於同業務計畫之「情報教育訓練–雜項設備費」科目中,就訓練中心教學用老舊投影機(9部)編列預算51萬8千元。按國安局就第15屆總統、副總統大選安全維護警勤據點生活所需,於108年底購置眾多生活文康設備,目前多數設備均留置於特勤中心或移撥局本部統籌管理,爰110年度規劃汰購冷氣機及投影機等雜項設備,似宜檢討以現有設備支應之可行性。另總統、副總統大選每4年舉辦一次,國安局嗣後就大選期間所購相關物品之後續處置,允應事前妥善規劃並縮短移撥期程,俾利發揮物盡其用之效。經查:
(一)該局前為第15屆總統大選安全維護警勤據點生活所需而購置眾多生活文康設備,截至109年6月底多數仍留置於特勤中心
國家安全局前為第15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及其配偶安全維護任務,籌編基本編組3組及預備組1組。嗣因各界投入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意願升高,原安維基本編組3組之規劃內容已不符工作變化實需,國安局爰調整安維基本編組為5組及1組預備編組,並於108年7月12日報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動支國防部第一預備金增購安維任務所需相關車輛、通訊設備、資訊設備及雜項設備。該局為各基本編組警勤據點安維人員生活所需,購置之生活文康等雜項設備包括電冰箱27台、洗衣機27台、投影機9部、液晶電視27部、碎紙機9台、電熱水器18台、冷氣機45台及除溼機27台,該等設備於大選安維任務結束後,雖有部分設備移撥總統、副總統警衛室,以及卸任總統、副總統警衛組,然截至109年6月底,絕大多數設備均仍留置於特勤中心(詳表1)。
表1 國家安全局為第15任總統、副總統大選安維任務所購生活文康雜項設備,任務結束後之移撥配置狀況 單位:台;部
單位
設備名稱
總統警衛室
副總統警衛室
卸任總統警衛組
卸任副總統警衛組
特勤中心(包含警隊大隊及警安組)
國安局局本部
合計
投影機
9
9
電視機
1
5
21
27
碎紙機
2
7
9
熱水器
1
17
18
電冰箱
1
26
27
冷氣機
7
31
7
45
洗衣機
5
11
2
9
27
除溼機
2
11
14
27
說 明:表列為截至109年6月30日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國家安全局提供。
(二)該局將於109年8月將部分設備移撥局本部統籌運用,然過長之移撥規劃期間,恐不利發揮物盡其用之效
經洽特勤中心就前揭設備後續運用說明略以:「…於安維年採四年為一週期編列預算採購雜項設備,其他年度無編列相關預算,且於任務結束後,已逾使用年限且老舊不堪修護設備,依行政院財物分類標準表逐年汰換,並支援本局其他單位所需…。」該中心並將於109年8月陸續將部分電視機、碎紙機、冷氣機、洗衣機及除溼機移撥局本部財產統制單位(總務室)統籌運用,惟距總統、副總統大選非當選人組安維任務結束時間已達半年以上,過長之移撥規劃期程,恐不利發揮物盡其用之效。
(三)110年度規劃汰購冷氣機及投影機,允宜評估以總統、副總統大選期間購置設備支應之可行性
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二-(三)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查特勤中心前於總統、副總統大選期間購置投影機9台目前均留置該中心,且已移撥20台冷氣機予財產統制單位(總務室),惟國安局110年度預算案中,又規劃汰換老舊冷氣機4部及教學用老舊投影機9部,允宜評估以總統、副總統大選期間購置而目前留置局本部或特勤中心設備支應之可行性。
綜上,國安局前為總統、副總統大選警勤據點人員生活所需,已購置眾多生活文康設備,多數設備目前均留置於特勤中心或移撥局本部統籌運用,該局規劃於110年度汰換移測室老舊冷氣機(4部)及訓練中心教學用老舊投影機(9部),允宜評估以總統、副總統大選期間購置設備支應之可行性。另總統、副總統大選每4年舉辦1次,國安局嗣後就大選期間所購相關物品、設備之後續處置,允應事前妥善規劃並縮短移撥期程,俾利發揮物盡其用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