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基金用途以委辦及捐補助計畫為主,編列47名專任人員預算,允宜檢討其合理性與效率性,並依規定將相關業務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基金用途以委辦及捐補助計畫為主,編列47名專任人員預算,允宜檢討其合理性與效率性,並依規定將相關業務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俊傑

推廣貿易基金110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編列「用人費用」3,564萬3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3,584萬5千元減少20萬2千元,減幅0.56%,較108年度決算3,347萬2千元則增加217萬1千元,增幅6.49%),員額總計68人,包括兼任人員21人(管理會委員)及專任人員47人(聘用人員29人、約僱人員16人及工友2人)。經查:

(一)基金用途屬自辦業務者比率偏低

該基金110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編列61億7,677萬7千元,包括:貿易推廣工作計畫61億4,020萬5千元(占99.41%)、一般行政管理計畫3,633萬2千元(占0.59%)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24萬元(占0.004%),是以,該基金以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為主要業務。復「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61億4,020萬5千元 (較109年度預算數62億2,902萬1千元減少8,881萬6千元,減幅1.43%;較108年度決算數55億2,374萬3千元增加6億1,646萬2千元,增幅11.16%),其中「專業服務費」39億6,528萬4千元(占該計畫比率64.58%),為委外辦理事項之業務費用,聘請專家、顧問及律師費用,及其出席費與審查費、設立及營運海外據點費用,各項專案推廣業務費用,政令宣導及廣告宣傳費用,維運及推廣計畫網站暨相關網路社群、出版計畫及廣宣品費用等;「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19億5,453萬7千元(占該計畫比率31.83%),係捐、補、獎助國內相關協會、團體或學校辦理各類型推廣貿易活動與人才訓練課程及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等,前揭費用合計占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比率高達96.41%,各項推廣貿易工作以委辦及捐、補、獎助為主,顯示基金用途中屬自辦業務之比率偏低。

(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無專職人員配置之規範,卻編列47名專任人員預算,其合理性與效率性有待商榷

依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9條規定:「本會置執行秘書1人,副執行秘書1人,組長3人,組員10人至12人,均由本部就本部國際貿易局人員派兼之。」該基金之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未有配置專職聘僱人員之相關規範,且國際貿易局110年度單位預算案已編制387人,包括358名職員、7名聘用人員、7名技工、14名工友及1名駕駛。

又本院於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對於經濟部主管部分作成通案決議:「現行部分非營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有關聘僱人員之規定,實應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各基金人員聘用情形,並自101年度起,各機關辦理非營業特種基金業務若確有聘用人員之需,應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不得再以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作為非營業特種基金聘僱人員之依據。」國際貿易局允宜衡酌基金自辦業務需求,並依前揭決議,檢討推廣貿易基金配置47名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

綜上,推廣貿易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47名專任人員之用人費用,惟該基金用途所辦各項計畫以委外辦理為主,自辦比率偏低,且基金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並未有配置專職聘僱人員之規範,國際貿易局允宜依據本院決議,檢討該基金配置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

(分機:1914 黃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