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利息收入9億5,525萬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7億6,417萬6千元增加1億9,108萬元(增幅25.00%);另「預計平衡表」預估110年底委託經營資產為1,212億7,834萬3千元。經查:
(一)委託經營資產及衍生利息收入金額龐鉅
依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該準備金財源為100年1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之銀行業以外金融業營業稅稅款及10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第3項所定之金融業營業稅稅款,並用以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事宜及運用管理所需行政管理費。金管會自106年5月17日起委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運用與管理是項準備金,迄110年底將達1,212億7,834萬3千元,110年度預算編列委託經營資產利息收入為9億4,195萬3千元,金額龐鉅。
(二)委託經營資產歷年度實際值高於預算目標投資報酬率,尚有調增空間
據金管會資料,106年度至109年度(8月底止)委託經營資產利息收入分別為8,383萬4千元、3億8,274萬8千元、6億4,864萬1千元及5億4,113萬3千元,110年度預算數為9億4,195萬3千元;委託經營資產利息收入以平均金融資產乘以平均金融資產收益率估列,惟觀諸其目標投資報酬率,預算報酬率皆低於實際報酬率,110年度預算目標報酬率僅0.88%,低於各年度實際報酬率(1.01%至1.14%間,詳表1),尚有調增空間。
表1 近年度委託經營資產報酬率一覽表 單位:%
投資報酬率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預算報酬率
0.6351
0.7680
0.8691
0.9243
0.8800
實際報酬率
1.02
1.14
1.10
1.01
(截至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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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金管會。
綜上,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委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經營,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退場事宜所需,資產總額及衍生收入龐鉅,惟110年度所訂預算目標報酬率卻低於各年度實際值,為促進委託經營績效,允宜於兼顧流動性及安全性前提下,酌予調增目標報酬率,俾使收入估列更加精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