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地銀行110年度預算案編列金融保險成本315億2,307萬2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增加27億8,062萬1千元,主係為提升流動性覆蓋比率,積極增加總存款目標,預估利息費用增加所致;另該行110年度預計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475億元,係為持續募集長期且穩定之資金來源,以提升資本適足率及流動性覆蓋比率。經查:
(一)配合國際標準發布,主管機關訂定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
鑒於金融海嘯期間,銀行即使資金充裕,惟如未能審慎管理流動性風險,仍可能面臨金融危機,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爰於99年提出流動性覆蓋比率及淨穩定資金比率,作為全球一致之流動性量化指標,其中流動性覆蓋比率標準之主要目的為強化銀行短期流動性之復原能力,衡量銀行於壓力情境下是否具備足夠之合格高品質流動性資產。嗣為因應國際管理趨勢(102年發布之計算方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央銀行於103年12月29日會銜訂定「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
(二)流動性覆蓋比率較108年底大幅下降,且低於法定最低標準
查該行105年底至109年6月底之流動性覆蓋比率分別為90.36%、99.25%、109.28%、103.07%及93.44%,自主管機關頒布法定最低標準以來,該行皆高於所訂標準,惟109年6月底(93.44%)卻較108年底(103.07%)大幅下降9.63個百分點,且已低於法定最低標準100%(詳表1)。詢據該行略以,業經主管機關同意其標準調為108年至110年不低於90%,自111年起不低於100%,該行109年6月底較108年底比率下降,係配合政府承辦各項新冠肺炎紓困貸款及其他授信業務成長所致,該行已訂定警示比率,且將致力吸收自然人、中小企業及總存款,分散資金來源,改善存款結構並增加短中期放款比重,審慎控管約定融資額度並適時發行金融債券。
綜上,臺灣土地銀行109年6月底流動性覆蓋比率較108年底大幅下降,雖符合主管機關個案標準,惟與法定最低標準仍有落差,資產負債結構尚待通盤強化,俾有效管控流動性風險。
表1 臺灣土地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與法定最低標準對照表
單位:%
時點
105年底
106年底
107年底
108年底
109年6月底
銀行
該行
法定最低標準
該行
法定最低標準
該行
法定最低標準
該行
法定最低標準
該行
法定最低標準
流動性覆蓋比率
90.36
70
99.25
80
109.28
90
103.07
100
93.44
100
資料來源:臺灣土地銀行網站及「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