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地銀行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服務費用-旅運費5,472萬2千元,包括國內旅費3,237萬元、大陸地區旅費759萬元、國外旅費1,192萬8千元及其他旅運費283萬4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5,071萬元增加401萬2千元(7.91%)。茲就國內旅費說明如下:
(一)編列原則
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營業基金、甲、營業收支及盈餘、三、支出相關規定如下:
1.各事業之成本與費用應依照業務計畫之實際需要及本作業規範編列,並檢討減列不具效益、已過時或績效不彰之成本及費用。其中隨產銷營運(業務)量變動者,應設法抑減,以降低成本率;營業成本與費用增加幅度,以不超過營業收入成長幅度為原則。
2.(一)營業成本及費用、3、服務費用、(2)旅運費、國內旅費:「應按本年度業務需要,核實編列,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9年度預算數為原則。」
綜此,臺灣土地銀行110年度國內旅費預算數原則除宜低於109年度預算數外,應依照實際需求編列,俾利支出管控。
(二)近年度編列與執行情形
由表1以觀,該行106年度至108年度國內旅費執行比率未及8成,核其差異原因,係以效率化方式精簡所致,容有撙節空間。
表1 臺灣土地銀行國內旅費執行對照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差異原因
預算數
37,870
37,870
33,870
32,780
32,370
總分支單位辦理一般業務出差、授信業務之徵信調查及推廣理財業務等所需旅費,以委託鄰近分行辦理或於同一天集中拜會辦理等方式撙節旅費支出所致。
決算數
27,494
27,827
26,361
13,813
-
差異數
-10,376
-10,043
-7,509
-18,967
-
差異比率
27.40%
26.52%
22.17%
-
-
說明:109年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
資料來源:臺灣土地銀行。
綜上,具事業競爭性之國營事業,應以追求最高盈餘為目標。臺灣土地銀行110年度國內旅費雖低於109年度預算數,惟近年度執行率皆未及八成,且決算數均未達3千萬元,允宜參照實際情形編列,俾利支出管控,提升經營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