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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為有效降低氣候急遽變遷造成之災害,林務局及水保局允宜加速完成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計畫,並審酌第2期部分績效指標訂定之合理性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羅玉姍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於109年屆期後,林務局及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水保局)賡續辦理第2期,110年度分別編列1億元(業務費3,000萬元與設備及投資7,000萬元)及5億3,800萬元(業務費2億6,300萬元與設備及投資2億7,500萬元),主要辦理國有林大規模崩塌防災治理工程及大規模崩塌處理改善工程。說明如次:

(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水保局疏散避難規劃績效指標尚未達成,允宜加速辦理

為因應近年急遽變化天候造成集水區山坡地土砂災害發生規模大幅增加,肇致大規模崩塌鄰近區域或下游水系產生重大生命財產損失,水保局及林務局自106年度起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106年度至109年度),規劃各項減災措施,共編列35億2,848萬8千元(水保局31億5,909萬7千元及林務局3億6,939萬1千元),主要涵蓋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影響範圍劃定、疏散避難規劃及聚落防護能力改善等工作,據林務局及水保局提供之資料,截至109年8月底預算執行及效益達成情形如下:

1.林務局及水保局預算執行率(執行數/分配預算數)均未達80%,其主因係部分設備與投資款項或工程款尚未完成撥付,及受山區降雨影響工程進度所致。

2.林務局各年度實際執行狀況均達預期效益值(詳表1),至水保局截至109年8月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影響範圍劃定、疏散避難規劃及聚落防護能力累計執行數量除疏散避難規劃尚未達第1期計畫預計值,其餘均已達標。

表1 林務局及水保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截至109年8月底執行成果       單位:處;戶

年度

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影響範圍劃定

疏散避難規劃(水保局)

聚落防護能力改善(水保局)

林務局

水保局

小計

目標

實際

目標

實際

目標

實際

目標

實際

目標

實際

106

1

1

10

10

11

11

0

0

0

1,092

107

1

1

10

155

11

156

0

0

0

621

108

1

1

5

21

6

22

18

18

1,125

1,250

109

1

1

5

2

6

3

16

0

1,125

0

合計

4

4

30

188

34

192

34

18

2,250

2,963

說 明:1.109年度數值係截至109年8月底。

2.依據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核定本,疏散避難規劃預計達成33處,依據水保局提供之資料為34處。

資料來源:林務局及水保局。

是以,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將於109年底屆期,惟部分預算執行未如預期及疏散避難規劃預計效益仍未達成,允宜持續督導控管及適時檢討工程進度,並於兼顧施工安全下加速辦理,俾使第2期計畫期程得以順利執行。

(二)第2期計畫依據第1期成果調整部分措施及績效指標,然考量第1期部分目標值訂定恐未能有效衡量機關辦理績效,允宜審慎檢討2期衡量指標之設定

為達成「強化坡地耐災能力,推動智慧防災警戒」,林務局及水保局延續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於第2期計畫調整防減災計畫調適策略,以減輕災害誘發與影響及提升防減災成效策略,加強推動先規劃後處理之概念,依據第1期執行情形成果,滾動式檢討朝實務操作推動,除持續辦理風險管理、最適調適方案推動及資訊交流與整合等措施,並考量不當排水影響崩塌地穩定,新增集水區農地水土保持評估與處理、防減災技術提升與改善及開發變異監測與土砂生產研究等措施,以補強第1期計畫執行過程中缺乏之項目。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主要內容如下:

1.執行期間為110年度至115年度,計畫總經費為50億元(詳表2,林務局6億元及水保局44億元)。

2.績效指標設定為防災警戒整備率(規劃區/需求規劃區)及防護能力提升率(提升區/需求投入區),目標值分別達74%(針對133處具較高風險之大規模崩塌潛勢區,辦理98處防災應變管理值訂定及相關作為)及60%(針對上述具較高風險之大規模崩塌潛勢之中90處需進行減災處理工程辦理54處減災處理與管理作為)。

表2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預算編列概況

單位:新臺幣億元

策略

林務局

水保局

小計

主要辦理事項

精進評估與監測技術

1.8

9.6

11.4

調查評估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分析影響範圍及投入多尺度監測工作

建立整備應變與自主防災體系

-

2.4

2.4

運用降雨、地表及地中等各項監測儀器監測成果與即時回傳監測資訊,檢討防災應變管理值,做為防災避難規劃工作推動及防災應變發布依據

減輕災害誘發與影響

4.2

23.4

27.6

對坡頂上方及鄰近集水區農業使用等評估,研擬降低地表入滲對崩塌地穩定影響,並提升下游集水區防護能力

提升防減災成效

-

3.2

3.2

運用各項監測資料,量化分析檢討處理工作成果

推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水土保持管理

-

3.0

3.0

運用遙測影像技術,提升管理工作執行便利及即時性

資訊公開及推廣交流

-

2.4

2.4

納入既有及新增測站之資料及執行成果,統整於資料平台,提供各界對於大規模崩塌各項研究或技術發展運用

總計

6.0

44.0

50.0

資料來源: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核定本。

惟參酌第1期計畫執行成果,發現部分指標於計畫前期或計畫尚未完竣前即可達成,甚至大幅超過目標值,顯示該等預計效益之訂定過於寬鬆,恐難實質衡量機關執行績效,又本期目標值係自229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中具較高風險之大規模崩塌潛勢133處(占大規模崩塌潛勢區58.08%)擇處辦理相關防減災作為,允宜審慎檢討相關績效指標訂定之合理性。

綜上,為降低氣候變遷造成大規模崩塌災害,林務局及水保局自106年度起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將於109年度屆期,然其預算執行及少數績效指標仍未達預期,允宜儘速辦理,以利後續計畫執行;另查第1期計畫多數績效衡量目標值訂定於計畫前期或預算尚未執行完竣前已達成,恐未能有效評估機關執行成果效益,允宜審慎設定第2期計畫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