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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允宜妥為規劃評估工程辦理期程及預期達成目標值,俾使農水路改善相關計畫如期如質完竣,並能有效衡量機關執行績效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羅玉姍

鑑於水保局及農田水利署(原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執行之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及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於109年度屆期,為賡續協助改善農水路,水保局及農田水利署自110年度起辦理「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計畫」及「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前者由水保局及農田水利署辦理,後者則由水保局負責。經查:

(一)平地農路改善時需考量農作時程,允宜審慎規劃工程期程,並積極監督施工進度及品質,以利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依據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計畫核定本,其內容主要如下:

1.執行期間為110年度至113年度。

2.計畫總經費為60億元,其中水保局8億元、農田水利署44億元及地方政府配合款8億元。

3.110年度水保局及農田水利署分別編列1億8,000萬元(業務費500萬元與設備及投資1億7,500萬元)及8億6,100萬元(業務費1,500萬元與設備及投資8億4,600萬元,其中1億5,600萬元為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

4.工作項目包含重劃區內農路及灌排水路改善(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及地方政府)與重劃區外農路改善(水保局)。

5.績效指標目標值為每年度改善農地重劃區內農路與林農路之給、排水路290公里,農地重劃區外平地農路(含排水設施)45公里,合計每年度改善335公里。

檢視農田水利署103年度至109年度執行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計畫情形(詳表1),其中年度應付數及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較高,至108年度始有明顯改善(由103年度73.77%降至36.57%),據該署說明,為減少農民農作損失,工程施工高峰期為作物收成後斷水期(11月底至1月底),又工程案件多於年中以後核定,且工程會勘及行政作業亦需時,致影響年度預算執行進度,又查該計畫104年度至109年8月施工品質督導結果,乙等件數略高,允宜配合農作期程審慎規劃安排工程進度,並積極監督管理施工品質,以期各項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表1 農田水利署103年度至109年度辦理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計畫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保留率

查核(品質督導)情形

總件數

甲等

乙等

103

912,751

719,915

78.87

73.77

-

-

-

104

900,000

792,126

88.01

69.68

21

10

11

105

888,050

665,536

92.95

69.80

36

30

5

106

875,783

788,922

90.08

60.24

20

16

4

107

877,100

830,775

94.72

54.44

28

23

5

108

840,565

803,793

95.63

36.57

19

16

3

109

956,710

409,680

42.82

-

16

11

5

說  明:1.109年度數據截至109年8月底。

2.保留率為(應付數+保留數)/預算數。

3.據農田水利署說明,103年度執行率偏低主要係因計畫於103年5月22日始核定;另105年度預算數含移緩濟急數1億7,205萬元。

資料來源:農田水利署提供。

(二)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績效指標目標值設定略保守,允宜審慎評估調增,俾達到實質衡量機關執行狀況

按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核定本,其內容主要如下:

1.執行期間為110年度至113年度。

2.計畫總經費為54億元(水保局),110年度編列11億5,920萬元(業務費2,000萬元與設備及投資11億3,920萬元)。

3.工作項目包括防災農路路網調查規劃及農路設施改善(經費工作比重分別為0.67%及99.33%)。

4.績效指標目標值為4年坡地農路改善長度共1,200公里及防災農路區域路網完成100區。

茲因水保局辦理之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係針對農地重劃區外營農環境之損壞農路進行改善,考量山坡地及農路改善之業務分工,農委會將該計畫屬平地農路改善部分納入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計畫辦理,其餘則列入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執行。

參據水保局前開計畫執行成果(詳表2),106年度至109年8月底執行數合計為39億1,453萬4千元(預算數為46億5,720萬6千元),106年度至108年度共維護861公里,較目標值為750公里增加14.8%,復依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估列,農路改善經費平均每1億元得以修護22公里,惟以該局106年度至108年度實際辦理狀況,平均每1億元約可改善27.18公里(861公里/31.68億元),若以此基礎計算,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總經費53.64億元(54億元*農路設施改善經費占比99.33%)得以改善至少1,450公里山坡地農路,顯示水保局估列計畫績效指標目標值略為保守,恐未能達到衡量機關執行實質效益,允宜審慎評估調增。

表2 水保局106年度至109年度辦理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執行成果 單位:新臺幣千元;公里

年度

調整後預算數

決算數

維護農路公里數

目標值

實際值

106

739,432

739,405

170

204

107

1,137,777

1,137,777

240

246

108

1,291,997

1,290,876

340

411

109

1,488,000

746,576

385

385

合計

4,657,206

3,914,634

1,135

1,264

說 明:109年度決算數統計至109年8月底。

資料來源: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第3期(106年度至109年度)修正核定本及水保局提供。

綜上,為便利農民耕作需要及維護農地投資建設成果,水保局及農田水利署辦理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計畫及山坡地農路改善計畫,因各項工程仍應配合農作時程,允宜預先妥善規劃施工期程,並加強控管工進及其品質;另計畫績效指標目標值設定略偏保守,允宜審慎評估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