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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雖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前期執行已具成果,仍宜就立即處理及優先處理治理單位積極規劃辦理,另宜適時檢討績效設定之合理性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水土保持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羅玉姍

水保局110年度於「水土保持發展-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項下編列28億2,050萬元,包括人事費150萬元、業務費5億5,628萬2千元、設備及投資19億1,750萬3千元及獎補助費3億4,521萬5千元,辦理山坡地土砂災害緊急處理、治山防災、國有非公用山坡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水土保持教育宣導等工作。經查:

(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除延續第3期工作,另較前期增加辦理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及資料整合加值與分析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3期)將於109年度屆期,水保局為延續前期各項工作,賡續辦理第4期,依據計畫核定本說明,執行期間為110年度至113年度,計畫總經費為132億元(詳表1),分別辦理土石流防災與監測、集水區綜合規劃與管理、治山防災、山坡地監督與管理、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及資料整合加值與分析等。據水保局說明,本次計畫以強化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為主要策略,與第3期差異係增加改善農塘水土保持,並增加生態環境檢核與補償,推動工程生態保育機制及辦理生態措施(包含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及資料整合家值與分析)。

表1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經費需求概況  單位:新臺幣萬元

工作項目

所需經費

辦理事項

土石流防災與監測

92,000

土石流整備與宣導、土石流災害應變與警戒、土石流防災監測、土石流災害潛勢調查與資料庫整合。

集水區綜合規劃與管理

65,000

集水區調查規劃、治理成效檢討、土砂運移監測與分析、治山防災工程管理與延壽評估。

治山防災

837,600

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國有非公用山坡地處理與維護、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育治理、工程維護及再生活化、協助碼崙橋改建。

山坡地監督與管理

110,000

水土保持管理、山坡地環境資源調查、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水土保持教育推廣。

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

175,400

農地水土保持輔導、農塘資源保育與運用、生態環境檢核與補償。

資料整合加值與分析

40,000

基礎資料建置與管理、開放資料與雲端整合服務、巨量資料智慧分析與加值。

合計

1,320,000

說  明:表內工作項目及辦理事項標示粗體字表示第4期與第3期差異處。

資料來源: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核定本。

(二)治山防災工程雖有初步成效,惟因立即處理及優先處理之及水區治理單位尚有520個,仍宜持續積極規劃辦理

依據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核定本,以山坡地保育條例山破地範圍所化分之集水區治理單位為治理對象,並依治理等級劃分為健檢維護區(A級)、分期治理區(B++級、B+級、B級)及基本保護區(C級),詢據水保局說明,經統計截至109年8月底共有775個治理單位(詳表2),其分級情形分別為A級206個、B++級177個、B+級163個、B級180個及C級49個。

表2 109年8月底集水區治理單位治理分級概況   單位:個

治理分級

治理單位數

較第3期增減數

評估原則及治理順序

A級

206

+39

經評估先前治理已有成效,致災風險低,無立即性危害,暫無辦理後續工程之必要,採自然復育。

B級

B++

177

+25

先前治理尚未完成,屬延續性工程,經評估雖已初具成效,致災風險已降,或災害剛發生,有辦理災害野溪瓶頸段搶通或崩塌地工程處理之必要,並以B+級及B級特定標準說明立即處理,其餘則優先處理。

B+

163

-35

B

180

-21

C級

49

-8

經評估先前治理無明顯成效,致災風險高,惟因交通不易到達,或災害治理成效不符預期等,則暫無辦理工程之必要,採自然復育。

合計

775

-

說  明:B++為治理後期(已完成8成治理計畫),B+級及B級分別為治理中期及治理前期B+及B等級之總面積≧平均值(940ha),且待處理單元所占集水區面積比≧70%者立即處理,除前述集水區外,其餘B類分級面積≠0為優先處理。

資料來源: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核定本及水保局提供。

依上開分級結果,其中A級較第3期計畫辦理增加25個,顯示治山防災已具成效,因立即處理及優先處理之集水區治理單位數尚有520個,雖已較第3期計畫減少31個,為維護民眾生命安全,並保育水土資源,仍宜持續積極辦理。

(三)部分計畫績效指標目標值設定似有偏低,允宜檢討調整,以達到實質評估水保局執行成效

為瞭解水保局辦理治山防災工作績效,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核定本就各工作項目設定績效指標及目標值,然參據第3期截至108年底執行情形,15項指標中有7項累計成果已超過第3期(至109年度)預計成果,如土石流防災演練與宣導計754村里(預計720村里)、土砂災害防治計968處(預計670處)、實施水土保持監督檢查計9,153件(預計6,000件)等,顯示部分績效指標目標值訂定偏低,允宜適時檢討調整,以利後續評估水保局實際辦理成效。

綜上,為使水土資源永續利用,水保局前已辦理3期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自110年度起賡續辦理第4期,本次除延續前期計畫工作項目,另新增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等業務,另雖前期治山防災已具成效,然立即處理及優先處理之治理單位仍有520個,允宜持續積極規劃辦理,並適時檢討績效指標目標值設定之合理性,俾利評估該局執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