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勤總隊110年度預算案「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計畫編列9億9,480萬3千元,該計畫係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持續辦理飛行及修護訓練等計畫,策定飛行安全及地面安全預防計畫等。經查:
(一)為維護飛航安全,空勤總隊每年度均須辦理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
空勤總隊職司觀測偵巡、運輸、救護、救難、救災等任務,飛航熟練度與人身安全息息相關,每年度均須辦理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惟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於108年9月24日公布調查報告,針對107年2月5日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UH-60M機型之黑鷹直升機(編號NA-706)飛航事故調查結果,指出空勤總隊未能完整規劃相關飛航組員訓練,導致組員對飛航環境威脅管理、狀況警覺及溝通決策能力不夠充分,對航機系統了解程度亦不足,且當時任務作業程序未訂定夜間執行傷患運送任務之天氣標準,均係影響飛航安全之因素。
(二)空勤總隊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
空勤總隊部分勤務隊因飛機擔任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待命機、飛機未妥善、天氣未達放行標準等,致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經查108年度機工長總人數34人,尚有2人未完成訓練目標,比率5.88%。允宜加強督導常年訓練未完成之勤務隊及個人,並檢視常年訓練辦理進度,適時要求各隊調整進度落後人員勤務編排,以利訓練計畫之進行。
(三)空勤總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
108年度空勤總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預先規劃之演練(習)及共勤訓練合計941次,108年度因訓練勤務取消、無妥善機、天候不佳及飛機擔任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待命機等因素,無法執行233次,實際執行次數708次,整體執行率75.24%,部分勤務隊如第一大隊第一隊執行率65.79%及第二大隊第三隊執行率68.07%,比率未達7成(詳表1),致共勤單位訓練次數偏低等情事,為落實常年訓練管制作為,空勤總隊允宜強化督導各勤務隊積極改善訓練未達標準之情形,以提升訓練執行成效,維護飛航安全。
綜上,空勤總隊為維護飛航安全,110年度預算案「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計畫編列9億9,480萬3千元,惟機工長常年訓練時數或操作次數不足及各勤務隊配合常駐共勤單位演習訓練比率偏低,允宜檢討改進,以維護飛航安全。
表1 空勤總隊108年度各勤務隊共勤單位演習訓練實施情形表
單位:次
隊別
共勤單位
預劃演習訓練次數
實際執行次數
比率
第一大隊
第一隊
海巡署
114
69
60.53%
消防署
81
66
81.48%
警政署
33
15
45.45%
小計
228
150
65.79%
第一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70
57
81.43%
消防署
52
50
96.15%
警政署
0
0
0
小計
122
107
87.70%
第二大隊
第一隊
海巡署
93
74
79.57%
消防署
58
54
93.10%
警政署
14
9
64.29%
小計
165
137
83.03%
第二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50
34
68.00%
消防署
48
38
79.17%
警政署
21
9
42.86%
小計
119
81
68.07%
第三大隊
第二隊
海巡署
104
70
67.31%
消防署
54
52
96.30%
警政署
25
17
68.00%
小計
183
139
75.96%
第三大隊
第三隊
海巡署
69
46
66.67%
消防署
55
48
87.27%
警政署
0
00
小計
124
94
75.81%
合 計
941
708
75.24%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提供,本報告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