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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四、允宜加強內部控制,以避免因業務過失經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糾正等案件再度發生,俾達公司服務願景 日期:109年11月 報告名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業務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中華郵政公司110年度預算案編列營業費用278億2,617萬3千元,該年度預算書揭櫫,公司服務願景為:「全民信賴之郵政公司」,該公司在全國有多達約1,300個營業據點,主要業務包括郵遞、儲金及簡易壽險,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經查:

(一)因業務缺失或違反法令,經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糾正等案件列為「特殊記載事項」,於網站上公開揭露

因業務缺失或違反法令,經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處罰之案件,為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之重大訊息,中華郵政公司於網站「特殊記載事項」中公開揭露該等案件,近一年度相關案件包括:高雄二苓郵局某經辦員涉嫌侵占儲戶定期儲金,案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0月8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者等共2案,以及因業務缺失經主管機關糾正者1件(詳表1)。

(二)壽險及儲匯業務內部控制未盡周妥,致生員工舞弊情事,造成公司損失

中華郵政公司自107年度至109年6月底止,員工舞弊相關案件經檢察官起訴者,分別為:

1. 瑞芳郵局職員自98年起向壽險保戶收取躉繳保費,並給予4%年息,預收之躉繳保費除用於代繳當天其他躉繳保戶應繳交之保費外,剩餘款項存入個人或人頭帳戶或購買美金保單、債券、基金等。該員涉犯銀行法罪嫌,107年7月31日經檢察機關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該公司已經與相關保戶達成和解,代墊預收之未到期保費及利息共2億7,253萬8千元,截至109年9月底,待追討金額2億2,089萬6千元。

2.高雄郵局所轄二苓郵局經辦員侵占客戶定期存款1,199萬3千元,業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0月8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截至109年9月底,該業務員已交回225萬元,另該公司已取得債權憑證2件,金額分別為640萬元及340萬元,並扣抵該業務員休假補助款1萬6千元。

3.車城郵局鄭姓經理侵占庫存現金598萬6,000元,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2月5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截至109年9月底,侵占金額已全數返還。

綜上,中華郵政公司時有因業務過失經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糾正案件者,允宜加強內部控制,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俾利達成「卓越服務與全民信賴郵政公司」之公司服務願景。

表1 中華郵政公司近一年度業務過失經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糾正者概況表

項目

內容

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1.高雄二苓郵局陳姓業務佐自104年3月起挪用儲戶定期儲金案,觸犯業務侵占罪嫌,案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0月8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2.車城郵局鄭姓經理自106年10月起挪用庫存現金,觸犯業務侵占罪嫌,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2月5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因業務缺失經主管機關嚴予糾正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該公司辦理庫存現金之細點作業及相關自行查核作業核有缺失,有礙健全經營之虞,考量缺失已適當處置並提出改善措施,爰於109年3月3日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2條規定,予以糾正。

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網站:訊息中心/公告欄/財務業務資訊/特殊記載事項/109年第3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