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促進旅宿業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辦理星級旅館宣傳案、星級旅館品牌化計畫、委託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相關經費,合計約1億6,750萬元,說明如下:
(一)為輔導旅館提升服務品質以促進旅宿業發展,而辦理星級旅館評鑑
為營造旅館產業品牌化,建構友善住宿環境,並鼓勵星級旅館加入國內外或創新本土連鎖品牌,提升旅館競爭力,實施星級旅館評鑑制度,以提升旅館服務品質與國際化程度。於「Tourism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110-114年)」之「促進旅宿業發展計畫」項下推動星級旅館評鑑,對領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之觀光旅館及領有旅館業登記證之旅館,進行建築設備與服務品質之評鑑,期透過輔導、優化與轉型,促進旅館產業發展榮景。
(二)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及占總家數比率逐年降低
星級旅館評鑑制度自98年推動辦理迄今已逾10年,110年度預計評鑑90家,據該基金統計,截至109年7月底星級旅館有效家數441家,較107年度與108年度之453家、446家逐漸減少。而有效星級認證之旅館家數占旅館總數比率亦較以前年度減少,109年7月占比12.59%,較107年度及108年度之13.02%及12.73%為低(詳表1)。
綜上,我國旅館依法令區分為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及旅館,觀光基金為協助旅館區隔自身市場定位,並提升服務品質,提供旅客選擇住宿之標準與品質保證,以星級旅館評鑑制度帶動旅館軟、硬體品質提升,惟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及其占旅館業總數比率逐漸下降。是以,為營造旅館產業品牌化,建構友善住宿環境,並鼓勵星級旅館加入國內外或創新本土連鎖品牌,提升旅館競爭力,允宜加強輔導與評鑑,以落實提升旅館業整體服務品質及國際化程度之目標。
表1 星級旅館評鑑執行概況 單位:家;%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星級旅館有效家數(A)
453
446
441
(截至7月底)
有效家數占家數比率(A/B)
13.02
12.73
12.59
家數
小計(B)
3,479
3,503
3,503
觀光旅館
128
127
125
一般旅館
3,351
3,376
3,378
參與評鑑家數
小計
86
96
34
(截至7月底)
觀光旅館
20
22
9
一般旅館
66
74
25
資料來源:觀光基金109年9月23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