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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近年執行節約能源計畫尚具成效,允應賡續加強辦理,俾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總統府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曾郁棻

總統府110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計畫科目編列水電費2,057萬4千元,同109年度預算編列數。經查:

(一)因應全球暖化危機,近年政府推動多項節能政策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節能減碳已為各國永續發展工作重點,亦為我國施政主軸。行政院為促進政府機關及學校更積極規劃及落實節能減碳作法,爰於100年5月23日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嗣於102年及103年分別修正計畫內容,以精進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成效;其後又於103年6月19日第3403次院會通過「全民節電行動」,呼籲全民響應節電,希望未來1年全國以再節電1%(約24.52億度)為目標。經濟部爰於103年8月1日公告「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以作為各機關單位執行節約能源具體依據。

另依109年度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3點第1項規定:「各機關應切實控制預算之執行,並本撙節原則支用經費,充分運用現有人力,節約使用水電、油料、文具用品、紙張、影印、傳真機等事務性設備耗材及通訊費,並落實紙杯及瓶裝水減量;各種文件印刷,應以實用為主,力避豪華精美,各種慶典、活動不得舖張;不得辦理非必要之禮品採購及聯誼餐敘;確有必要辦理之訓練、考察、研討會,應儘量節省,以避免有浪費、消化預算之情事。」

(二)總統府近年執行節約能源計畫尚具成效,允應賡續加強辦理,俾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總統府自98年度實施節能減碳管控計畫,並以97會計年度(96年7月1日至97年6月30日)為基期年做分析統計,嗣於108年度經本中心建議改採曆年制以利比較分析。依其網站公布之節能減碳-用電、用水、用油、用紙比較表顯示(詳表1),執行至109年9月底止已進入第13年,審視各項節約能源措施之執行結果,近3年度(106年7月至108年12月)用電度數方面,分別較基期節省41.91%、32.74%及40.46%;用水方面,分別較基期節省21.80%、12.60%及7.55%;用油方面,分別較基期節省55.78%、43.46%及40.94%;用紙方面,亦分別較基期節省16.43%、16.90%及13.06%,另109年度1至9月止用電、用水、用油及用紙亦分別較前1年同期節省38.49%、0.04%、48.19%及20.51%,顯示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結果尚具成效,允應賡續加強辦理,俾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表1 總統府106年7月至109年9月底止節能減碳(用電、用水、用油、用紙)比較表

分類別

用電

用水

用油

用紙

節能減碳前1年(96/7-97/6)

全年用量(度、公升、包)

7,101,884

61,943

169,832

5,053

節能減碳後

第10年(106/7-107/6)

全年用量(度、公升、包)

4,125,456

48,440

75,098

4,223

與節能減碳前1年同期用量比較

增減量

(度、公升、包)

-2,976,428

-13,503

-94,734

-830

增減率(%)

-41.91%

-21.80%

-55.78%

-16.43%

節能減碳後

第11年(107/7-108/6)

107年7至108年6月用量(度、公升、包)

4,776,506

54,141

96,026

4,199

與節能減碳前1年同期用量比較

增減量

(度、公升、包)

-2,325,378

-7,802

-73,806

-854

增減率(%)

-32.74%

-12.60%

-43.46%

-16.90%

節能減碳後

第12年(108/1-108/12)

全年用量(度、公升、包)

4,228,192

57,267

100,302

4,393

與節能減碳前1年同期用量比較

增減量

(度、公升、包)

-2,873,692

-4,676

-69,530

-660

增減率(%)

-41.09%

-5.30%

-47.66%

-27.50%

節能減碳後第13年(109/1-109/12)

109年1至9月用量

(度、公升、包)

3,478,563

46,687

61,275

3,027

與節能減碳前1年同期用量比較

增減量

(度、公升、包)

-2,176,633

-18

-56,988

-781

增減率(%)

-38.49%

-0.04%

-48.19%

-20.51%

說 明:1.本表之增減量、增減率之產生,108年度以前係以節能減碳前1年(96/7-97/6)為基期,與節能減碳後各年實際用量比較,108年度開始改採曆年制為比較基礎。

2.當期成果若為節省,則以負(-)值表示;成果若為增加,則以正(+)值表示。

資料來源:總統府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總統府執行節能減碳成效)資訊。

綜上,總統府自98年度實施節能減碳管控計畫,並以97會計年度(96年7月1日至97年6月30日)為基期年做分析統計,嗣於108年度改採曆年制以利比較分析,揆其近年節約能源計畫之執行尚具成效,允應賡續加強辦理,俾落實節能減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