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成投資國內五加二產業創新,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稱國發會)於106年5月報經行政院同意,由國發基金參與投資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杉公司)股權,並參與台杉公司募集之五+二產業創新投資基金之投資;截至109年7月底止,國發基金對台杉公司投資金額1億3,550萬元,持股比率40%、台杉水牛投資公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水牛一號基金)投資金額16億元,持股比率34.41%及台杉水牛二號生技創投有限合夥(以下稱水牛二號基金)投資金額20億元、持股比率33.89%。經查:
(一)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台杉公司成立過程未盡周妥,國發基金與創新公司選任3席自然人董事,造成社會訾議
依監察院109年2月公告之調查報告指出:國發會結合公民營機構力量規劃成立台杉公司,執行過程過於匆促且未盡周妥,肇致配合政府投資之臺灣銀行及創新公司,因時間緊迫,未能有效評估投資風險,且相關作業疑有未符作業規範之情事;國發會相關規劃尚無不妥,惟國發基金係台杉公司主導人,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創新公司)與國發基金持股比率已逾99%,可完全主導台杉公司之董事人選,理應以公股法人代表出任董事及董事長,卻未與社會充分溝通下於106年8月選任3席自然人董事,造成社會訾議,斲傷政府形象,雖台杉公司於108年9月召開臨時董事會將上述3席自然人董事改列為創新公司法人代表,惟執行過程產生規避監督等疑義,顯有未妥,允宜引以為戒。
(二)預算書宜充分揭露台杉公司未來規劃及國發基金預計投資資訊
檢視國發基金110年度預算書,其中「業務計畫與預算說明」中雖敘明國發基金對台杉公司、水牛一號基金及水牛二號基金之投資情形,惟未說明台杉公司未來規劃方向,而「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亦無列明國發基金預計配合投資規劃內容,鑑於國家級投資公司為政府重要政策之一,仍宜於預算書中充分揭露相關資訊。經洽國發基金提供相關資料,僅表示:台杉公司刻正進行水牛三號生技基金及五號科技基金募集作業中;另說明截至109年6月底水牛一號基金及水牛二號基金已各投資12家公司,總投資金額分別為21.18億元及23.69億元(詳表1),國發基金將積極參與台杉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監督公司營運、策略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之運作,以確保公司募集資金之投資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並維護國發基金權益。
表1 台杉公司募集基金投資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募集基金
名稱
投資
產業別
募集
完成日
募集
資金
管理費收取標準及每年管理費
截至109年6月底投資狀況
被投資公司名稱
投資
金額
水牛一號
基金
物聯網
106.
12.22
46.5
按管理資金每年收取2.35%管理費;每年管理費1億927萬5千元
Ambiq Micro, Inc.
3.11
MedicusTek International Inc.(美思科技公司)
1.54
AEye Inc.
2.46
原見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0.78
Light Field Lab, Inc.
1.26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
Pavilion Data Systems, Inc.
2.73
DSP Concepts, Inc.
1.51
Oculii Corp
1.22
義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
Arris Composites, Inc.
2.40
Landing AI
1.52
小計
21.18
水牛二號
基金
生物醫療技術
107.
7.30
59.01
按管理資金每年收取2.5%管理費;每年管理費1億4,752萬5千元
台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05Frequency Therapeutics Inc.
2.82
安基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1.52
Xgene Pharmaceutical Inc.
1.55
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1.24
Elixiron Immunotherapeutics
(Cayman) Limited (安立璽榮生醫公司)
1.86
Viracta Therapeutics, Inc.
1.84
炳碩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1.80
Fractyl Laboratories Inc.
3.00
Regenancy Pharmaceuticals LLC
1.52
C4 Therapeutics, Inc.
1.49
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0
小計
23.69
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
綜上,國家級投資公司為政府重要政策之一,惟監察院指出規劃成立之執行過程未盡周妥,且國發基金與創新公司可主導台杉公司之董事人選,卻選任3席自然人董事,造成社會訾議,斲傷政府形象,實有欠妥,允宜確實檢討,且宜於預算書內充分揭露台杉公司未來規劃及國發基金預計投資詳細資訊,俾增進社會信賴與瞭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