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110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擴充改良擴充明細表」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1,290萬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1,965萬元減少674萬3千元,約34.32%。經查:
(一)預算編列及執行相關規定
1.「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7條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之規定,各項購建固定資產應詳予規劃評估。
2.「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關於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規定,各項計畫均應審慎規劃辦理期程,並配合政府政策、工程進度、實際執行能力及財務狀況,覈實編列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應力求撙節,從嚴核列,非業務急需或賡續辦理之土地、房屋建築及設備購置,均暫緩編列。
3.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2點規定,中央政府各基金為配合擴大內需,維持經濟穩定成長,對已奉核定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應儘量提前辦理,執行進度落後者,應予追蹤管制,加強推動;另第39點規定,各基金主管機關對預算之執行,應隨時注意督導考核,如有實際數與預算分配數間重大差異(超過百分之十者)情形,應督促提出改善措施,並追蹤考核。
(二)108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預算執行率未及3成
國發基金108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決算數403萬4千元,占可用預算數1,919萬9千元之21.01%(詳表1),執行率偏低,依決算書說明主要係寶慶大樓茶水間及廁所洗手台環境改善工程於108年12月11日決標,12月底又辦理變更設計議價,預計109年2月完工,及寶慶大樓電氣暨自動防護設備汰換採購案於108年12月26日決標,預計109年1月底完工所致,該基金保留984萬6千元至以後年度繼續執行;寶慶大樓環境改善工程及設備汰換採購案於12月始完成決標,致影響預算執行,允宜參酌前開預算編製及執行相關規範,對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應審慎規劃辦理期程,並儘量提前辦理,如有落後宜追蹤管制,加強推動,基金主管機關行政院宜注意督導考核。另109年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1,234萬6千元,占累計預算分配數1,254萬6千元之98.41%,惟僅占可用預算數之41.86%,仍有待加強推動。
表1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近年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用預算數
決算數
決算數占
可用預算數%
107
237,712
236,828
99.63
108
19,199
4,034
21.01
109
29,496
12,346
41.86
110
12,907
-
-
說 明:109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109年度截至8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為1,254萬6千元。
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資料及決算書。
綜上,國發基金108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檢討並參酌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規定審慎規劃辦理期程,按實際執行能力覈實編列年度預算,且儘量提前辦理,若進度落後宜追蹤管制,加強推動,俾提升預算執行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