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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二、允宜審慎評估氣候變遷及各區域產業用水供需變化,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並妥作因應 日期:109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業務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110年度編列「營業外費用-其他費用」1億1,522萬8千元,較109年度預算1,779萬6千元,增加9,743萬2千元,主要為配合農委會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編列節水獎勵金分攤款9,583萬元。經查:

(一)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之辦理方式

1.鑑於氣候變遷改變降雨型態,近年來旱災澇災發生頻率增加,一期稻作時常面臨供水不穩之風險,農委會自108年起結合經濟部水利署提供節水獎勵誘因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引導農民及早因應氣候變遷調整耕作模式;針對水資源競用區(石門水庫、寶山水庫上坪堰、明德水庫、鯉魚潭水庫下游及曾文-烏山頭水庫等5水庫灌區)建立每年輪值之灌溉系統及順序(規劃每年輪值供水操作面積約1萬公頃),並依節水效益支付節水獎勵金(詳表1),所需獎勵金經費由經濟部及相關用水單位分攤。

2.詢據台水公司表示,該政策108年首度推動,試辦範圍較小,該公司分攤數約0.13億元,109年度擴大辦理範圍,農委會初步統計農民參與率約5成,經估列該公司應支付之節水獎勵金約0.9億元,未來並將持續辦理,爰參酌於110年度編列相關分攤費用9,583萬元。

表1 農委會「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給付項目及標準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萬元/公頃)

轉作獎勵

節水獎勵

合計

不種稻,種植「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綠肥、景觀作物或辦理翻耕

3.4-4.5

4.2

7.6-8.7

不種稻,種植其他作物(排除易產銷失衡作物)

0-6

3

3-9

不種稻,種植大宗蔬菜或其他易產銷失衡作物

0

0

0

資料來源:農委會農糧署網站/農糧業務/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專區(含稻作直接給付)/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

(二)允宜審酌氣候變遷及各區域產業用水供需變化,滾動檢討各各區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

1.109年迄10月底尚無颱風侵臺,係40年來降雨量最少1年,致部分水庫蓄水量過低,鑑於桃竹苗等所在水庫之蓄水量僅1.2億噸,不足當地第二期稻作灌溉所需1.3億噸之水源,109年下半年旱災經濟部緊急應變小組會議決定,自10月14日起除採取公共系統自來水減壓措施外,同時停止桃園、新竹及苗栗三縣市部分灌區二期稻作供灌(約1.9萬公頃)並提供停灌補償,參據「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有關家用及公共水需要由自來水機構負擔。

2.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具審核意見:截至108年底止,各區域中以南部區域(包括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等地區)自來水系統供水缺口達每日22萬公噸為最高,另參據水利署陸續核定南部科學園區等產業開發案之中、長期用水計畫等,預估南部區域至120年度供水缺口擴大至每日56萬公噸,建議以整體政府觀點妥適檢討產業配置策略,並以法制作業引導產業擴大使用再生水等新興水源,俾減緩水資源開發壓力及降低旱災災害衝擊。

3.近年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及產業用水,除加速推動各項水資源開發與調度工程建設,並強化產業節水或農業耕作轉型計畫之推動,如105年5月修正水利法增訂徵收耗水費之規定及108年起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等;允宜審慎評估氣候變遷、各地產業發展及政府各項水資源政策之推動進程等,對於該公司所轄各區用水供需變化及營運收支之影響,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並妥作配套因應。

綜上,台水公司110年預算案對於該公司經營環境優劣勢之分析,包含「極端氣候,旱澇不均」及「缺水危機日亟,水資源管理日受重視」等;允宜審慎評估氣候變遷及各區域產業用水供需變化,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開發、調度及備援機制之完備性,妥作因應,以提高供水效率,並維該公司之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