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編列營業收入312億1,818萬8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305億3,027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營業利益6億8,791萬元,營業利益率2.20%,係近5年來最低者(詳表1)。經查:
表1 106至110年度台水公司營業利益率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6決算
107決算
108決算
109預算
110預算案
營業收入
296.68
300.74
306.06
309.70
312.18
營業成本
241.69
254.71
257.54
263.92
267.88
營業費用
33.93
35.74
35.16
37.19
37.42
營業利益
21.06
10.29
13.36
8.58
6.88
營業利益率
7.10
3.42
4.37
2.77
2.20
說 明:營業利益率=營業利益/營業收入。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110年度預算案。
(一)近年所屬各區管理處營運績效概況
為利各地自來水業務之推動及執行,台水公司於全國分設12個區管理處,比較近年各區管理處營運績效(詳表2),並說明如下:
1.107至110年度間台水公司整體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以下簡稱營業成本費用率)呈逐年上升趨勢,致營業利益率逐年下降;茲比較全公司及各區管理處之營業成本費用率情形,其中第一區、第五區、第八區、第九區及第十區等5個區管理處連續4個年度之營業成本費用率均大於1,顯示其營業收入尚不敷支應所需營業成本及費用,營運績效仍待提升。
2.108年底全公司實際供水普及率與售水率分別達93.34%及77.41%,惟其中第三區、第七區、第九區及第十區等4個區管理處之供水普及率未及9成;第一區及第十區等2個區管理處之售水率尚未達7成,均待檢討改善。
表2 近年台水公司各區管理處營運績效概況表 單位:千人;%
項目/年度
供水範圍
108年底
供水人口
營業成本費用率
售水率
實際供水普及率
107
108
109
110
107
108
107
108
全公司
如下列
18,255
96.58
95.63
97.23
97.80
76.87
77.41
93.04
93.34
第一區
新北市北部及基隆市
864
116.43
108.35
110.99
111.12
65.95
66.94
93.92
94.12
第二區
新北市林口區及桃園市
2,249
75.04
79.09
77.96
78.80
77.62
78.24
95.43
95.61
第三區
新竹縣市及苗栗縣
1,378
68.28
73.95
65.91
66.61
80.54
80.75
88.72
89.41
第四區
臺中市、南投縣
3,119
71.30
68.70
73.32
73.72
73.75
74.58
92.93
93.13
第五區
雲林縣、嘉義縣市
1,370
118.63
116.04
115.87
123.06
79.01
79.37
94.16
94.34
第六區
臺南市
1,866
88.85
82.43
81.77
84.08
82.45
83.21
99.05
99.05
第七區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3,215
93.91
94.31
92.06
96.69
78.79
79.02
86.34
87.01
第八區
宜蘭縣
434
111.66
114.37
113.61
109.96
76.20
77.03
95.41
95.53
第九區
花蓮縣
287
138.43
132.24
127.05
126.71
72.69
73.07
87.08
87.85
第十區
臺東縣
179
182.44
174.49
174.15
181.62
66.38
68.71
81.82
82.68
第十一區
彰化縣
1,194
89.56
103.17
89.67
85.66
76.55
77.11
95.38
95.53
第十二區
新北市南部
2,101
89.28
84.59
90.28
96.28
83.65
84.28
99.13
99.15
說 明:1.售水率係指(售水量+支援水量)占(出水量+受援水量)之百分比。
2.實際供水普及率=供水人數÷行政區域人數×100%。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107及108年度統計年報及該公司提供資料;107及108年度為決算審定數、10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二)允宜審酌各區管理處所在地之發展情形,分區研謀改善措施,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
詢據台水公司表示,各區管理處所轄供水區域因都市化程度、地形高低落差及水源差異等不同經營條件,致成本率差異甚大,已定期召開營運收支控管會議,持續加強各項成本控管。另依據台水公司未來6年(110-115)經營計畫(109年3月)所示,該公司108年底系統供水能力約為43.13億立方公尺,平均配水率74.89%,北區為78.96%、中區為70.08%、南區為80.22%、宜蘭為50.40%、花蓮為50.86%、台東為56.83%,顯示南區潛在缺水危機最高,其次北區。爰此,允宜審酌各區管理處所在地之發展情形,分區研謀有效開源節流改善措施,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
綜上,台水公司110年度編列營業利益6億8,791萬元,營業利益率2.20%,係近5年來最低者,其中5個區管理處連續4個年度之營業成本費用率均大於1,營業收入尚不敷支應所需營業成本及費用,另部分區管理處之售水率及實際供水普及率低於全公司平均數,允宜審酌各地水資源發展情形,因地制宜研謀有效之開源節流控管措施,以逐步改善提高各區管理處之營運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