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基金110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之「雜項費用」科目,針對眷改基地未出售之餘戶及店鋪編列水電費87萬6千元、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857萬5千元及分擔管理費1,678萬1千元,合計3,623萬2千元。近年眷改基金就眷改基地之未售餘戶及店鋪所支應之水電費、管理費已強化管理作為,惟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仍有超支情形,謹說明如後:
(一)眷改基金就眷改基地未售不動產需編列相關維持費用
鑒於眷改基地之未售餘屋及店鋪屬電梯大樓,除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分攤管理費外,為避免遭斷水、斷電衍生其他手續費,並定期繳交基本水電費。此外,考量部分未出售標的之屋齡較高、屋況欠佳,為避免年久失修降低標售機率,近年視經費運用實況,分批進行必要之檢修,爰需支付修理保養及保固費。
(二)近年眷改基金就眷改基地未售不動產加強管控水電費、管理費已有初步成果,惟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仍有超支情形
根據眷改基金提供資料,106年度至109年度(截至7月底)期間,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之戶數自106年度之1,601戶逐年減少至109年度(截至7月底)之865戶,相關雜項費用之支用情形(詳表1)謹敘明如次:
1.水電費部分:106年度至108年度期間,預算數介於119萬4千元至129萬元,決算數介於93萬元至123萬4千元,109年度預算數221萬5千元,截至7月底執行數32萬8千元。除106年度、107年度分別超支3.35%、1.42%外,其餘年度尚無超支情形。
2.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部分:106年度至108年度期間,預算數介於120萬元至1,325萬元,決算數介於43萬8千元至2,068萬6千元,109年度預算數186萬元,截至7月底執行數267萬2千元。除108年度無超支情形外,106年度、107年度及109年度(截至7月底)分別超支56.12%、106.97%及43.66%。
3.管理費部分:106年度至108年度期間,預算數介於1,758萬7千元至2,959萬5千元,決算數介於2,145萬2千元至3,304萬6千元,109年度預算數2,331萬元,截至7月底執行數1,041萬元。除106年度、107年度分別超支23.92%、45.78%外,其餘年度尚無超支情形。
由前揭分析可知,眷改基金近年就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各項雜項費用之支用情形,其中水電費及管理費超支情形已有改善,108年度迄今已無超支情形,惟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部分,實際支出金額仍有高於預算數之狀況。
表1 106年度至109年度(截至7月底)眷改基金就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各項雜項費用之支用情形
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6
107
108
109
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之戶數
1,601
1,250
1,061
865
水電費
預算數
1,194
1,194
1,290
2,215
決算數
1,234
1,211
930
328
預算
執行率
103.35
101.42
72.09
14.81
修理保養及保固費
預算數
13,250
1,320
1,200
1,860
決算數
20,686
2,732
438
2,672
預算
執行率
156.12
206.97
36.50
143.66
管理費
預算數
26,668
17,587
29,595
23,310
決算數
33,046
25,638
21,452
10,410
預算
執行率
123.92
145.78
72.49
44.66
說 明:109年度為截至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近年眷改基金基於相關法令、為避免衍生相關手續費及改善眷改基地之未售餘屋及店鋪之銷售條件,分別編列相關管理費、水電費、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其中管理費與水電費超支情形在積極去化餘屋及店鋪之作為下,已有改善,惟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卻仍有超支情形,眷改基金允宜覈實編列相關經費,並撙節支出。
(分機:1912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