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協助勞工或業者因應貿易自由化之相關業務,110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編列450萬8千元及3億4,264萬1千元,合計為3億4,714萬9千元,較109年度增加3,420萬6千元(增幅10.93%)(詳表1)。
經查:
(一)「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雖已於108年底屆期,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仍得依「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第4條等相關規定辦理貿易自由化業務
為協助國內弱勢敏感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與勞工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勞動部依據行政院99年核定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以下簡稱支援方案)及104年12月30日總統公布之「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以下簡稱支援條例),依產業受影響情形,針對勞工及其所屬企業,提供調整支援措施。
惟支援方案已於108年12月31日屆期,支援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經勞動部詢據經濟部於108年函覆略以,爰在本方案108年屆期及本條例相關子法施行日期未公布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仍得依據本條例第4條規定,寬列經費推動各項預防性輔導。
勞動部據此賡續辦理是項業務,包括辦理失(待)業勞工職前訓練、在職勞工進修訓練、就業協助計畫、在職勞工職務再設計、創業研習課程及技能檢定費用補助等業務,協助加強輔導型產業及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產業所屬勞工運用相關措施,協助提升競爭力。
(二)允宜訂定整體推動方案,俾利資源有效運用
110年度預算數3億4,714萬9千元,較109年度增加3,420萬6千元(增幅10.93%),主要係勞動力發展署之中彰投分署、雲嘉南分署等各分署辦理之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中,辦理失(待)業勞工職前訓練、協助計畫等計畫經費增加所致(詳表1)。由於本項業務係依支援條例第4條辦理各項業務,惟對於受影響產業之相關補助期限及範圍,與原勞動部辦理之相關業務如何區隔,允宜訂定整體完整推動方案,設定年度績效目標及管考機制,俾利資源有效配置。
綜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110年度預算編列3億4,714萬9千元以辦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所需經費,行政院所訂之支援方案已於108年度屆期,勞動部依據支援條例賡續辦理相關業務,由於辦理事項眾多且金額龐鉅,對於相關補助範圍及期間,允宜訂定整體完整推動方案,包括年度績效目標及管考機制,俾利資源有效運用。
表1 107-110年度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等業務預算編列及執行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別
工作計畫及分支計畫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勞動部
綜合規劃業務-因應貿易自由化之政策規劃協調與勞工支持服務
1,219
1,750
2,500
2,500
勞動關係業務-因應貿易自由化,穩定勞資關係
1,158
1,244
1,308
1,308
勞動福祉退休業務-因應貿易自由化,提升勞工福祉
941
778
700
700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
綜合規劃-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2,124
2,068
1,932
1,932
訓練發展-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5,578
5,241
1,244
964
就業服務-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620
668
700
700
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業務-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620
668
700
700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管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52,711
54,104
45,765
46,515
桃竹苗分署管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47,714
58,508
51,487
55,915
中彰投分署管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96,239
102,848
96,781
112,445
雲嘉南分署管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66,231
81,146
66,838
75,501
高屏澎東分署管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計畫
38,842
47,23241,938
46,669
技能檢定中心管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
927
1,086
1,050
1,300
合計
314,924
357,341
312,943
347,149
說 明:107-108年度為決算數,10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0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勞動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