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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三、公私立機關機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逾2千人,允應強化相關協助就業措施之有效性,以促進其就業機會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110年度「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業務」計畫編列746萬7千元,經查:

(一)公私立機關機構須進用定額之身心障礙者,以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基此,公私立機關機構位均須進用定額之身心障礙者。

(二)108年身心障礙者勞動參與率高於以前年度,惟仍公私立機關機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仍逾2千人

依勞動部109年1月15日公布之「108年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結果,108年5月臺灣地區15 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勞動力參與率(以下簡稱勞參率)為20.7%,較105年及103年同期20.4%及19.7%高,已有進步,惟仍低於一般民眾108年5月勞參率59.12%。

惟106年底至109年6月底未達法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私立機關機構家數分別為1,577家、1,646家、1,765家及1,754家,未足額進用人數分別為2,247人、2,385人、2,532人及2,559人(詳表1)。

表1 公私立機關單位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統計表

單位:家數、人數

年度

未達法定進用機關(構)數 /計

公立

私立

法定應進用不足人數 /計

公立

私立

應繳納差額補助費(自開辦以來累計數) /未繳納

106

1,577

33

1,544

2,247

80

2,167

14,605

107

1,646

41

1,605

2,385

51

2,334

28,848

108

1,765

29

1,736

2,532

34

2,498

30,563

109

1,754

42

1,712

2,559

54

2,505

21,696

說 明:109年統計至6月底止

資料來源:勞動部統計查詢網,查詢日期:109年9月13日。

經勞動部調查,身心障礙失業者從未工作過者占6.9%,曾經工作過者占 93.1%。曾經工作過者,離開上一個工作主要原因以「工作場所停業或業務緊縮」占16.1%較高,其次為「受傷或生病無法工作」之個人健康因素占13.3%。該署已持續進行就業媒合服務、職務再設計、僱用獎助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等計畫,並輔以加強宣導及獎勵等措施,以鼓勵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以提高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機會。

綜上,依據身心障害者權益保障法規範公私立機關機構須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惟目前公私立機關機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逾2千人;依據勞動部109年度公布資料顯示,108年5月身心障礙者勞參率已較往年提升,惟仍低於一般民眾勞參率,允宜提供多元就業訓練機會及管道,以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