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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四、非典型人力達正式人力之3.13倍,允應參照本院決議持續檢討人力運用配置,並建立控管非典型人力之合理機制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110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勞動力發展署110年度預算案人事費編列10億3,086萬5千元。經查:

(一)本院決議

勞動力發展署因業務所需,分別於公務預算及就業安定基金中,除正式人力外,進用為數眾多之勞務承攬人力等非典型人力,另就業安定基金尚進用臨時人員。

本院近年來於審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預算案時,均做成應全面檢討人力運用配置,研訂適當控管機制,將編制外人力均納入管理之決議,該署回復略以,持續辦理業務檢討,以調整配置人力,惟面臨持續新增業務,現行人力實難負荷,並已多次及適時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爭取提高公務人員比例,以利各項業務之推動。準此,勞動力發展署應依本院決議檢討非典型人力運用,並積極研擬改善方案。

(二)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非典型人力達正式人力之3.13倍

110年預算案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正式人力1,005人,加計辦理就業安定基金業務29人,合計1,034人;而以公務預算及就業安定基金支應非典型人力各為56人及3,178人,合計3,234人,包括臨時人員1,175人及勞務承攬人力2,059人(詳表1),達正式人力之3.13倍。

表1 110年度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含基金)人力運用概況表

單位:人

預算編列處

正式人力

非典型人力

臨時人員

勞務承攬

派遣人力

合計

公務預算

1,005

0

56

-

56

就業安定基金

29

1,175

2,003

-

3,178

合計

1,034

1,175

2,059

-

3,234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提供。

綜上,政府機關運用人力雖力求精簡化及彈性化,然過度仰賴非典型人力辦理常態性工作,易影響機關長期業務之運作,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運用非典型人力之比例甚高,允宜參照本院決議全面檢討人力資源配置,建立非典型人力之控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