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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就業安定基金之基金用途增加144億餘元,增幅達82.45%,宜秉重要性原則詳明列示,以利審議 日期:109年9月 報告名稱: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就業安定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就業安定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用途320億6,627萬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175億7,496萬3千元,增加144億9,131萬3千元。經查:

(一) 110年度基金用途大幅增加,增幅達82.45%

1.依據預算法第1條第3項規定:「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另同法第87條第1項規定:「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應依其業務情形及第76條之規定編造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同法第89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為由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但其作業賸餘或公積撥充基金額,不在此限,其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除信託基金依其所定條件外,凡為餘絀及成本計算者,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

2. 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特種基金預算收支,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應在法律或政府指定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並設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以達成基金設立目的。…。」爰此,就業安定基金允宜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以達成基金設立目的。

3.就業安定基金係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之特別收入基金,該基金110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269億2,252萬5千元,較上年度增加增加34億2,795萬1千元(增幅14.59%),惟110年度基金用途增加144億9,131萬3千元(增幅82.45%)(詳表1),收支相抵後短絀51億餘元,由基金餘額支應。109年度預計基金餘額420億549萬1千元,110年度期末基金餘額預計降低至368億6,174萬元。

(二)110年度基金用途預算增加144億9,131萬3千元,宜秉重要性及比例原則說明重要施政計畫

就業安定基金110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計有5大業務計畫,預算書中於「業務計畫及預算說明」中,按業務計畫別,說明各業務計畫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總金額,並列示2項主要措施名稱,卻未列明相關金額。

110年度預算案以「促進國民就業計畫」業務計畫預算數290.32億元最多,占整體經費之90.54%,並較109年度預算增加142.61億元,占整體增加數之98.41%,其中包括多項重要或新增措施,如「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預算數41.45億元,為新增計畫(詳表1);110年度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書中未列明相關重要計畫名稱與預算數,尚難與年度重要施政重點連結;「年度關鍵指標」雖非屬110年度預算書表獨立標示項目,惟就業安定基金110年度增加預算數實屬龐鉅,為確實掌握資源使用效率及重要性,允宜於預算書中,針對新增計畫或重要計畫之經費分配情形,與以前年度差異性及年度關鍵指標充分揭露,俾利預算審查及未來管考。

綜上,就業安定基金於110年度基金用途編列320億6,627萬6千元(增幅82.45%),其中多項新增或經費大幅增加之重要施政計畫,未列明經費分配情形,允宜於預算書中,針對新增計畫或重要計畫之經費分配情形,與以前年度差異性及年度關鍵指標充分揭露,俾利預算審查及未來管考。

表1 就業安定基金110年度預算案各業務計畫預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別

110年度

109年度

差異數

%

一、

促進國民就業計畫

29,031,770

14,771,270

14,260,500

96.54

(一)

綜合規劃業務

1,282,113

1,203,542

78,571

6.53

(二)

職業訓練業務

5,705,915

4,929,187

776,728

15.76

1.

健全分署辦理職訓業務運籌管理功能

1,137,344

865,451

271,893

31.42

4.

辦理青年職能開發業務

883,326

657,446

225,880

34.36

(三)

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業務

1,918,012

1,611,936

306,076

18.99

甲.

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業務

1,072,683

949,530

123,153

12.97

乙.

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業務

845,329

662,406

182,923

27.61

(四)

就業服務業務

6,819,294

2,459,030

4,360,264

177.32

1.

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

727,583

647,753

79,830

12.32

8.

委辦地方政府辦理就業中心業務計畫(就保)

448,705

373,495

75,210

20.14

11.

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

4,144,726

-

4,144,726

新增

(五)

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與競賽業務

1,998,533

2,062,769

-64,236

-3.11

9.

參加國際技能組織賽事暨交流訪問

250,077

69,837

180,240

258.09

(六)

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創新發展與數位學習業務

9,939,612

1,128,592

8,811,020

780.71

二、

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

1,754,764

1,582,139

172,625

10.91

(一)

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

1,335,687

1,164,941

170,746

14.66%

三、

提升勞工褔祉計畫

1,013,149

933,074

80,075

8.58

四、

勞工權益扶助計畫

84,975

88,349

-3,374

-3.82

五、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181,248

199,785

-18,537

-9.28

六、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370

346

24

6.94

合 計

32,066,276

17,574,963

14,491,313

82.45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