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基金為辦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紓困復甦振興之措施(以下簡稱COVID-19因應措施),110年度編列4項計畫,預算數合計133億6,287萬7千元(詳表1)。經查:
表1 就業安定基金COVID-19因應措施110年度經費編列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業務計畫名稱
預算數
一
分署辦理在職人員進修訓練-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55,759
二
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
4,454,726
三
多元培力就業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1,905,456
四
多元培力就業計畫─擴大公共服務就業計畫
6,946,936
合計
13,362,877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提供。
(一)為因應國際疫情對我國就業市場帶來之衝擊,就業安定基金匡列經費334億元辦理紓困復甦振興措施
為因應國際疫情對台灣就業市場帶來之衝擊,勞動部辦理多項COVID-19因應措施,其中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之項目共計21項,計畫經費共計334億4,998萬2千元(詳表2),茲分述如下:
1.109年度:經費需求200億8,710萬5千元,其經費來源包括原已編列預算、預算內調整支應及併決算方式辦理,截至109年7月底已辦理計畫項目共計15項,執行數6億3,393萬3千元。
2.110年度:預計辦理4大項計畫,預算數合計133億6,287萬7千元。
表2 就業安定基金COVID-19因應措施109-110年度經費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經費需求合計
109年度
110年度
經費需求
已編預算數
預算內調整支應
併決算
執行數
預算案數
金額
33,449,982
20,087,105
362,967
362,486
19,361,652
633,933
13,362,877
說 明:109年度執行數統計至7月底止。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提供。
該措施為勞動部重要施政計畫,且金額龐鉅,惟預算書未載明相關資訊,以致預算編列內容難與計畫工作項目契合,允宜彙整列表,以利外界瞭解本措施全貌及預算編列情形。
(二)基金應加強財務控管,在可用財源範圍內推動各項業務計畫,允宜滾動式檢討各方案成效,審慎評估新增計畫啟用之必要性及時機
依據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4點規定:「基金預算執行基本原則:(一)基金應加強財務控管,在可用財源範圍內推動各項業務計畫,…。」故特別收入基金雖得依預算法第89條準用第87條規定,將計畫經費執行超支部分併決算辦理,惟仍應本量入為出之原則,規劃與執行年度預算,避免濫用預算執行彈性以規避監督。勞動力發展署自109年度起辦理多項措施,預計投入經費達200.87億元,允宜依實際需求及規定,審慎運用相關資源。
另擴大公共服務就業計畫及僱用青年獎助計畫等計畫為新增計畫,預計於110年度視情勢評估啟動,詢據勞動部略以,係為因應就業市場機能不足之輔助措施,如就業市場仍有適足工作機會時,計畫需求強度越低,將密切觀察就業市場供需情形,視情勢評估後再行啟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6年度至108年度在職職業訓練預算賸餘數分別為3億4,907萬餘元、4億5,233萬餘元及1億99萬餘元,主要分散於公務預算與就業安定基金中之6~7項計畫中,相關在職訓練經費尚有精進空間。有鑑於擴大公共服務就業計畫(草案)等計畫之金額龐鉅,允宜視我國經濟發展情勢及整體就業情形滾動檢討各項方案之成效,尚未實施之新增計畫俟行政院核准後,審酌啟用其必要性及時機,再行實施。
綜上,由於國際疫情影響整體經濟發展及我國就業市場,勞動部為辦理COVID-19因應措施,109年度及110年度經費需求分別200億8,710萬5千元及133億6,287萬7千元,合計334億4,998萬2千元,相關推動計畫眾多實屬龐鉅,為勞動部重要施政計畫,允宜彙整列表,以利瞭解經費編列情形及查考;並視我國經濟發展情勢及整體就業情形滾動檢討各項方案之成效,尚未啟動之擴大公共服務就業計畫(草案)等新興計畫俟行政院核准後,審酌啟用其必要性及時機再行實施,以達綜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