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基金管理會110年度於「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科目項下,就退除役官兵職業介紹計畫編列3億362萬元,其中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下稱促進穩定就業方案)編列2億3,788萬9千元。有關安置基金辦理促進穩定就業方案內涵、預算編列方式、近年推動之成果與經費執行概況,謹敘明如下:
(一)退輔會推動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緣由及主要內容
退輔會為鼓勵未就業之退除役官兵重返職場且穩定任職,經報請行政院核定,自107年下半年推動促進穩定就業方案,該方案提供志願役退除役官兵(包括仍屬輔導期間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訓後就業穩定津貼及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等兩項就業激勵措施,前揭方案內容明確規範經費來源、申請資格、相關津貼之核發額度與期間等資格條件(詳表1)。
表1 退輔會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概要
方案措施別
項目
訓後就業穩定津貼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
申請資格
1.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服役滿10年以上,下稱第一類)與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服役4年以上、9年以下且在輔導期限內,下稱第二類):職訓前未就業且參加全日制職訓班隊課程者(包括退輔會職訓中心開辦或公告全日制職訓補助適用班隊)。
2.屆退官兵:依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接受全日制職訓者。
3.訓後4個月內就業且穩定就業達3個月以上者。
1.第一類與第二類:無業達1個月以上者,惟新退1個月內或非自願離職者不在此限。
2.經退輔會推介並穩定就業達3個月以上者。
補助
額度
第一類
前6個月每月1萬2千元,後6個月每月8千元。
每月8千元。
第二類
前6個月每月6千元,後6個月每月4千元。
每月4千元。
補助期間
至多發放12個月。
其他條件
1.未領取政府機關其他促進就業相關補貼或津貼。
2.同期間未接受退輔會安置就養、就學、就業(職訓)。
3.兩項津貼合併計發以12個月為限。
資料來源:退輔會網站公開資訊,本報告整理。
(二)安置基金就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根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鑒於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申請人最多可領取12個月之就業穩定津貼,導致經費實際需求(執行)期間可能較跨兩年度之試辦期終止時間點遞延1年,爰試辦1年之經費需求需分3年編列預算。基此,促進穩定就業方案試辦第一年(實施期間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之預算編列年度係107至109年度;試辦第二年(實施期間108年7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之預算編列年度係108至110年度。惟由於試辦第一年、第二年行政院核定時間點分別為107年6月25日、108年10月5日,已逾各該年度預算案之編製期程,爰僅能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就年度經費不敷數陳報行政院同意後併年度決算辦理。據安置基金表示,鑒於促進穩定就業方案試辦兩年已有初步成果,為延續政策成效,目前有關續辦3年計畫(109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已報行政院審議,截至109年10月底,行政院雖尚未核定,惟為避免再試辦3年仍有預算未及編列情形,同意就110年度所需經費暫編列1億7,923萬1千元,加計前揭試辦第二年於110年度之預計經費需求數5,865萬8千元,110年度合計編列2億3,788萬9千元。
在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經費運用情形方面,107年度決算數666萬8千元,實際受益人數294人,未及原預估之425人;108年度預算數2億9,929萬8千元,決算數2億4,294萬6千元,預算執行率81.17%,實際受益人數4,767人高於原預估之4,494人;109年度預算數1億795萬元,截至8月底執行數2億3,541萬6千元,預算執行率達218.08%,實際受益人數3,160人已超過原預估之2,275人(詳表2)。110年度預計受益人數包括訓後穩定就業津貼654人、推介就業穩定津貼2,956人。
表2 退輔會安置基金辦理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經費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人
年度
項目
107
108
109
110
預算數
-
299,298
107,950
237,889
決算數
6,668
242,946
235,416
預算執行率
-
81.17
218.08
預估受益人數
425
4,494
2,275
3,003
實際受
益人數
訓後穩定就業津貼核發人數
26
623
654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核發人數
268
4,144
2,956
小計
294
4,767
3,160
說 明:1.109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執行數。
2.方案試辦第一年,其中107年度經費需求數816萬8千元,惟行政院107年6月25日核定時已逾預算編列期程,未及編列預算,爰實際執行數666萬8千元,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併決算辦理。
3.108年度經費需求數實際上包括試辦第一年期間之108年度預估需求數2億9,929萬8千元與續辦第二年期間之108年度需求數919萬4千元,惟由於行政院就續辦第二年之內容至108年10月5日始核定,爰續辦第二年之108年度經費需求數919萬4千元已不及納編108年度預算,相關經費於原預算額度內支應。
4.109年度經費需求數實際上包括試辦第一年期間之109年度預估需求數1億795萬元與續辦第二年期間之109年度需求數1億4,442萬8千元,合計2億5,237萬8千元,惟由於行政院就退輔會108年6月10日所提報續辦第二年規劃內容至同年10月5日始核定,爰續辦第二年之109年度經費需求數1億4,442萬8千元已不及納編109年度預算,經報請行政院同意併入109年度決算辦理。
5.110年度預算之編列係行政院同意就110年度所需經費暫編列1億7,923萬1千元,加計試辦第二年於110年度之預計經費需求數5,865萬8千元,合計編列2億3,788萬9千元。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在促進穩定就業方案之推動成效方面,根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推動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之前一年期間(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接受輔導就業人數5,466人,其中符合穩定就業者(即持續在同一機構就業逾3個月)人數3,830人,穩定就業者占比70.07%;該方案試辦第一年(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接受輔導就業人數增至8,583人,其中符合穩定就業者人數6,682人,穩定就業者占比77.85%,可悉該方案實施後,包括接受輔導就業人數、穩定就業者人數均有所提升。另觀察該方案試辦後,截至109年7月已持續領取12個月份(註:補助月數之上限)之穩定就業津貼者計2,797人就業情況,其中於領取(12個月津貼)後一個月仍在業者計有2,603人(占比93.06%),未就業者194人(占比6.94%),顯示安置基金辦理促進穩定就業方案雖有初步成果,惟由於實施期間尚短,其對於退除役官兵就業之實際成效是否能持續,尚待後續觀察。
(三)促進穩定就業方案預算屢因不克配合預算編列期程致就經費不敷數採併決算方式辦理,作法未盡妥適
從安置基金就促進穩定就業方案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之說明可悉,該方案自107年度開始辦理截至109年6月30日止之兩個試辦期間名義上雖均為一年,惟由於期間之起始日與終止日分屬不同會計年度,加以促進就業津貼最多可領取12個月,爰因應經費需求編列預算及經費實際執行期間實質上為跨年期,符合預算法第5條所謂繼續經費之定義,並依同法第39條規定,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安置基金雖就該方案於執行期間所需經費,除試辦首年之107年度外,已分別編列年度預算,惟在年度預算書中就該方案之說明略嫌簡略,未能載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加以在前揭兩個試辦期間均因計畫報請行政院審議、核定之時程有所延宕,致未能將經費需求及時納編年度預算,而就經費不敷數採併決算方式辦理,不利本院審議,在作法上未盡妥適。
綜上,安置基金為鼓勵退除役官兵就業,自107年7月1日起試辦退除役官兵促進穩定就業方案,由於實施期間尚短,後續成效尚待持續追蹤管考。此外,在年度預算案中就該方案之說明略嫌簡略,又計畫報請行政院審查、核定之時程有所延宕,未能及時將經費需求納編年度預算,而就經費不敷數採併決算方式辦理,作法未盡妥適,允宜預留計畫審議之前置作業時程,並將所需經費分年編列預算,於相關預算書表中妥適揭露計畫內容,俾利本院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