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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該基金所屬部分農林機構辦理委外(託)經營之土地利用效益偏低或略有下滑趨勢,允宜研議精進策略 日期:109年11月 報告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該基金所屬部分農林機構辦理委外(託)經營之土地利用效益偏低或略有下滑趨勢,允宜研議精進策略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安置基金110年度預算案於「其他業務收入-雜項業務收入」科目項下,編列委外(託)經營業務收入2億3,118萬1千元,另於「其他業務成本-雜項業務成本」編列委外(託)經營業務成本4,283萬5千元。有關該基金所屬部分農場近年辦理委外(託)經營之土地利用效益有偏低或略有下滑趨勢等情事,謹敘明如次:

(一)安置基金所屬農場委外(託)經營政策及相關規範

按安置基金所屬農場設置時,其主要任務係配合政府安置政策,安排退除役官兵從事農林漁牧等領域之生產活動。鑒於各農場所處環境互有差異,為提升經營彈性及績效,依退輔條例第4條授權訂定之退輔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第4條但書規定,允許所屬農場得基於改良生產、提高土地利用或增加收益之考量,就經營事項提供部分土地或設施,以委託經營方式辦理。又為使各農場辦理委託經營有所依循及強化內部控管機制,退輔會另訂有所屬農場辦理委託經營管理作業規定(下稱委營管理規定)與所屬農場辦理休閒觀光委託經營作業指引(下稱休閒觀光委營指引)。

在委託經營項目類別方面,根據委營管理規定第3點及第5點第1項規定,包括農業產銷及休閒農業與觀光遊憩項目(下稱休閒觀光),其中休閒觀光則依休閒觀光委營指引第2點,應優先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無該法適用者,得採委託經營方式辦理;在契約期限方面,依委營管理規定第5點第2項規定,除有機農業委營案外,原則不得逾5年,首次辦理之農產加工及銷售中心與休閒、觀光類項目則由農場研提經營計畫函報退輔會核定。此外,委營管理規定第10點另就配合退除役官兵安置就業措施及保障原住民工作權予以明確規範。

至於委營案之權利金方面,各農場辦理委託經營除為提升農場土地之生產力外,亦透過收取權利金增加基金收益,依委營管理規定第8點,應評估該地區之特性及參考當地土地出租市場價格,另就有機農業之委營項目提供權利金優惠措施(參照委營管理規定第18點,依契約金額收取6成)。

(二)近年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辦理委外(託)經營案及委託對象概況

在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辦理委外(託)經營案之內涵方面,109年度(截至7月底)除福壽山農場未辦理委託經營外,包括所屬農林機構委(外)託經營項目可區分為農業與休閒觀光兩大類,其中農業部分,多屬短期作物(少數從事有機農作物之種植);休閒觀光部分,則依適用規定區分為委託經營與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之委外經營(詳表1)。

表1 安置基金所屬農林機構109年度(截至7月底)委外(託)經營案概要

項目

農林機構別

委外(託)經營內涵

農業

休閒觀光

清境農場

栽種高山花卉、種苗

遊客休閒中心、小瑞士花園及旅遊服務中心

武陵農場

栽種水稻、蔬果、苗木

武陵富野渡假村(依促參法辦理)

福壽山農場

彰化農場

栽種蔬果、水稻、農產加工及銷售中心、水產養殖、畜牧

富悅渡假休閒旅館(依促參法辦理)、溪州場部觀光休閒農業

臺東農場

栽種水稻、農產加工及銷售中心、水產養殖、畜牧、蔬果、苗木

歷史建築-松園別館

森保處

棲蘭山莊、明池山莊(依促參法辦理)

說 明:1.委外(託)經營內涵欄位中,倘未以括弧註明依促參法辦理者,均依委營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2.彰化農場辦理之溪州場部觀光休閒農業委託經營案尚未正式開始營運。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在該基金所屬農場辦理委託經營案之委託對象方面,根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109年度(截至8月底)計有委託經營案2,110件,委託經營面積合計達2,522.41公頃,其中委託對象身分為榮民者計107件(占比5.07%),委託經營面積計83.7公頃(占比3.32%),占整體委託經營案比率未及1成,且分布於各農場;身分為原住民者計383件(占比18.15%),委託經營面積計414.73公頃(占比16.44%),占整體委託經營案比率近2成,且多集中於臺東農場;至於居委託經營對象最大宗之其他類(包括青年農民及一般民眾),件數計1,620件(占比76.78%),委託經營面積計2,023.98公頃(占比80.24%)(詳表2)。

表2 安置基金所屬農場109年度(截至8月底)委託經營案之委託對象統計 單位:件;公頃

項目

農場別

榮民

原住民

其他

整體

委營案件數

委營

面積

委營案件數

委營

面積

委營案件數

委營

面積

委營案件數

委營

面積

清境農場

1

1.96

1

0.25

4

11.83

6

14.04

武陵農場

33

33.08

9

3.69

146

128.05

188

164.82

彰化農場

49

27.10

1

0.08

384

652.76

434

679.94

臺東農場

24

21.56

372

410.71

1,086

1,231.34

1,482

1,663.61

合計

107

83.70

383

414.73

1,620

2,023.98

2,110

2,522.41

說 明:1.委託對象別屬其他者包括青年農民及一般民眾。

2.福壽山農場未辦理委託經營案。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三)近年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辦理委託經營案之權利金收入雖逐年增加,惟部分農林機構委外(託)經營案之土地利用效益有偏低或略呈下滑情形

依據安置基金110年度預算案就營運計畫之說明,該基金委外(託)經營目標在於妥善管理經營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及節約人力,亦即評估委外(託)經營效益除人力運用外,土地利用效益係關鍵之一,其較客觀之量化衡量標準係權利金之收取情形。根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近3(106至108)年度期間,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辦理委外(託)經營之權利金收入決算數自106年度之2億3,283萬3千元逐年增至108年度之2億4,555萬3千元,已有初步成果。惟若考量每單位委外(託)經營面積所獲取之權利金收入,同期間每平方公尺委外(託)經營面積可獲取之權利金平均收入僅約10元(詳表3)。進一步觀察辦理委外(託)經營業務之各農林機構情況,可悉委外(託)經營項目概以休閒觀光為主(依委外(託)經營面積比例而定)之農林機構土地利用效益較高(如清境農場、森保處),以農業為主者(如武陵農場、彰化農場及臺東農場)則偏低。此外,部分農林機構(如清境農場)近年因委外(託)經營案屬於農業項目之比率有提高,致其土地利用效益略有下滑。

表3 安置基金所屬農林機構106年度至108年度辦理委託經營案之效益概況 單位:平方公尺;新臺幣千元;%

年度別

農林

機構別

辦理委外(託)經營

面積

(A)

權利金收入

辦理委託經營案之效益

(B2/A)

預算數

(B1)

決算數

(B2)

達標率

(B2/B1)

106

清境農場

132,030

27,374

27,419

100.16

0.21

武陵農場

1,679,808

30,040

31,999

106.52

0.02

彰化農場

7,332,618

58,772

52,821

89.87

0.01

臺東農場

19,674,438

71,070

69,124

97.26

0.00

森保處

290,000

51,323

51,470

100.29

0.18

小計

29,108,894

238,579

232,833

97.59

0.01

107

清境農場

132,030

25,872

25,603

98.96

0.19

武陵農場

1,662,872

31,190

32,575

104.44

0.02

彰化農場

7,189,767

59,518

56,167

94.37

0.01

臺東農場

19,247,998

72,099

67,413

93.50

0.00

森保處

290,000

55,176

55,176100.00

0.19

小計

28,522,667

243,855

236,934

97.16

0.01

108

清境農場

132,111

27,373

24,421

89.22

0.18

武陵農場

1,600,195

31,590

31,703

100.36

0.02

彰化農場

7,282,527

56,310

63,269

112.36

0.01

臺東農場

17,049,410

72,099

69,542

96.45

0.00

森保處

290,000

56,801

56,618

99.68

0.20

小計

26,354,243

244,173

245,553

100.57

0.01

說 明:福壽山農場並未辦理委託經營。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安置基金所屬農林機構近年辦理委外(託)經營業務雖有其成果,惟部分農林機構之委外(託)經營案之土地利用效益有偏低或略呈下滑之情形,允宜研議精進策略,俾達成營運計畫之目標。